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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阿拉姆二世

鎖定
沙·阿拉姆二世(1728年-1806年),也稱阿拉姆沙二世,印度莫卧兒帝國皇帝。繼位前稱阿利·高哈爾王子 [1] 
中文名
沙·阿拉姆二世
外文名
Ali Gauhar
別    名
阿拉姆沙二世
阿利·高哈爾
出生日期
1728年
逝世日期
1806年
父    親
阿拉姆吉爾二世
身    份
莫卧兒帝國第十五任皇帝
在位時間
1759—1806年在位 [1] 

目錄

沙·阿拉姆二世人物簡介

沙·阿拉姆二世(1728年-1806年)是統治印度次大陸莫卧兒帝國的第十五任皇帝,是被謀害的阿拉姆吉爾二世的兒子
1759年,瓦濟爾加濟·烏德·丁殺害其父,立其為帝。稱阿拉姆沙二世。歷史上亦稱沙·阿拉姆二世。繼位後,欲借馬拉塔人之力擊敗阿卜達利的入侵,但馬拉塔人敗於第三次帕尼帕特戰役。1764年參加孟加拉納瓦布米爾·卡西姆與奧德納瓦布舒賈·烏德·道拉的聯盟以驅除英國人勢力,但聯軍敗於布克薩爾之役,與英方簽訂《阿拉哈巴德條約》,得到奧德的科拉、阿拉哈巴德兩縣。1765年8月12日頒發救令,授予英國東印度公司孟加拉、 比哈爾、 奧里薩的“迪萬尼”即徵税權,後者年繳260萬盧比。1771年後成為佔領德里的馬拉塔人的傀儡。英方以其違約為由歸上述兩縣予奧德納瓦布,並停止繳款。到第二次英國—馬拉塔戰爭(1803—1805年)後,連同其首都轉入東印度公司“保護”之下,領取年金度日。死於1806年。 [1] 
參考資料
  • 1.    黃心川主編.《南亞大辭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第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