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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底水雷

鎖定
沉底水雷,簡稱“沉底雷”。佈設後沉於水底的水雷。
中文名
沉底水雷
別    名
沉底雷
定    義
佈設後沉於水底的水雷
按裝藥量,分為大型沉底水雷、中型沉底水雷和小型沉底水雷。通常裝有磁、聲、水壓的單一引信或組合引信等。由水面艦船、潛艇和飛機布放。總體結構簡單,隱蔽性較好,受水流及風浪影響小。使用水深,打擊水面艦船不超過50~90米,打擊潛艇可達200~300米。通常由裝藥雷體、引信裝置和佈雷附件等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