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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泊

鎖定
河泊官名。即“粵海關監督”。
中文名
河泊
官    階
同總督
河泊官名。即“粵海關監督”。由清朝政府直接任命。官階同總督,但班次略後是管理廣州對外貿易的最高政府官員。主要職責為徵税、審批船隻進出港口等事務,還負有為清室聚斂海外珍寶使命。光緒三十年(1904年)撤銷,其職權由總督兼任。 [1] 
參考資料
  • 1.    于光遠,經濟大辭典 上、下冊,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第15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