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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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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地方性法規。
2023年11月30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  [3] 
中文名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
實施時間
2024年1月1日
發佈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禁限品類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禁限塑名錄河南省將禁止、限制11個品類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實施地區和行業河南省全省範圍內將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使用,對禁限塑料製品實行名錄管理。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企業等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塑料製品。農貿市場、商場、倉儲、物流等相關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標示。 [2]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產業支持

河南省將積極推廣應用替代產品,鼓勵公眾使用環保布袋、紙袋及其他替代製品,減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制定支持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製品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對替代材料和製品生產企業、廢舊塑料回收利用企業給予財政資金、税收優惠、政府採購、綠色信貸、人才引進等方面支持。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採購使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替代製品。 [2] 

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違規處罰

過渡期和處罰《規定》設置了一年過渡期,期間對違規行為暫不予處罰。違反相關規定,將面臨處罰,包括但不限於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產品,並處罰款;經營者使用或者提供使用名錄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政府及有關部門將建立舉報受理處理機制並向公眾公佈舉報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