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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系統現有幹部職工1009人。市局設14個職能科室,2個直屬機構,下轄區11個縣(市、區)地税局。全市共有納税户46225户,其中:企事業單位4867户,個體工商户41358户。2007年全市地税系統共組織各項收入116422萬元,首次突破100000萬元大關。
2017年11月,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2018年7月5日上午,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掛牌成立,標誌着原河池市國家税務局、原河池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2] 
中文名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
職工數
1009人
下轄地區
11個縣(市、區)地税局
納税户
46225户
收    入
116422萬元(2007)
科    室
10個職能科(室)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行政轄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上級地方税務局地方税收工作規劃、計劃,研究制定本行政轄區地方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税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和防洪保安費的徵收管理;負責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據税源和自治區地方税務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報地方税務系統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報表。
(四)負責監督檢查本行政轄區各部門、各行業納税人和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五)負責對本行政轄區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户的財務進行指導和政策性管理。
(六)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税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財務審計、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和紀檢、監察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轄區地方税務系統税收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八)進行有關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九)承辦上級地方税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設置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內設10個職能科(室),直屬機構2個,現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報告;負責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文電收發處理、文書檔案、督查、保密、信訪、調研、税收科研、政務信息、税務報刊發行;負責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涉税建議和提案;負責機關工會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和房產等行政事務。
2.法規宣傳科
負責監督檢查税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税務執法檢查工作;負責税務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等事項;負責承辦重大税務違法案件審理,監督行政處罰執行情況;負責税收法規宣傳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與税收法規相關的其他工作。
3.税政科
負責屬地税部門管理的營業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車船使用税、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印花税、屠宰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等地方税種和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安費的税政業務;負責有關税收政策的請示和答覆;負責有關税種税政問題的調查研究;辦理税收減免報批有關事項以及與税種政策相關的其他業務。
4.所得税科
負責屬地税部門管理的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的税政業務;負責有關税收政策的請示和答覆;負責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税政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辦理有關税收減免具體事宜;負責對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户的財務指導和政策性管理;負責牽頭協調涉外税政業務的工作;負責辦理與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相關的其他税政業務。
5.徵收管理科(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地方税各税種、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安費的徵收管理業務;根據税收徵管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負責研究制定税收徵收管理具體辦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貫徹執行税收徵管法規、規章;負責組織納税人户籍、税務登記、納税申報和税收徵管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對在税收徵管中普通發票、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等有關違反法規、規章的處罰事宜;負責發票管理和納税申報表、税收徵管法律文書的印製管理;負責對普通發票印製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檢查;負責組織税收徵管工作調查研究;負責指導本市地方税收徵管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税收徵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對註冊税務師的管理工作,規範税務代理行為;負責處理與税收徵管工作相關的其他業務。
6.計算機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信息化建設;負責本級計算機網絡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維護和管理;組織應用軟件的推廣;協助有關部門推廣應用税控器具及技術培訓工作;對本系統税收信息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應用實施技術指導。
7.計劃財務科
負責編制本市地方税收入長遠規劃和近期計劃;負責編制、分配和調整税收計劃,督促税收計劃的落實,檢查、分析税收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彙總全市地方税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建立健全税收會計、統計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税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税收票證的管理;負責全市地方税重點税源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方税務系統會計、計劃、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編制審核本市地方税務系統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基建計劃的制定和基建項目的立項、報批,監督檢查基建專項資金投入使用情況;負責組織實施本市地方税務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方税務系統財務工作。
8.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幹部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等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地方税務系統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所轄縣(市)地方税務局正、副局長及相當職務的幹部的管理工作和縣(市)地方税務局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市地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級機關黨羣組織日常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機構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基層建設工作以及與人事教育相關的其他工作。
9.監察室
負責監督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税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情況,組織開展税務執法監察;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受理對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以及税務機關工作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調查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税務機關工作人員違紀的行為,移送有關違法案件,組織實施本市地方税務系統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相關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本局紀檢組的日常工作以及與税務行政監察和紀律檢查相關的其他工作。
10.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工作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安全、保衞、車輛、基建、物業管理工作;負責與後勤服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11、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
12、工會
負責局機關工會工作
13、婦委會
負責局機關婦聯工作
14、團委
負責全市團組織工作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直屬機構

1.直屬税務分局(內設機構:綜合股、徵收管理股、計劃統計股、檢查股)
負責市本級以上納税人税務登記户籍的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納税定額、受理納税申報、税款徵收、逾期催繳、加收滯納金、收繳補税罰款、減免抵緩退税審核報批;負責發票管理、發售發票、防偽認證、解税結票、交叉稽核、重點户管理;負責税法宣傳和諮詢輔導;負責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錯徵税款退付、申報納税的後台稽核以及稽核申報納税發現大要案的轉辦;負責一般納税檢查和税收管理權限內的税務行政處罰等工作。
2.稽查局(內設機構:綜合股、檢查股、審理股、執行股)
負責全市地方税收的税務檢查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務檢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涉税舉報工作的管理,組織交叉檢查及複查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協調、指導和考核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納税檢查工作;負責重大税務案件的查處和跨行政轄區税務案件的協查以及發票案件的查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補税罰款催繳、違章教育等工作。 [4]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現任領導

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廖學良
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朱焰宇
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培端、範日昭、黃慶、吳鵬、吳通陽、趙小冰、施宏
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張振明
國家税務總局河池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韋立周 [5]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税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税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6] 

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河池市地方税務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