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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鎖定
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於2018年5月16日在雄安新區容城縣掛牌成立。這是自生態環境部組建以來,在全國範圍內成立的首個地方“生態環境局”。 [1] 
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作為河北省環保廳的派出機構,由省環保廳和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雙重管理。雄縣、容城縣、安新三縣的環保局調整為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直屬分局,由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 [2] 
中文名
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成立時間
2018年5月16日
性    質
河北省環保廳的派出機構
所屬部門
河北省環保廳

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新區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新區生態環境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生態環境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地方性標準,制定生態環境基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新區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新區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雄縣、容城縣、安新縣政府對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處置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新區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督促新區減排目標的落實。依據省政府確定的區域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組織雄縣、容城縣、安新縣政府核定污染物減排。負責督辦、核查各有關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目標責任制和目標考核、總量減排考核。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新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新區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新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新區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新區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新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新區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新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新區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牽頭負責輻射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新區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新區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國家、省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新區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新區生態環境治理狀況公報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新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新區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組織開展新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督辦相關工作。協調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省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辦公室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辦相關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新區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跨縣域、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調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管制。指導新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新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新區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新區內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領導分工

尹崧: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局長、新區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新區無廢辦主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