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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書法家協會
鎖定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成立於1980年5月。第一屆書協主席團主席由著名書畫家謝瑞階先生擔任,副主席:陳天然、龐白虹、李悦民、張海,秘書長由張海兼任。1981年5月,中國書法家協會成立,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作為中國書協的團體會員,更名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河南分會”,1989年改回原名稱。
省書協現有創作基地一處,在嵩縣陸渾度假村,2003年掛牌。
- 中文名
-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
- 外文名
- Henan Association Calligraphers
- 屬 性
- 協會
- 所屬地區
- 河南省
- 類 型
- 書法家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團體會員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發展歷史
1980年4月30日,中斷了26年的河南省文代會在鄭州召開了第二屆會議。與會的第三天,時任河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的馮澄紫同志喬書記同志要籌備省作協,並要他提名籌備組成員。喬明甫等領導共同商議,提名了張海、陳天然、龐白虹、李悦民、謝瑞階等
人為籌備組成員;緊接着,召開了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成立大會,會上選舉了著名書畫家謝瑞階為主席。1981年5月,中國書法家協會成立。河南省書法家協會遂更名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河南分會,1989年又更名為河南省書法家協會.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現任領導
主席:吳行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理事成員
主席:楊傑
副主席(按姓氏筆劃排列):
王 鳴 王榮生 雲 平 米 鬧 許雄志 李 強 吳 行
張建才 張劍鋒 張高山 周 斌 趙振乾 謝安鈞 謝國啓
1991年11月河南省書協第二次會員大會召開,選舉出河南省書協第二屆主席團。
主 席:張海
秘書長:王澄
1996年11月河南省書協第三次會員大會召開,選舉出河南省書協第三屆主席團。
秘書長:王澄
副秘書長:宋華平
2001年11月召開第四次會員大會,選舉出河南省第四屆書協主席團。
主 席:張海
秘書長:宋華平(兼任)
2007年9月19日,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在鄭州召開,大會選舉產生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第五屆理事會。
主 席:宋華平
秘書長:謝安均
理 事:宋華平 李強 胡秋萍 張劍鋒 楊傑 雲平 王榮生 張建才 邵其波 劉燦章 劉照淵 劉安成 周斌 張新芳 谷景立 趙振乾 王晨 許雄志 查仲林 鍾海濤 李興武 毛鴻雁 王寶貴 張永清 劉兆英 陳國楨 王鳴 李建業 季平 劉聚森 劉森堂 王乃勇 樊子陽 菅智民 王政通 範大嶺 曾慶陽 李俊國 劉顏濤 張生賦 米鬧 劉紹典 張宏偉 張文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組織機構
河南省書協楷書專業委員會
主 任:王 鳴 雲 平
副 主 任:季 平 史煥全
秘 書 長:季 平
河南省書協行書專業委員會
主 任:吳 行 米 鬧 張劍鋒
秘 書 長:姜寶平
河南省書協草書專業委員會
秘 書 長:侯和平
河南省書協篆書專業委員會
主 任:張高山
秘 書 長:董江源
河南省書協隸書專業委員會
主 任:王寶貴
秘 書 長:耿自禮
河南省書協篆刻專業委員會
主 任:許雄志
秘 書 長:谷松章
陳春芳 孟欽鋒 王繼濤 楊衞磊
河南省書協刻字專業委員會
主 任:劉安成
秘 書 長:馬天保
河南省書協婦女書法工作委員會
主 任:楊傑
秘 書 長:張崢麗
河南省書協學術委員會
主 任:李 強
秘 書 長:楊海蛟
河南省書協教育委員會
主 任:趙振乾
秘 書 長:谷景立
河南省書協編輯出版委員會
秘 書 長:蘆 荻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獲獎情況
1979年9月,上海《書法》雜誌舉辦“全國羣眾書法徵稿評比”,河南省作者王澄獲一等獎,這是粉碎“四人幫”之後全國舉辦的首次大型書法評選動活動。
1993年,中國書協主辦的第四屆全國書學討論會,西中文獲三等獎。
1997年12月,中國文聯評選首屆德藝雙馨藝術家,我省書家查仲林獲此殊榮。
2000年,全國第八屆中青年書法家作品展,河南獲三等獎3人:王忠勇、賈長城、楊東日。
2002年,首屆中國書法蘭亭獎頒獎,河南獲獎如下:
2007年,蘭亭書法獎二等獎崔國偉
編輯出版提名獎1個:書法導報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建設宗旨
團結和組織全省書法工作者,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自主創新,致力於繁榮和發展書法藝術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而奮鬥。為實現中原崛起、構建和諧中原做出積極貢獻。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業務範圍
(一) 最廣泛地團結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愛好者,為繁榮書法事業共同奮鬥。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方針政策,學習書法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鼓勵書法家深入生活,密切同人民羣眾的聯繫,建設一支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優良,講奉獻精神、熱愛祖國和人民的書法隊伍。
(二) 鼓勵書法家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提倡內容、形式的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自由競爭,發揚優秀傳統,勇於探索,敢於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創作出無愧於偉大時代、為人民羣眾喜聞樂見的優秀作品。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書法人才,給予表彰和鼓勵。
(三) 組織和推動健康的書法評論和書法批評,切實加強對創作的引導,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不同學派的自由討論。
(四) 重視和支持羣眾性業餘書法活動的開展,正確處理普及與提高的關係,積極加強對青年書法工作者的培養和扶持,促進其健康成長。
(五) 對我省各市書協、省直及大型企業書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責,接受中國書協和河南省文聯委託和下達的各項任務。
(六) 積極促進並加強與港澳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書法家、書法團體的聯繫和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完成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七) 除加強省際間的書法交流外,還要促進國際間的書法交流和友好往來,努力對世界文化的發展、各國人民的友誼和世界和平做出貢獻。
(八)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九) 積極舉辦書法家的福利事業,為書法家開闊視野、增長知識、發揮聰明才智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提供多種服務。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書法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書法界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書法事業、建設文化強省的重要力量。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是中國書法家協會、河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中國精神,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廣泛團結和組織全省書法家和書法工作者,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學習借鑑世界優秀文化成果,古為今用、洋為中用、開拓創新、融會貫通,推動創作更多無愧於民族和時代的思想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優秀作品。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營造開展書法批評的良好氛圍。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書法事業,為建設文化強省,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開展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對會員積極履行聯絡、協調、服務和指導的基本職能,充分發揮組織、引導、服務、維權的作用。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採風創作、評獎辦節、成果展示,開展理論研討、調查研究、書刊出版,強化惠民服務、對外交流、人才培訓和權益保護等相關工作,對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加強思想引領、政治引領、價值引領,努力提高書法家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與業務水平。弘揚“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加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
第六條 健全權益保障職能,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會員的相關合法權益。
第七條 組織會員深入生活、紮根人民,開展文藝創作活動。在書法創作中努力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精神和人民羣眾創造歷史的精神風貌。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書法傳統,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提倡題材、體裁、形式及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書法創作,不斷提高書法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八條 組織書法比賽、評獎等活動,對書法藝術各門類的優秀成果和在書法教育及其他書法工作中有顯著貢獻的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書法工作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 加強對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所屬各專業藝術委員會的引導與管理,協助積極開展學術、藝術活動。
第十條 加強書法理論建設,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理論研討,倡導健康的書法評論,發揮好其在引領藝術創作價值和審美取向、提升羣眾藝術鑑賞水平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辦好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網站,及時反映河南書法現狀、成果以及本會和所屬各團體會員的工作,加強信息交流。
第十一條 堅持面向基層、服務社會,廣泛開展書法志願服務活動,努力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二條 積極開展對外書法文化交流,擴大同省際及港澳地區、台灣和國際書法組織、書法家的聯繫、藝術交流和友好往來,推動我省書法家走出河南、走向世界。
第十三條 加強與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發展書法文化產業。
第十四條 加強人才培訓,促進素質提升,不斷培育新生力量;加強會員發展,吸納有貢獻、有影響的書法人才入會,延伸工作手臂,壯大會員隊伍。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五條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六條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書法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業文聯所屬的書法家協會,凡贊成本會章程,有相當數量的本會會員和健全的辦事機構者,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經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主席團審議批准,即可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有推選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本會活動,介紹其會員加入本會,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團體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開展符合章程各項活動的義務。
第十八條 凡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户籍在河南省的,在書法藝術領域有一定成就的書法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推薦,符合入會條件,經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未成立書法家協會的省轄市、直管縣及流動性大的書法工作者,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符合入會條件,經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即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九條 入會條件細則依據本章程另行制訂,經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主席團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條 個人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的工作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個人會員有退會自由。個人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個人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違法犯罪,以及違反社會公德、藝術道德,損害本會權益和聲譽的,視其情節輕重,由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主席團討論決定,可予以通報批評、暫停會籍以至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河南省書法家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或相關單位推舉產生。各團體會員單位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同時作為代表該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如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負責人,其理事資格由所在團體推舉另一位負責人接任,報本會主席團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
在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報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同意。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駐會副主席召集,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七條 主席團成員和理事會理事、協會會員,有對本會建設、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參與、奉獻的責任和義務,會員要積極參加文藝志願服務活動,理事及主席團成員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並建立履職檔案。理事會、主席團會要對理事以上領導成員履職情況進行通報。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再兼任理事。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按照規定程序,予以罷免、撤換或調整。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國家財政撥款、會員會費、社會各界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一條 本會財務收支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財政部制定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審計機關和河南省文聯的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經費、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簡稱河南書協。本會的英文名稱是“Henan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會址設在鄭州。
- 參考資料
-
- 1. 河南書法家協會 .河南書法家協會[引用日期2012-11-24]
- 2. 中國書法家協會主席張海首次回鄉展書法 .中新網[引用日期2014-06-05]
- 3.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各專業委員會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引用日期2012-11-24]
- 4. 「快訊」吳行當選為新一屆河南省書法家協會主席,14人當選為副主席 .人生五味[引用日期2021-09-30]
- 5. 協會章程-河南省書法家協會 .河南省書法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