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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縣鹽務管理局

鎖定
沛縣鹽務管理局為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和鹽政執法的主管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全縣的食鹽、生產用鹽供應和市場管理。隸屬於江蘇徐州市鹽務管理局
中文名
沛縣鹽務管理局
地    點
沛縣
關    於
鹽務
類    別
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二)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三)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劃指標;
(四)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機構設置:
辦公室、業務科、鹽政法制科、財務科、非鹽經濟科、鹽政稽查大隊。
領導介紹:
張克強: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分公司經理,主持局全面工作。 分管財務科、業務科。
蘇興山:縣鹽務管理局、鹽業分公司書記,負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非鹽經濟科。
曹磊:縣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分公司副經理,負責縣鹽務局鹽政日常工作,履行鹽業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行業和公司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鹽政法制科、稽查隊。
附註:江蘇省鹽業集團徐州有限公司沛縣分公司,與縣鹽務局合署辦公,負責全縣鹽業市場管理及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