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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鎖定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6月正式印發,河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工作全面啓動。 [1] 
中文名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發佈單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豫政〔2022〕22號
成文日期
2022年6月23日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2〕22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2]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方案全文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發展和人才成長規律,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統籌推進教學、考試、評價、招生綜合改革,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和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為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需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改革目標。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到2025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進一步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構建順應時代要求、符合教育規律和我省省情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1.考試類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選擇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2.科目設置。合格性考試覆蓋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除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14門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由省級統一組織考試;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由省級統一制定考試要求,各地組織,學校實施考查。
勞動教育和綜合實踐活動以寫實記錄方式呈現,由普通高中學校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選擇3門參加考試。其中,物理、歷史為首選科目,考生須選擇1門參加考試;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為再選科目,考生從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選擇性考試由省級統一組織。
3.考試內容。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學科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
4.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均應參加選擇性考試。
5.考試時間。合格性考試在相應科目必修模塊課程結束後進行。選擇性考試與全國統一高考同期進行,成績當年有效。
6.成績呈現。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選擇性考試中的首選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呈現。
(二)健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1.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內容。
2.評價管理。建立省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管理平台。普通高中學校要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真實反映學生髮展狀況,形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健全信息確認、公示投訴、申訴複議、記錄審核等監督保障制度,確保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可信。
3.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校要依據學生成長記錄,加強學生成長過程指導。普通高等學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佈。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三)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制度。
1.統一高考科目設置。統一高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3門,使用全國統一試卷,不分文理科,成績當年有效,每年按國家統一安排進行。外語語種包括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法語。外語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條件成熟時,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2.考生總成績構成。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中語文、數學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外語滿分150分,其中聽力部分30分、筆試部分120分,2025年、2026年仍延續現行計分辦法,自2027年起聽力成績計入外語成績總分。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使用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3.招生錄取。
(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自2025年起,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要根據學科專業需要,科學合理設置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選擇性考試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的,方可報考該專業(類);沒有明確選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專業(類),考生在報考時無選考科目限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應提前向社會公佈。
(2)錄取批次和錄取辦法。自2025年起,合併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錄取批次,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別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依據考生總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相關體育、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文化課總成績及相應的專業課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四)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
 健全與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符合職業教育類型特徵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其中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50%。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錄取比例,堅持分類考試作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時保留高職院校通過統一高考招生的渠道。分類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進行。進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辦法(具體辦法另行公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考綜合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宣傳、網信、編制、保密、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分工協作,形成改革合力。各地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把推進高考綜合改革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整體設計、統籌謀劃,確保實效;要成立相應協調機構,深入研究解決改革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強化對市、縣級政府履行相應職責的督導。
(二)強化條件保障。各地要建立高考綜合改革基礎條件保障長效機制,為高考綜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高考綜合改革順利進行。要進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經費投入,加快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大力加強普通高中教師隊伍建設,健全普通高中教師培養和補充機制,加強統籌調劑,滿足走班教學需要;加快推進省級命題基地和命題隊伍建設,加強招生考試機構、招生信息化和標準化考點建設,提高試題命制與考試管理的專業化、科學化水平。
(三)推動配套改革。各級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高考綜合改革上連高等教育改革、下引基礎教育改革的“樞紐”作用,統籌謀劃配套改革,組織引導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學校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要落實普通高中新課程標準,有序推進普通高中選課走班,創新教學管理和班級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學生髮展指導制度,強化對學生的生涯指導,正確引導學生選課選考,提高學生自我規劃、自主發展能力。普通高等學校要積極適應人才培養和高考綜合改革的新要求,加強招生選拔機制建設,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要求,改革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着力加強優勢、特色和緊缺專業建設,深化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高考綜合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和培訓,讓學生和社會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內容,凝聚社會共識,積極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要加強誠信教育,強化信息公開,進一步規範考試招生行為,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要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多渠道社會監督體系,為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2] 

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內容解讀

2022年6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河南省高考改革工作新聞發佈會,介紹我省高考改革背景、主要內容、實施特徵。
河南《實施方案》分改革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明確了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22年全面啓動,2025年整體實施。回答了“考什麼”“怎麼考”“怎麼招”等關鍵問題,對進一步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出了明確要求,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
明確統一高考科目
“3+1+2”
我省實行“3+1+2”模式,“3”即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1”和“2”為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1”指從物理或歷史科目中選擇1門首選科目,“2”指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門再選科目。
明確考生總成績
2027年起,聽力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3門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再選科目按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2027年起,聽力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明確招生錄取方式
2025年起,本科一批、二批合併為“本科批”
自2025年起,合併本科一批、二批,除提前批次外,分本、專科兩個批次錄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投檔,採用“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願錄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