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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

鎖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bei Provin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 [1] 
河北省人民政府分別由省長、副省長和秘書長、廳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省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1] 
現任中共第二十屆中央委員、河北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 [9]  王正譜 [3-4]  [6] 
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
外文名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bei Province
成立時間
1949年8月1日
辦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裕華東路113號
性    質
地方行政機關
簡    稱
河北省政府
現任省長
王正譜 [7] 

河北省人民政府歷史沿革

1949年1月31日,平津戰役取得勝利,河北省全境解放。
1949年7月12日,中共河北省委在保定正式組建,林鐵任書記。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保定市宣告成立,楊秀峯任省政府主席,組織機構有民政廳、工業廳、法院、省銀行、交通局、税務局、合作社等16個。全省轄4個市、10個專區,共132個縣和相當於縣的10個鎮,擁有2978萬人口。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9月2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人民委員會成立。
1968年1月,河北省人民委員會遷址石家莊市
1968年2月3日,河北省革命委員會成立,替代了原來的河北省人民委員會。
1975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即“七五憲法”,將革命委員會的性質規定為“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同時又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憲法修改後正式具有省人民政府地位。
1978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七八憲法”,將革命委員會的性質規定為“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正《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同意縣和縣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將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改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據此,河北省革命委員會更名為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經國務院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機關由石家莊市橋西區維明南大街46號遷至石家莊市長安區裕華東路113號。 [17]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省政府印章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省政府印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08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簡稱省政府辦公廳),為協助省政府領導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機構規格正廳級。

河北省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一)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致函國務院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佈的公文;負責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日常公文辦理,主要包括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文辦理,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及所屬部門來文辦理,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等來文辦理。
(二)負責省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省政府領導的批示,對省政府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決定。
(五)組織起草省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事項及國務院、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報告。
(七)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八)負責承辦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省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省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九)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工作要求。
(十)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政務信息(包括輿情信息)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新聞發佈、與情迴應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五)負責省政府機關大院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負責省冬奧辦,省政府駐天津上海廣州辦事處,省北戴河管理中心及省政府辦公廳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七)辦理省政府參事審批、聘任手續。
(十八)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河北省人民政府內設機構

(一)綜合一至八處。為省政府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有關公務活動組織協調、公務出訪保障、批件和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反饋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督查室(對外稱河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簡稱省政府督查室)。負責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及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涉及河北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辦省委交辦的涉及省政府系統落實事項的督辦反饋;負責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省《政府工作報告》任務目標分解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省政府重要會議議定事項、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反饋;組織開展省政府重大專項督查;協調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組織承辦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全省政府系統建議、提案承辦工作的考核和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辦公室(省政府值班室)。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負責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緊急情況的信息接報及領導批示的督辦、反饋等工作;負責與全省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溝通聯繫;負責綜合性廳務工作;負責《河北省人民政府大事記》的編輯印發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省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辦理省政府政策解讀有關事項;承擔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五)政策法規處。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公文的審核、製法等工作;負責承辦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省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印發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公文運轉處(廳保密辦公室)。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承接各類文電的收文審核和運轉辦理工作;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機要通信工作;負責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印鑑的管理;負責省政府辦公廳保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會議處。負責省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實施省政府年度會議計劃;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於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協助做好省政府領導出席各類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承辦省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信息處。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選擇、提供、反饋工作;編髮信息刊物;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報送有關信息;指導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政府及雄安新區管委會政務信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新聞聯絡處。負責與省政府各部門、省政府辦公廳內設機構有關省政府宣傳工作的協調聯繫。負責省政府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等工作的宣傳策劃;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新聞發佈工作;承辦國務院辦公廳交辦的重大輿情處置事項,協同省有關部門辦理處置全省政府系統政務輿情;負責媒體採訪省政府領導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省政府領導有關新聞稿件的起草、審核等工作;負責有關網民留言平台的回覆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任免、調配錄用、考核獎懲及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幹部監督、幹部檔案、勞動工資、出國政審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行政財務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公務接待、環境衞生綠環和職工生活服務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安全保衞處。負責省政府機關大院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協調武警、公安、信訪派駐單位(人員),做好警衞執勤、安全保衞和人員疏導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電子政務處。負責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省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電子政務內網政府節點的建設管理;負責全省政府系統網站的監管、督導、評估;負責省政府數據中心機房、綜合數據庫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協調管理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的電子政務應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協助省政府機關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北省人民政府現任領導

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長

王正譜:二十屆中央委員,河北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15] 

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張成中: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22] 
時清霜: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工商業聯合會(省總商會)主席(會長)。 [16]  [18] 
胡啓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10] 
金暉(女):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10] 
王立彤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委政法委委員。 [10-11]  [13] 
董兆偉: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教育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 [12]  [14] 
趙大春: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3-24] 

河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朱浩文:河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省政府機關黨組書記,省政府辦公廳主任。 [2]  [5]  [8] 
參考資料 [10]  [19]  [25] 

河北省人民政府政府部門

河北省人民政府
組成部門
特設機構
直屬機構
部門管理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轄市政府
【説明】
河北省人民政府設置工作部門36個,其中,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4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1個。科學技術廳掛外國專家局牌子;自然資源廳掛海洋局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醫療保障局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此外,設置部門管理機構7個。其中,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能源局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監獄管理局由司法廳管理;林業和草原局由自然資源廳管理;文物局由文化和旅遊廳管理;中醫藥管理局由衞生健康委員會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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