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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鎖定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為河北省政府組成部門,地址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維明北大街118號。
中文名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地    區
河北省
職    責
勞動和社會保障
隸    屬
政府機關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行政職能

一、研究擬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起草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地方性法規草案、行政規章和地方標準,制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具體規定並組織實施;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管理規則;制定本系統依法行政規範、執法監督規則,並實施監督檢查。
三、監督檢查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職權,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規範,監督檢查下級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的工作。
四、擬定全省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按分工擬定本省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人員來冀就業管理辦法並實施管理;負責外國在冀設立的從事勞動力招聘中介、諮詢和培訓業務機構的管理;擬定有關機構經辦向外國企業駐冀代表機構選派中方僱員業務的管理辦法;擬定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和婦女就業政策。
五、組織貫徹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擬定本省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省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規則;擬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企業下崗職工、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職業技能人才培養、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則、政策和措施,認定、公佈結果;制定勞動預備制度具體實施辦法;指導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及教材建設規劃,負責技工學校和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評估認定工作。
六、擬定勞動關係調整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辦法,指導和管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勞動合同鑑證工作;負責全省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審核併發布企業勞動定員定額地方標準;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政策、規定,並實施監督檢查;按分工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國家及省級企業勞動模範有關工作。
七、擬定全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及其他勞動報酬的調控政策和措施;擬定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保障辦法;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擬定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省屬企業工資總額和經營者收入。
八、擬定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省公費醫療管理政策,擬定企業職工生活福利政策,並組織或監督實施。
九、擬定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行政監督;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和全省性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工作;擬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擬定全省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制定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地方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組織擬定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標準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
十一、承擔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工作和有關信息的採集、處理;組織建設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絡;定期發佈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管理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險各項事業經費;組織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及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十三、負責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涉外合作與交流;制定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險系統有關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具體組織工作。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機構設置

辦公室(人才興冀工程辦公室、宣傳辦公室) [1] 
人事處
法規處(政策研究處)
規劃財務處
綜合計劃處
就業促進處
人力資源市場處
軍官轉業安置處(河北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業能力建設處
職稱管理處(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農民工工作處
勞動關係處
工資福利處
養老保險處
失業保險處
醫療保險處
工傷保險處(河北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農村社會保險處
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工作處)
勞動監察局
機關黨委
離退休幹部一處、二處
外專局
紀檢監察室
公務員局綜合處
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與任免處
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公務員局考核獎勵處
公務員局培訓與監督處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政務大廳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務大廳於2008年7月正式運行
本大廳集行政許可辦理、政府信息公開於一體,以“便民利民,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為目標,承諾“進一個門辦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具體情況如下:
受理項目(12項)
(1)設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
(2)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
(4)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招生簡章和廣告、聘任校長的審批、審查、核准
(5)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審批
(6)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
(7)設立技工學校審批
(8)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
(9)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
(10)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華工作的境外組織資格認可
(11)民辦學校以捐款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的審批
(12)民辦教育機構名稱冠名”河北”審批。
基本運行模式
大廳採取“一站式辦公、陽光下作業、規範化管理”的運行模式。
“一站式辦公”,以窗口為龍頭,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在大廳實行集中受理,在規定時限內辦好後由窗口交服務對象;“陽光下作業”,每個窗口實行公開承諾制,由大廳實行集中受理制和投訴制;“規範化管理”,即進入大廳人員管理、項目管理實行制度化、程序化。
運行機制
政務大廳業務工作實行“五公開”服務:服務內容公開、辦事程序公開、申報材料公開、承諾時限公開、辦理情況公開。“二件式”辦理:大廳窗口受理的服務項目,根據情況按受理件、不予受理件兩種類型辦理,屬於不予受理事項的給予明確答覆。
窗口單位職責
①集中受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業務;②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政策諮詢,介紹行政許可事項辦文規範、辦事程序和業務流程等;③提供網上錄入、查詢服務;④為到行政服務大廳的辦事人員和單位提供受理結果;⑤對服務項目辦理全過程進行督促、協調、催辦;⑥接受辦事人員和單位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作守則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嚴於律己,清正廉潔
文明禮貌,熱誠服務。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認真負責,耐心細緻。精通業務,高效便捷
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密切配合,精誠團結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地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