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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賓法案

鎖定
2001~02年間,美國安然(Enron)與世界通訊(WorldCom)相繼爆發財務醜聞,暴露上市公司會計、證券監管等多方面缺失。美國眾議院議員Michael G. Oxley及參議院議員Paul S. Sarbanes遂提出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SOA),明定企業必須以文件(至少保存5年)記錄各項財務政策與流程、改善財務報告權責制度、提高製作財務報告效率,種種措施都是為了鞏固投資人信心。
中文名
沙賓法案
外文名
Sarbanes-Oxley Act
簡    稱
SOA
目    的
鞏固投資人信心
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SOA)
SOA原名為「2002年上市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 [1]  ,兩大重點分別為對會計職業及公司行為的監管,以及提高對企業主管階層進行經濟詐欺、犯罪的刑事責任。SOA標誌了美國證券法律根本思想的轉變,也就是從以「公開揭露」為架構的1933年證券法及1934年證交法,轉變為具有「實質管制」作為的SOA。
SOA不但為企業會計、證券監管方面帶來許多變革,同時也為企業IT部門帶來許多挑戰。首先,隨著文件數量急速上升,企業必須強化企業內容管理(Enterprise Content Management;ECM),解決文件在各系統間的格式差異問題,所以勢必需要導入智能型文件解決方案,並將政策文件紀錄與流程全面自動化。資料生命週期(Information Lifecycle Management;ILM)以及資料歸檔(Data Archiving)的問題,也讓企業必須投入更大的心力解決資料儲存問題,並提升系統效能以因應可預見的資料量膨脹。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