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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審計廳

鎖定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文〔2009〕18號),設立河南省審計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河南省審計廳
外文名
The bureaus in henan province
性    質
省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廳級 [15] 
主要榮譽
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 [1] 

河南省審計廳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省審計工作。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省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河南省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等審計重大事項。向省政府提出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省政府委託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省直有關部門,省轄市黨委、政府和濟源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有關處理處罰建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省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省委、省政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省財政直管縣(市)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省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省級投資和以省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省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省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省政府規定的省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省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省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省審計廳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省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省轄市黨委和政府、濟源示範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共同領導當地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市縣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市縣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市縣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市級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全省審計機關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7] 

河南省審計廳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審計廳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信息、宣傳、統計、信訪、財務、行政、保衞等工作;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監督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聯繫特約審計員。
(二)法規處。起草審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起草財政經濟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財政審計處。負責審計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擬定省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實施方案,彙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省級財政組織預算執行情況、省地方税務系統税收徵管情況、省級國庫辦理省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省轄市和擴權縣(市)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省財政廳、地方税務局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行政事業審計處。負責審計與省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省人大、政協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省政府有關部門(不含派出處審計的範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處。負責審計省級主管部門和全省各省轄市、縣(市、區)政府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負責對省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省級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審計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不含派出審計處審計的範圍);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金融審計處。負責審計省級國有金融機構、省級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活動的國有企業和省政府規定的省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不含派出審計處審計的範圍);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八)經貿審計處。負責審計省政府有關部門(不含派出審計處審計的範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省級國有企業和省政府規定的省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社會保障審計處。負責審計省政府有關部門(不含派出審計處審計的範圍)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省政府主管部門、省轄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外資運用審計處。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省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不含派出審計處審計的範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一)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研究擬定全省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辦法;負責對全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檢查;組織、協調和督導省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省審計廳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河南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協管省轄市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組織和指導全省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指導全省審計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5] 

河南省審計廳現任領導

河南省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趙喜林 [6]  [14] 
河南省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周凱 [7-8]  [16] 
河南省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張少民 [9] 
河南省審計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審計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田雪梅(女) [10] 
河南省審計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地方金融審計局局長:馮亞輝 [11] 
河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梁夏 [12] 
河南省審計廳總審計師:徐家榮 [2]  [13]  [18] 

河南省審計廳所獲榮譽

2009年,榮獲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1] 
2019年12月,河南省審計廳財政審計一處獲得“全國審計機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1年5月25日,河南省審計廳組織人事處、駐內鄉縣大橋鄉河南村工作隊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 [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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