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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防通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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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防通議》是宋金元三代治理黃河的工程規章制度。原著者沈立,在宋慶曆八年(1048),蒐集治河史蹟,古今利弊,撰著《河防通議》。
中文名
河防通議
年    代
宋金元
應用時間
300多年
原    著
沈立
《河防通議》是宋金元三代治理黃河的工程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在施工實踐中應用了300多年。
原著者沈立,在宋慶曆八年(1048),蒐集治河史蹟,古今利弊,撰著《河防通議》。原書久失傳。
現存本系元代色目人贍思(清代改譯為沙克什)於至治元年(1321)根據當時流傳的所謂“汴本”,其中包括沈立原著和宋建炎二年(1128)周俊所編《河事集》,以及金代都水監所編另一《河防通議》即所謂“監本”,加以整理刪節改編而成 《元史·贍思傳》稱作“重訂河防通議”。
共上、下二卷,除贍思自序外,分為河議、制度、料例、功程、輸運、算法六門,分別記述河道形勢、河防水汛、泥沙土脈、河工結構、材料和計算方法以及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此書流傳版本有《四庫全書》本等,較通行的有1936年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本、中國水利工程學會《中國水利珍本叢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