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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司法廳

鎖定
河北省司法廳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
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河北省司法廳。
河北省司法廳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全面依法治省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統一領導。 [2] 
河北省司法廳機關行政編制174名(含河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行政編制45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3名,政治部主任(副廳級)1名;河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局長1名(由省司法廳1名副廳長兼任,不佔河北省司法廳廳級領導職數)、政委1名(副廳級)、副局長2名(正處級)、政治處主任1名(正處級)、紀委書記1名(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55名(含河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處級領導職數15名、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處領導職數2名) [1] 
2021年4月,授予“河北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5] 
中文名
河北省司法廳
辦公地址
石家莊市橋西區城角街611號 [37] 
性    質
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正廳級
現任領導
馮韶慧(廳長) [42] 

河北省司法廳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地方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政府規章草案制定項目的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省政府規章立法解釋草案的起草、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立法協調。組織開展政府規章清理工作。
四、負責各設區市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河北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依法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受省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受省政府委託,代理由國務院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指導、監督全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全省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省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全省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省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省調解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省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司法所建設。
七、管理河北省監獄管理局。
八、負責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全省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規劃、協調、指導全省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管理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河北省司法廳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馮韶慧 [3] 
黨委委員、副廳長:王金水 [30] 
黨委委員、副廳長,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喬新月 [31] 
副廳長,民建省委兼職副主委:梁洪傑 [32] 
黨委委員、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王小青 [34] 
黨委委員、副廳長:彭敬捷 [35] 
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吳向東 [45]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張秀海 [43] 
一級巡視員:李文武 [46] 
二級巡視員:孟相維 [4]  [36]  [44] 
(更新截止時間2024年2月) [33]  [47] 

河北省司法廳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司法廳設10個內設機構、政治部和河北省勞動教養管理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7] 
法治調研處
承辦全面依法治省理論和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承辦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省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編輯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彙編正式版本,承擔省政府規章外文文本翻譯審定工作;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8] 
法治督察與合法性審查處
負責全面依法治省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年度督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重點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地區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和省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組織辦理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和對政府規章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組織辦理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辦理省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組織辦理省司法廳行政許可事項;承辦省司法廳規範性文件審查。 [9] 
立法一處
負責政治、文化、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審查以及政府規章立法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答覆工作;負責相關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相關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承辦上述範圍內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上述範圍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 [10] 
立法二處
負責經濟、社會建設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審查以及政府規章立法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答覆工作;負責相關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相關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承辦上述範圍內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上述範圍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 [11] 
社區矯正管理局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12] 
戒毒管理局
戒毒所政管理處。負責本系統戒毒場所所政管理、安全防範和執法等工作。
戒毒教育矯治處。負責本系統戒毒場所教育矯治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銜接幫扶工作。指導支持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
戒毒醫療康復處。負責本系統戒毒場所戒毒醫療工作;負責本系統戒毒場所康復訓練工作;負責本系統戒毒場所生活衞生工作。 [13] 
行政複議與應訴一處
承辦由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省政府委託,代理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受省政府委託,代理由國務院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指導、監督全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省司法廳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14] 
行政複議與應訴二處
承辦各設區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政府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省政府委託,代理以省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15]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
負責全省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區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全省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中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全省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全省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省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牽頭負責省司法廳“放管服”有關工作。 [16] 
普法與依法治理處
負責擬訂全省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區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省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17]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
負責制定全省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參與面向社會徵集法律法規制定項目建議;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全省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全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省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組織、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河北省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18] 
律師工作管理處
負責指導、監督全省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省律師工作。負責全省律師事務所設立、註銷和律師執業核准、註銷工作;指導全省涉外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省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指導、監督河北省律師協會工作。 [19] 
公證工作管理處
負責指導、監督全省公證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省公證工作。負責全省公證機構設立審批和調整;負責全省公證員任職行政許可和執業變更核准;指導監督全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組織開展全省公證機構、公證員年度考核。指導、監督河北省公證協會工作。 [20] 
仲裁工作管理處
負責指導、監督全省仲裁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負責全省仲裁機構設立、登記和仲裁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省仲裁業務指導和執業監管工作;指導開展仲裁國際合作與交流。 [21] 
司法鑑定管理處
負責監督檢查全省司法鑑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制定全省司法鑑定發展規劃、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負責全省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工作、編制鑑定人和鑑定機構名冊並公告;負責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管理評估和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工作;負責對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監督河北省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22]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
負責監督檢查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考試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審核、違紀行為處理和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制定有關工作制度、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指導本系統高等法律職業教育工作。 [23] 
裝備財務保障處
制定本系統經費保障、財務管理、資產裝備、技術業務用房建設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省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和指導廳機關、直屬院校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廳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24] 
審計處
負責對機關和直屬單位經濟財務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 [25] 
政治部(警務部)
人事警務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協助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組織培訓與警務督察處。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工作、幹警隊伍建設,指導、監督黨的建設。負責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督察工作。 [26]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負責和指導機關、直屬單位黨羣工作。協助廳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組織開展巡察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27]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本系統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8] 

河北省司法廳事業單位

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負責擬訂法律援助的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編制全省法律援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受理涉及法律援助事務的投訴;指派全省律師機構或基層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並進行監督;籌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業務交流,指導全省法律援助業務;負責法律援助的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
信息化中心。負責參與研究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工作;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基礎性、公共性設施項目規劃、建設提供技術服務。承擔廳機關信息化運維技術工作。
宣傳中心。負責承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宣傳服務工作;承擔省司法廳門户網站更新維護等工作。 [29] 

河北省司法廳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6] 
2021年11月,河北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被全國婦聯權益部列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38] 
2021年12月5日,河北省司法廳立法二處入選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39] 
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被納入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名單。 [40] 
2022年1月,榮獲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稱號。 [4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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