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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鎖定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行政機構,機構規格副廳級。 [1]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外文名
Hebei food and Material Reserve Bureau
辦公地址
石家莊市體育南大街227號 [5] 
行政級別
副廳級 [1]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省級糧食儲備和物資儲備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
(二)落實國家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全省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糧食流通宏觀調控,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負責糧食、食糖、食鹽等物資管理工作,監測省內糧食、食糖、食鹽等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三)研究提出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建議,組織實施省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指導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省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承儲企業以及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省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省級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其他部門管理的物資儲備進行監督指導。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貫徹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開展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職能轉變
(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省級儲備,指導市縣級儲備管理。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建立企業儲備,推動形成省級儲備與市縣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三)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着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確保省級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1] 
職責分工
(一)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訂省級儲備規劃和總量計劃,報省政府審批。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提出省級儲備規劃的建議,負責規劃的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省級糧食和分管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省政府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實施。
(二)與省應急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
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提出省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預案,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省政府下達的年度計劃和動用指令具體組織調出、運送。
(三)與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的職責分工
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落實省級儲備糧計劃,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承儲的省級儲備糧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主體責任。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對企業承儲的省級儲備糧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1]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字綜合及機關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和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糧食流通處。擬訂全省糧油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和糧油收支總量平衡計劃。落實國家和省糧食購銷政策,擬訂全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行政審批。指導政策性糧食供應。負責監測省內糧食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應急有關工作。牽頭負責行業統計,具體負責糧食流通統計和糧食產業經濟統計。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組織起草糧食流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承擔普法教育、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糧食儲備處。落實糧食儲備政策、規章制度。研究提出全省糧食儲備體系建設的建議。負責實施省級糧食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擬訂省級糧食儲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縣糧食儲備工作。承擔全省糧食儲備統計工作。
(四)物資儲備處。研究提出省級物資儲備規模、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實施省級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擬訂省級物資儲備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縣物資儲備工作。負責全省物資儲備統計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管理相關資金,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六)安全倉儲與科技處。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項目管理。擬訂省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規範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和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承儲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基礎設施建設、倉儲和科技統計工作。
(七)執法督查處。對國家糧食流通和儲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市縣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省級儲備糧食、食糖、食鹽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監督檢查,對其他部門管理的物資進行監督指導。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1]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直屬單位

糧食交易中心
機關服務中心
糧油質量檢測和信息服務中心
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4]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人員編制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機關行政編制58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人事處處長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紀委副書記1名)。部門領導職數設置另行明確。 [1]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現任領導

霍彥飛(省發改委黨組成員,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劉荷香(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
分管法規與規劃建設處、安全倉儲與科技處、省軍供糧油服務中心、省糧油質量檢測和信息服務中心
李秀梅(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處、機關黨委、糧食儲備處、省糧食交易中心。
範建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物資儲備處、機關服務中心、省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劉志安(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財務審計處、執法督查處、離退休幹部處。 [2]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5日起施行。 [1] 

河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獲得榮譽

2021年4月,授予“河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