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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氣霧劑

鎖定
沙丁胺醇氣霧劑,適應症為用於預防和治療支氣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氣管炎等伴有支氣管痙攣(喘鳴)的呼吸道疾病。
藥品名稱
沙丁胺醇氣霧劑
藥品類型
處方藥、外用藥、醫保工傷用藥
特殊藥品
興奮劑
用途分類
子宮平滑肌抑制藥

沙丁胺醇氣霧劑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沙丁胺醇。
化學名稱:1-(4-羥基-3-羥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3H21NO3
分子量:239.31

沙丁胺醇氣霧劑性狀

本品在耐壓容器中的藥液為無色或微黃色的澄清液體。

沙丁胺醇氣霧劑適應症

用於預防和治療支氣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氣管炎等伴有支氣管痙攣(喘鳴)的呼吸道疾病。

沙丁胺醇氣霧劑規格

每瓶14g,含沙丁胺醇28mg,藥液濃度為0.2%(g/g),每撳沙丁胺醇0.14mg,每瓶200撳。

沙丁胺醇氣霧劑用法用量

一般作為臨時用藥,有哮喘發作預兆或哮喘發作時,氣霧吸入。每次吸入0.14~0.28mg,即1~2撳,必要時可每隔4~8小時吸入一次,但24小時內最多不宜超過8撳。

一、使用時除去罩殼帽,配套安裝(見圖示一、圖示二);
二、使用時,瓶身倒置,搖勻(見圖示三);
三、緩慢呼氣(見圖示四);
四、將罩殼口含在口中,對準咽喉,在深深吸氣的同時立即撳壓閥門,使藥霧充分吸入(見圖示五);
五、屏息十秒,以便使藥物充分發揮作用(見圖示六);
六、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鐘後,再按圖示四、五、六重複操作。

沙丁胺醇氣霧劑不良反應

少數病例可見肌肉震顫,外周血管舒張及代償性心率加速,頭痛,不安,過敏反應。

沙丁胺醇氣霧劑禁忌

對其他β2-受體激動劑、酒精和氟里昂過敏者禁用。

沙丁胺醇氣霧劑注意事項

1.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等患者應慎用;
2.長期使用可形成耐藥性,不僅療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險,因此對經常使用本品者,應同時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若病人症狀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應同時監測最大呼氣流速,並應到醫院就診,請專業醫師指導治療和用藥;
3.首次使用或用後放置一週以上再使用時,應先向空氣中試噴;如遇噴不出情況,請確認使用是否正確或檢查噴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內藥液為常温下氣態物質經低温加壓後灌裝,請將本品遠離火爐、暖氣、電熱器等發熱物體,以避免瓶內高壓液體受熱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為可能發生危險時的保護,在任何時間內禁止撥下;本品系受壓容器,嚴禁撞擊,即使將藥用完也應避免;
5.本品宜在陰涼處保存,即氣温20℃以下,但不允許冷藏冷凍;
6.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沙丁胺醇氣霧劑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沙丁胺醇氣霧劑兒童用藥

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沙丁胺醇氣霧劑老年用藥

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沙丁胺醇氣霧劑藥物相互作用

1.同時應用其他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應也可能加重;
2.並用茶鹼類藥時,可增加鬆弛支氣管平滑肌的作用,也可能增加不良反應。

沙丁胺醇氣霧劑藥物過量

過量中毒的早期表現:胸痛,頭暈,持續、嚴重的頭痛,嚴重高血壓,持續噁心、嘔吐,持續心悸,情緒煩躁不安等。反覆過量使用偶可引起支氣管痙攣,如有發生,應立即停用並在醫生指導下調整治療方案。

沙丁胺醇氣霧劑藥理毒理

本品為選擇性β2-受體激動劑,能選擇性激動支氣管平滑肌的β2-受體,有較強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氣霧吸入時對心臟的興奮作用比異丙腎上腺素小。
毒理作用:未時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沙丁胺醇氣霧劑藥代動力學

吸入本品0.20mg,血藥濃度峯值為2.95和3.57mmol/L,吸入0.40mg則為1.41和5.69mmol/L。峯濃度出現於吸入後的3~4小時,平均半衰期為4.6小時,48小時從尿排出77.5~96.8%,代謝物和原形物各半。

沙丁胺醇氣霧劑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沙丁胺醇氣霧劑包裝

無色玻璃瓶包裝,1支/盒。

沙丁胺醇氣霧劑有效期

24個月。

沙丁胺醇氣霧劑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05版二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