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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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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小曲,系社火曲(秧歌、小曲等)中的一種,是流傳在徽縣民間的古老藝術形式之一,亦説亦唱、以唱為主。其傳承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在徽縣民間音樂中佔據極大的比重,並在全縣範圍內廣泛流傳。
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甘肅省非遺名錄。
中文名
河池小曲
保護等級
甘肅省非遺名錄

河池小曲歷史淵源

河池小曲 河池小曲
徽縣,位於秦隴文化、巴蜀文化等交匯地帶的甘肅東南部,早在7000年前就有人類繁衍生息,是古代文明發展較早的地區之一。悠久的歷史孕育了獨具地方特色的河池小曲等民族民間音樂文化。
河池小曲是以説唱音樂為主,兼具文學、舞蹈、戲劇(曲子戲)等特徵的綜合藝術,通過歌、樂、舞等形式表述故事內容,或以唱、念、做、打的戲曲性表演體現人物性格、表情、神態、戲劇情節等,具有不盡的藝術渲染力和表現力。其內容、題材反映生產生活、愛情婚姻、歷史故事等。 [2] 

河池小曲工藝特點

河池小曲曲式結構有由一個曲牌構成的單牌體,有以“八板”“四合四”等相同的過渡曲或牌子連接不同的曲牌的循環體,有將若干支不同的曲牌連綴成套構成的聯曲體。其演唱(奏)依曲牌有前奏、間奏、尾聲等曲調,多具婉轉流暢,抒情優美等特點。
河池小曲 河池小曲
從種類和曲目來看,河池小曲藝術上較為成熟和完善,有完整的腳本,內容多源於民間故事、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神話傳説及人民羣眾生活中的典型素材。代表曲目按照種類有敍詠歌類,如《八仙慶壽》《拜年》《全家福》等;敍事類,如反映歷史人物或民間人物的《關公保皇嫂》《梁山伯與祝英台》,反映民間史實的《尹志打鹽店》,反映現代人物的《黃繼光》(失傳)等;民間戲曲(小戲)類有《釘缸》《趕船》等。
演唱形式上,河池小曲兼具説唱音樂和戲曲特徵,演唱多輔以器樂伴奏,一般適宜於公眾場合,主要是春節夜社火中,演唱有獨唱、對唱、幫唱等形式。可由一個人演唱一個歷史事件或一個故事情節,也可由兩個或多個人共同完成表演,演唱均由文、武樂(打擊樂)組成的民樂隊伴奏。
河池小曲的傳承以村莊或社火會為特徵,伴有一定的社會性、鬆散性,每個鄉鎮稍大的村社一般都有自己的社火隊和主要的唱把勢。
河池小曲紮根民間鄉土,密切聯繫社會生活,語言質樸,文字練達,格律較為嚴謹,系傳統文化積澱豐厚的文人所編創。這些作品的傳唱途徑和載體是農村中由廣大農民組成的社火會及社火活動,而人口相對集中是社火會產生的基本條件,河池小曲通過社火會耍社火得以傳唱,這個過程中傳統文人及其作品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 

河池小曲傳承保護

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甘肅省非遺名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