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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藥學會
鎖定
河南省藥學會(Hena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成立於1964年,是由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主管,由河南省內從事藥學科研、教學、應用等單位及藥學專業人員自願組成的全省性、公益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1]
- 中文名
- 河南省藥學會
- 外文名
- Hena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 簡 稱
- HPA
- 主管單位
- 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
- 登記單位
- 河南省民政廳
- 屬 性
- 全省性、公益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河南省藥學會發展歷史
河南省藥學會組織體系
河南省藥學會機構設置
- 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名稱變更和終止事宜;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學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須提前15日將擬任負責人人選及會議的議題向會員公示,公示期為7天。
理事會或者學會30%以上的會員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會員代表的2/3以上表決通過;
(二)選舉理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50%;
(三)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的1/2以上表決通過。
下列事項,應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人數不得超過會員代表總數的1/3。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學會。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負責人;
(三)確定法定代表人人選;
(四)研究審議換屆工作事宜,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決定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
(九)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審議重大業務活動、大額財產處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動;
(十一)決定學會工作人員的報酬事項;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理事會與會員代表大會任期相同。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託一名代表參加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理事2次無故不出席理事會會議,自動喪失理事資格。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負責人,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2/3。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通訊會議不得決定負責人的調整。
學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人數為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任期相同。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託一名代表參加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常務理事2次無故不出席常務理事會會議,自動喪失常務理事資格。
- 組織機構
工作委員會 | ||
學術工作委員會 | 組織工作委員會 | 繼續教育工作委員會 |
科普工作委員會 | 編輯出版工作委員會 | 青年工作委員會 |
財務工作委員會 | 產學研與創新工作委員會 | |
專門委員會 | ||
學術專業委員會 | ||
醫院藥學專委會 | 中藥和天然藥物專委會 | 藥物化學專委會 |
藥物分析專委會 | 應用藥理專委會 | 生物與製藥工程專委會 |
藥學信息化專委會 | 藥事管理專委會 | 藥物製劑專委會 |
中藥資源專委會 | 靜脈用藥安全調配專委會 | 藥物臨牀試驗專委會 |
藥學科普專委會 | 藥物警戒專委會 | 藥物經濟學專委會 |
藥學服務專委會 | 藥物治療學專委會 | 眼科藥學專委會 |
人文藥學專委會 | ―― | |
辦事機構 | ||
河南省藥學會組織會員
- 會員分類
入會條件
申請加入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學會的意願;
(三)在河南省藥學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個人會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工作者;具有藥學及相關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 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個人會員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包括:學歷文件、身份證、職稱證等;
(三)單位會員需經申請單位法人代表簽署意見後,填寫單位會員申請表;
- 會員的權利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學會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學會活動並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 會員的義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會章程和各項規定;
(二)執行學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學會合法權益;
- 退會説明
會員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該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
(四)除名。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學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一)2年不交納會費;
(二)2年不參加學會活動;
(三)不再符合會員條件;
(四)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個人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
河南省藥學會業務資產
- 業務範圍
學會的主要業務是圍繞藥學領域開展下列活動:
(一)開展藥學科學技術的學術交流、業務合作,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
(二)編輯出版發行藥學學術、技術、信息、科普等各類期刊,組織編寫藥學圖書資料及電子音像製品;
(三)開展對會員和藥學工作者的繼續教育與培訓工作;
(四)組織開展藥學以及相關學科的科學技術知識普及與宣傳,開展醫藥產品展覽、推薦及宣傳活動,提供醫藥技術服務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等;
(五)反映會員和藥學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其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藥學科學研究誠信監督機制,促進科學道德學風建設;
(六)接受政府委託,承辦有關藥學發展、藥品監管等有關事項,組織會員和藥學工作者參與政府有關部門的科學論證、科技與經濟諮詢,開展醫藥科技評價;
-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河南省藥學會建設成就
河南省藥學會學術交流
2020年6月23日,由河南省藥學會主辦的“帶量採購與臨牀合理用藥管理經驗研討會網絡會議”在醫藥衞生報直播間在線召開。322萬人次參加了直播會議。河南省藥學會秘書長史豔玲蒞臨會議並致辭。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和河南省多家醫療機構有關集採工作的工作人員參加了該次會議。
[14]
2022年12月16至22日,由河南省藥學會主辦,河南省藥學會各專業委員會承辦,各省轄市藥學會、各有關單位藥學工作者參與的河南省藥學會2022年學術年會在鄭州召開。該屆學術年會以“藥學創新健康中原”為主題,共設置一個主論壇,九個分論壇,十三個不同內容的會場。因疫情防控的客觀需要,主論壇採取控制人數線下召開、線上直播的形式,其他分論壇均在線上召開。
[13]
2023年4月27至28日,由河南省藥學會主辦,藥物分析專業委員會、生物與製藥工程專業委員會、河南省化學藥品質量評價與控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承辦,杭州奇易科技有限公司、黃河科技學院協辦的2023年河南省藥學會藥品質量控制技術論壇在鄭州召開。
[12]
河南省藥學會學術期刊
河南省藥學會榮譽表彰
河南省藥學會人才培養
河南省藥學會獎項設置
- 2021年度河南藥學科學技術獎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中國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獎勵在河南省藥學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藥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河南省藥學科學技術繁榮與發展,促進藥學人才健康成長,推動藥學科技與經濟相結合,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河南藥學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河南省藥學會開展了2021年度河南藥學科學技術獎獎勵工作。
[17]
河南省藥學會科普活動
河南省藥學會培訓工作
河南省藥學會文化傳統
河南省藥學會形象標識
河南省藥學會學會宗旨
河南省藥學會社團領導
河南省藥學會現任領導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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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 |
副理事長 | |
監事長 | 陳威 |
秘書長 | 史豔玲 |
副秘書長 |
河南省藥學會歷任領導
屆次與職務 | 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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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理事會理事長 | 李昊譽 |
第二屆理事會理事長 | 張仲舒 |
第三屆理事會理事長 | 張磊 |
第四屆理事會理事長 | 張澤書 |
第五屆理事會理事長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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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會簡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2. 河南省藥學會 .河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3. 河南省藥學會第五次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暨2015年學術論壇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4. 河南省藥學會第六次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在鄭州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5. 河南省藥學會與駐馬店市科協簽訂戰略合作協議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6. 河南省藥學會第七次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暨2024年河南省藥學會藥學大會順利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7. 學會章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8. 工作委員會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9. 專門委員會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0. 學術專業委員會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1. 辦事機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2. 2023年河南省藥學會藥品質量控制技術論壇在鄭州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3. 藥學創新 健康中原 ——2022年河南省藥學會學術年會成功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4. 帶量採購與臨牀合理用藥管理經驗研討會順利召開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5. 《華中醫藥》正式創刊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6. 河南省藥學會被評為2023年度全省科協先進單位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7. 關於公佈2021年度河南藥學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通知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8. 2023年“智惠行動•百會百縣鄉村行”---醫藥科普助力提升南召縣居民健康素養項目基層醫務工作者培訓暨高峯庵村科技志願服務活動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19. 河南省藥學會醫院藥師處方審核技能提升培訓班(第四期)成功舉辦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20. 河南省藥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組織機構名單 .河南省藥學會[引用日期2024-04-17]
- 21. 河南省藥學會 .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引用日期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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