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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鎖定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是河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2] 
辦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富民街2號金視大樓5樓
中文名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
辦公地址
河源市源城區東埔街道富民街2號金視大樓5樓
性    質
政府機構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河源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河源市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河源市委辦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河委辦發〔2019〕37號),河源市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管,負責對環境權益、知識產權交易場所實施監管,強化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等的監管。
(三)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四)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五)推動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服務體系,優化整體金融服務環境。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六)開展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區域金融合作。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市金融工作局應當進一步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盲區和監管空白,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做好打擊本轄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相關工作,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金融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快金融體系建設。 [2]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相關法制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內部審計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監管科
依法負責監管小額貸款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金融資產交易市場、典當行,投資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強化對社會眾籌機構,大宗商品、環境權益、知識產權交易場所的監管,建立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引導行業規範發展。負責相關風險處置工作。牽頭開展防範、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統籌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推進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建設。牽頭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參加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金融消費者(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三)金融發展科
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保險市場等發展。引進、培育金融平台、法人金融機構等。協調推動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投融資體(四)金融服務中心
為我市的重點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及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金融配套服務;承擔地方金融資產的運營工作;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融資工作;承擔地方金融服務平台和金融信息化建設;培育、發展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協調企業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託管、轉讓、交易;加強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及區城性股權交易中心等資本市場的對接;建立完善三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組織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服務體系,指導開展信用互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金融精準扶貧。 [3]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現任領導

局長:張翼 [4-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