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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煉

(明朝中期名臣、錦衣衞)

鎖定
沈煉(1507年10月13日—1557年11月7日),字純甫,號青霞山人, [1]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今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祖籍浙江處州府麗水縣(今浙江省麗水市),明朝中期名臣、錦衣衞。 [9]  [20] 
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歷任溧陽、茌平、清豐三地縣令,後因事左遷為錦衣衞經歷,得到陸炳的賞識。沈煉為人剛直,嫉惡如仇,曾以“十罪疏”彈劾嚴嵩,被處以杖刑,謫居保安州為民。沈煉在塞外,卻仍以詈罵嚴嵩父子為樂,嚴嵩得知大怒,想盡辦法除掉沈煉。 [9]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嚴世蕃遣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總督楊順設計誅除沈煉。恰逢白蓮教教徒閻浩等人被捕,招供多名嫌犯,於是列上沈煉的名字。沈煉終因被誣為謀反而遭到殺害,享年五十一歲。萬曆年間,追諡忠愍。 [9] 
概述圖來源:取自紹興印刷局1918年《越中三不朽圖贊》 [26] 
全    名
沈煉
別    名
沈青霞
純甫
青霞山人
諡    號
忠愍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今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
出生日期
1507年10月13日(正德二年九月八日)
逝世日期
1557年11月7日(嘉靖三十六年十月十七日)
主要成就
越中十子”之一,彈劾嚴嵩
主要作品
《青霞集》
最高官職
錦衣衞經歷
祖    籍
浙江處州府麗水縣(今浙江省麗水市)

沈煉人物生平

沈煉少年聞名

正德二年九月八日(1507年10月13日),沈煉生於浙江紹興府會稽縣東郭裏(今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在他降生前,其祖父沈慶逝世下葬,曾有兩隻老虎跳到墓穴上,吼震林木,在占卜兩年後得到沈煉。 [19] 
嘉靖元年(1522年),沈煉補為縣學生員,在學宮名聲很大。當時沈煉隨王守仁遊學,因奇氣異質,王守仁對沈煉青睞有加,並讚賞他。 [9]  [21] 
嘉靖三年(1524年),沈煉娶妻徐氏。 [22] 
嘉靖五年(1526年),督學汪文盛考察浙江士子,看到了沈煉的文章,稱讚他説:“這是不同一般的人!”因氣節出眾,沈煉被選拔為第一名。 [23] 

沈煉孝子應試

嘉靖十年(1531年),沈煉考中舉人, [2]  當時沈煉的父親沈璧不樂家居,早在沈煉尚年少時,他便不顧家人勸阻,執意將把家產賣掉幾百兩黃金,遊歷京師,誓不回鄉,此時沈煉又進京參加會試,再次見到了落魄已久的父親。 [25] 
嘉靖十一年(1532年),沈煉在會試中落第,請父親歸家。沈璧執意不回,沈煉不禁哀號痛哭,長跽不起。沈璧終被沈煉孝誠之心感動,幡然悔悟,涕泣道:“我的兒子這麼孝順,還有什麼可以擔憂的,可以回家了。”迎父歸鄉之後,沈煉並未因家貧而怪罪或怠慢父親,而是一心侍奉,菽水承歡。 [27] 
嘉靖十二年(1533年),沈煉的母親俞夫人生病,沈煉一連三月衣不解帶,晝夜侍於牀畔,焚香籲天,希望讓自己代替母親生病。不久,俞夫人病癒,鄉人都説是沈煉的孝誠感動了上天的原因。 [28] 

沈煉為民請命

嘉靖十七年(1538年),沈煉考中進士,授官溧陽(今屬江蘇)知縣。在任期間,沈煉廉潔勤政,嚴明法紀,搏擊豪強,保護良善,當時縣中倚仗權勢橫行的惡霸時有喪命於沈煉杖下者,沈煉也因持正不阿而得罪御史。 [9]  [29]  [32]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由於剛直傲慢,忤逆御史,沈煉被調到茌平(今屬山東)擔任縣令。到任後,依舊秉持以往行事作風,清正嚴明,幾個月就訟簡民和。當時正值饑荒之年,沈煉體恤民情,請開官倉借糧於民,救民眾於水火之中。同時,他還切身踐行着儒家“先富後教”的禮義教化之旨,每月朔望之日,親自為民眾講論經義,又數次到民間子弟的家塾中言傳身教。沈煉在任上的種種作為贏得了當地百姓的一致稱讚,當時民間曾有“沈茌平,如鏡明,如水清,不賞民勸,不怒令行”之語流傳。不久,沈煉以父親的喪事而回家守孝。 [9]  [31]  [33] 

沈煉薦入錦衣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沈煉守孝期滿,被派往清豐縣(今屬河南)擔任知縣。沈煉並未因仕途不顯而沉淪懈怠,反而愈加勤勉為政,自責自勵。在任期間惠溥閭閻,頗得民心,不久聲名便傳到了京城。錦衣衞指揮使陸炳聽説了沈煉的亢直,想將沈煉調入錦衣衞擔任經歷一職。當沈煉離任清豐時,百姓夾道相送,扳轅慟哭,極力挽留。之後,清豐百姓感念沈煉恩德,還專門為他建立生祠,祀享不輟。 [9]  [34-35]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沈煉到達京城任職。 [36]  當時沈煉為人剛正,痛恨邪惡,就像仇敵一樣,然而他的性格頗為狂放不羈。他每次一喝酒就伸開兩腿坐地上,仰天大笑着自得其樂,旁若無人。錦衣衞指揮陸炳對他以禮相待。陸炳與嚴嵩父子交情深厚,因為這個緣故沈煉也多次跟嚴世蕃喝酒。嚴世蕃在酒桌上虐待客人,沈煉心中不平,就站出來反對,嚴世蕃畏懼他,不敢再放肆。 [37] 

沈煉直對嚴黨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俺答兵臨京郊,當時都城城門關閉,村民們百萬求進城不能,哭聲震野,當權者沒有人敢發令,沈煉急忙説:“請陸公不要關閉城門,關閉城門就是把城外的人民給敵寇了。”陸炳替他向上請求而得到允許,進城的男女有上萬計。 [38] 
不久,敵寇獲得御馬監中的官員,在他背上貼上告示,讓他回來報告説:“如果投降進貢,不這樣的話將要大肆劫掠。”內閣次輔徐階請求明世宗臨朝,下詔令文武羣臣商議。檢討毛起起言:“允許他們投降進貢。”司業趙貞吉叱罵毛起,反對通貢,並大聲説道:“臣以為天子應該拿出金銀絲綢招募軍隊,親自重賞勇猛之士,文武百官自會同心守城,敵人定會退兵。”當時廷臣沒有人敢支持趙貞吉的,惟獨沈煉支持他,説:“敵寇違背和約到城下,允許他們進貢,劫掠,不允許也是劫掠,京營的將士長期過着太平日子。武器鈍了、盔甲腐朽了。難以應對。最終暫且讓禮部跟他們説話,你們遠道而來請求進貢,不知道聖上的意思不敢立即上奏,一定要進貢應當準備好列好誠懇的奏章,替你們上奏,請求這樣做,拖延時間以暗中作好戰鬥準備,趁他們鬆懈時襲擊他們,那樣就可以擒獲他們了。”這時嚴嵩奇怪,而問他的同黨夏邦謨,夏邦謨就承望而斥責他説:“你為什麼這樣多話?”沈煉用目光威攝他説:“大官們閉口不言,所以小吏才多話,而且不説主辱臣死嗎?” [3]  [38-39] 
第二天,明世宗臨朝聽政,下詔有計策打敗敵人的,能盡言。沈煉就上疏請求發兵萬人,一方面守衞陵寢;讓主上沒有北方顧忌之憂;一方面守衞通州、盧溝以通糧食供應之道。嚴整警備將吏奮勇作戰設奇謀,大敗強敵。下詔把作戰計策交付給兵部議論。這天晚上天空打雷下大雨如同注水一般,敵寇於是逃跑了。不久以後,仇鸞建議馬市買賣,嚴嵩實際上主張這樣做的,沈煉在朝廷中極力反對,言辭正直慷慨,激昂懇切。大家都很驚訝,退下後還有氣不平的。嚴嵩被皇上貴寵而當權,邊臣競相賄賂送東西給他。等到失事後懼怕得罪,更加運送金銀賄賂嚴嵩,賄賂一天重於一天。沈煉時時扼腕感嘆。一天跟尚寶丞張遜業飲酒,酒喝到一半談及嚴嵩,説:“以前敵人在城下的時候,如果有為國出謀獻策的人就不至於讓敵人如此胡作非為、蹂躪人民到這種地步吧?國家的綱紀已經破壞、賄賂公行、四海之內人民已經窮困、九邊軍政已經衰敗。這全是嚴嵩父子的罪過。如果不除去大奸臣。其他事情就沒有什麼可議論的了。”因慷慨怒罵,涕流滿面。 [38]  [40] 

沈煉貶謫保安

沈煉造像 沈煉造像
嘉靖三十年正月十二日(1551年2月16日),沈煉上疏彈劾嚴嵩,同時,沈煉又彈劾夏邦謨説:“吏部尚書夏邦謨名義上是公室之臣,實際上是私門之吏,大事要事先對嚴嵩説明然後才敢執行,小事要寫信通告嚴世蕃而後才敢辦理,因賄賂而得到官位。”請求將他們都罷斥掉,以謝天下。明世宗大怒,下詔説:“沈煉去年在金殿吵鬧,不注意作為人臣的禮儀,現在又想通過誣告詆譭大臣來獲取名聲,將沈煉拷打數十,貶謫到保安(今河北涿鹿)去種田。”沈煉帶着妻子寄住在保安州的客棧裏,還沒有住處,而保安州人賈某斜眼看着沈煉説:“您不是那個上書請求誅殺嚴黨的沈煉嗎?”向他行禮,邀請他回家,讓沈煉住在他家,沈煉才開始有了家。過了很久,沈煉靠教授學生自給自足,他向學生們講述忠孝大義,而且親眼看到邊境情況日益惡化,憂憤得忘記睡覺吃飯,常常通過詩歌文章來譏諷當代社會,大體上大多歸罪於嚴嵩父子。 [41-42]  [43]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宣府、大同各郡縣遭受大災,一斗米價值六十銖,邊境地區的百姓死亡枕藉,許多屍骸暴露在外不得掩埋,買下田地埋葬這些屍骸,又傾其所有裝滿做粥的食材以賑濟飢餓的百姓,又勸説富家大賈相繼進行賑濟,救活男女數萬人。後來麥子稍有收穫,百姓仍然無法維持生計,建議集合工人修浚城濠。這一年秋天,大水突然湧至,從北山直衝保安新城,將西北角沖塌幾十丈,幸好壕溝挖得深,水順着壕溝流走,百姓的房屋得以無恙。士人和庶民歡呼雀躍,競相建造生祠祭祀。當時張遊擊從西進入衞國,遇敵後進行血戰,全軍覆沒。東面的軍隊十餘萬駐紮聚集觀望,將佐環堵不進行救援。撫按想掩蓋這件事,在沙場上痛哭,話語中侵犯到當事者。當事者聽説後對他怨恨。又因為塞上的人們大多骯髒不潔淨,當時的人便爭相誹謗嚴嵩,嚴嵩以此為快。那些諸生甚至製作了三個人像(指三公)——唐相李林甫、宋相秦檜和嚴嵩。也時常扼腕嘆息,拉強弩射他們(指嚴嵩等人),話語逐漸傳到嚴嵩父子耳中,對他銜恨入骨,思考如何報復。 [44-45] 

沈煉冤死宣府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嚴嵩的黨徒楊順做總督。恰逢俺答入侵,破應州四十多堡。楊順懼怕得罪,想上敵人首級論功自解,聽從吏士誅殺逃避兵戰的人,還超過許論。沈煉遺書責譴他更加急切。又作文祭祀死了的人,言詞多諷刺楊順。楊順大怒,讓私人找嚴世蕃,説沈煉結士擊劍習射,居心叵測。嚴世蕃將這囑託巡按御史李鳳毛。李鳳毛荒謬自責説:“有這種事,已經暗中散去他的黨徒。”既而代李鳳毛的人是路楷,也是嚴嵩的黨徒。嚴世蕃囑咐他和楊順一起圖謀這件事,許諾給他們厚報。他們兩人日夜謀圖如何中傷沈煉的事。九月,蔚州的妖人閻浩等人一向用白蓮教蠱惑眾人,出入漠北,泄露邊情為患。官軍捕獲他們,詞所連及的人很多。楊順大喜,對路楷説:“這足以報告嚴公子。”撰改沈煉的名在其中,誣衊閻浩等人拜沈煉為師,聽從沈煉指揮,具獄上奏。嚴嵩父子大喜。前總督許論這時正掌管兵部,竟回覆如其奏。於十月十七日(11月7日)斬沈煉於宣府街市 [1]  ,將他兒子沈襄戍守極邊。給予楊順一子錦衣千户,路楷等人待選五品卿寺。楊順説:“嚴公薄我賞,意豈不滿足嗎?”拿沈煉的兒子沈袞、沈褒,用杖打死,再移檄令逮捕沈襄。沈襄到達後,拷打審訊正急,恰巧楊順因他事被逮捕,沈襄才得以免死。 [47] 

沈煉死後平反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御史鄒應龍彈劾嚴嵩父子為奸惡之狀,明世宗震怒,下詔釋放嚴嵩回鄉,而嚴世蕃則被流放到雷州,沈煉的兒子沈襄前往京師申訴父親遭受冤枉的罪名,並彈劾楊順先前故意殺害沈煉的罪行,同時呈上沈襄並沒有其它罪狀,詔令准許,於是沈襄恢復保安學生的身份,得以揹負沈煉遺體迴歸越地。 [48]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嚴嵩敗露,嚴世蕃將要被誅。臨刑的時候,沈煉所教的保安子弟在太學的人,用一錦帛寫上沈煉姓名官爵,持舉入市。看到嚴世蕃斷頭完畢,大呼説:“沈公可以瞑目了。”接着慟哭離去。 [49-50] 
隆慶元年(1567年),明穆宗下詔令褒賞言事的人,贈沈煉奉議大夫、光祿少卿,任用沈煉的兒子沈襄為官。沈襄於是上書,陳述楊順、路楷殺人媚奸的情況。給事中魏時亮、陳瓚也相繼疏論這件事。於是將楊順、路楷交付官員審理,處以死罪。 [51-52] 
萬曆元年三月二十三日(1573年4月24日),明神宗蔭沈煉之子沈袠為國子生。 [54] 
萬曆十九年十一月六日(1591年12月21日),明神宗蔭沈煉之孫沈存德入國子監讀書。 [55] 
萬曆三十八年正月十六日(1610年2月9日),禮部為沈煉請諡,明神宗同意了,沈煉諡號忠愍。 [56] 

沈煉主要影響

沈煉政治

嘉靖三十年正月十二日(1551年2月16日),沈煉上疏彈劾嚴嵩,他説:“過去敵寇侵犯邊境,得利而歸,近來又聲稱入貢,暗中懷着舊日的意圖,皇上奮發神武,張皇六師,一定要趁時機北伐,這本來是神人也都喜歡的,也是臣民們甘願效死的。然而用兵的關鍵在於事先作出籌劃,如今籌劃則必須首先為天下誅殺奸邪之人,而激發忠義之氣則敵寇不值得平定。我確實感到憤懣,發誓不和賊寇共同生存。我私下見輔臣嚴嵩貪婪的習性嚴重,愚昧鄙陋的心腸堅硬如鐵石,在這個時候,他不聞他苦心積慮,延訪賢豪之士,諮詢各方策略,作為治國安邊的計策,卻和他的兒子嚴世蕃日夜謀劃,陷害忠良之人和妨礙自己的人,加以揣摩、利用,在極其微小的方面也不利用他們,以國家的利益為狐媚之徒,使夏畦(夏朝的暴君)也感到羞愧,卻不去推舉賢良之士,親近賢良的邊疆將領。這不是多多用黃金賄賂不可以得到官位的,即使官員沒有一件多餘的事可以做的,嚴嵩也不會通報他做某件事可得到讚譽的。如今到了考核官員政績的時候,也就是嚴嵩父子獲取利益的時候了。朝廷獎賞一個人,就説‘是我賞賜你’,懲罰一個人,就説‘是我懲罰你’,如今天下的人都只是考慮嚴嵩父子的是否愛憎某個人,卻不再知道朝廷的恩威了。這難道不是大事嗎!”其中又列舉了嚴嵩的十大罪狀。 [42] 
  1. 接受將領官吏的賄賂,引發邊境戰亂。
  2. 接受各位藩王的饋贈,令宗藩失去職責。
  3. 把持吏部的權力,狼藉不堪以至於驛站小吏沒有什麼遺漏的,使得官府沒有建立正常的秩序,風俗敗壞到極點。
  4. 索取撫按的常規例行事項,致使百姓財力一天天削弱。
  5. 暗地裏壓制科道官員,使他們不敢直言。
  6. 嫉妒賢能,只要有人一忤逆他的意思,必定被致之死地。
  7. 縱容兒子接受財物,使天下人怨恨。
  8. 運財物回到家鄉,無日不有,致使道途驛站騷擾。
  9. 作為內閣成員滿九年了,卻沒有一條好的政績。
  10. 不能協同謀劃、討伐以緩解君主的憂慮。 [41-42]  [43] 

沈煉文學

  • 詩歌
沈煉詩歌體裁多樣,眾體兼備。近體詩共368首,約佔詩歌總量的79%。其中五言律詩133首,七言律詩78首,五言排律34首,七言排律3首,五言絕句11首,七言絕句109首。古體詩共98首,約佔詩歌總量的21%。其中古樂府53首,歌行體7首,五言古詩38首。由此可以看出,沈煉詩歌主要以律詩為主,其次為絕句,再次為古樂府、五古,創作數量最少的為歌行體。從數量上看,沈煉的五言詩共237首,七言詩共214首,五言要多於七言,但從藝術水平來看,七言則稍勝於五言。沈煉的五言詩相對而言七言詩則主題豐富,立意較高,情感性和思想性也較為深刻。 [9] 
青霞集 青霞集
在沈煉的古體詩中,七言是運用最多的體式,有的詩歌雖嚴格來講為雜言,但整體卻還是以七言為主,如《送張甌江符卿》除首句和中間四句外,其餘十四句都是七言長句,在整齊中帶有參差錯落之美。方東樹言“七古以才氣為主,縱橫變化,雄奇渾灝,亦由天授,不可強能”,沈煉的七言詩中唯七古最能體現其才氣,而七古中最為優秀的便是歌行體。他的歌行雖只有七篇,但都極具個人特色,顯示出自由豪邁的特點。沈煉的五律酬酢性質較重,表現內容相對狹窄且在格律上也有不夠嚴謹之處,但在情感表達上仍秉持真摯懇切、感事而發的原則,多涉及詩人內心感受,如《送岑山人出塞》《寄馮敬叔》等篇目在抒發友朋之情時結合詩人對時事人生的深層次感慨,充滿豪壯悲慨之氣。且從文字表達的角度看,五律在刻畫交遊場面時善於藉助景物傳遞情緒,頗多生動細膩之句,體現出清雅風味。 [9] 
沈煉慷慨豪邁的詩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多選用剛健宏大的意象。如“劍”“龍”“江河”“天地”“日月”等。二是刻畫了“俠”的形象。三是詩歌用詞具有豪放瀟灑的特點。沈煉的詩風真實體現出他不同時期的心境變化,向世人展示出一個比史書上更為立體飽滿的人物形象。而茅坤所言其詩“足以寒賊臣之膽,而躍塞垣戰士之馬,而作之愾也”,不僅是指詩歌本身,更是指其中散發出的詩人自身的人格力量,他的詩歌是其人格精神的最大融合,真正體現出了詩如其人的特點。 [9] 
沈煉詩歌思想感情的基調是忠君報國,他有着為國除奸、殺敵立功的強烈願望,其《報國吟》雲:“長安近兮我所思,決壯猷兮日孜孜。龍有翼兮鳳有文,驥悲嗚兮思其羣。世路隘兮誰當闢,撫長劍兮凌青雲。”(卷五)長劍是其濟世理想的具象化,從軍殺敵則是實現其理想的主要手段。《青霞集》中許多以《出塞》《從軍行》為題的詩歌,多以寶劍作為抒發感情的媒介。如“男兒從來通六藝,不分塵沙雜邊騎。劍磨流出射鬥光,賦成常有凌雲氣。”(卷五《古從軍行》)“生懸寶劍報君恩,自許青萍氣不凡。若遣海波清未得,玉顏何用立乾坤。”(卷七《出塞曲》其二)其它一些詠懷贈別作品也常表達與此類題材相同的感情,且也多將寶劍這一意象用於詩中。如:“餘亦滄江學劍人,十年為吏在風塵。請纓自羨凌雲客,投筆曾無出塞辰”(卷五《送呂子出遊宣大》),“黃雲馬首橫,仗劍赴邊城。雖歌出塞曲,詎謂從軍行。炎夏征途壯,河山旅望驚。從來班定遠,曾是一書生”(卷六《送岑山人出塞》),“浩浩穹壤內,一氣常感通。山河獻靈秀,生有百代雄。龍蟠抱三辰,虎踞經八戎。風雲隨指顧,日月回掌中。手提屬鏤劍,目送塞上鴻。豈無聲色資,慚愧海宇空。男兒不命世,何用懸朱弓”(卷五《詠懷三十首》其五),“中原消息近何如,故舊無人問謫居。報國惟懷三尺劍,籌邊空作萬言書。春秋首止曾題筆,南北音塵已食魚。一片苦心懸碧落,風煙浩浩獨憐予”(卷六《詠懷二首寄徐太保》),“平生膽略好封侯,夜讀陰符曉未休。為問張華龍劍在,借餘一斬月氏頭”(卷七《寄張有功十六首》其十二)。在這些作品中,劍是其忠君報國的武器,更是其思想感情的象徵。這一意象的大量使用使其詩歌獲得一種凌厲的氣勢。 [8] 
同時沈煉更強調俠客不依從權貴的獨立品格,在卷六的同題作品中他寫道:“北里新名俠,門多隱者車。問人尋寶劍,留客注丹書。七貴空聞姓,三公欲造廬。寧甘布衣老,不肯曳長裾。”與其時代特徵相聯繫,則作品藉助俠客形象所表達的是文人的高潔品質,寶劍時刻不離身則與屈原“帶長鋏之陸離”有着相同的意義。“風流傾斗酒,調笑折花枝”等內容則是沈煉疏放性格的體現,同時也與晚明士風的大背景有密切關係。 [8] 
“劍”這一意象在沈煉作品中的頻繁出現以及與其現實生活、思想感情的密切聯繫,除了表明其豪放的個人性格外,還和紹興的歷史文化傳統有一定關係。《漢書·地理志》載:“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這一傳統在晚明演化為勇於任事,“重義輕利,緩急可賴”的文人品格,雖然他們的劍術可能並不高明,兵法也不實用,但這種豪俠之氣卻凝結為文學作品中蕩氣迴腸的優秀詩篇,與沈煉磊落的品行相映生輝。 [8] 
  • 散文
沈煉散文體裁不一,各具特色,但整體上又具有共通特點。他作文多涉及時事,切於實用,文辭不拘法度,既有質樸之風又不乏雄藻麗語,雅俗兼備,氣勢縱橫,字句間展現出作者自身豪邁勁健的氣質。沈煉的散文在藝術特點上與詩歌有頗多相似之處,如尚情、明道等,但亦有其獨特風貌。 [9] 
沈煉主張文章以實用為主,堅持“文以載道”的文論觀,這在《鄧玉亭文集前序》和《文賦》兩文中已有鮮明的展示。沈煉的文道觀與唐宋派可謂不謀而合,但亦有跡可循。除其本身作為忠實的儒學信徒而具有的強烈的責任意識和致用精神,心學是推動沈煉形成載道致用文學觀的另一大影響因子,也促成了他與唐宋派的不解之緣。 [9] 
沈煉的文章在表達上側重於對客觀現實的理性闡述,通過嚴密周祥的説理論證增強文章的説服力。如其以政論為主的書信體散文,多是針對現實政治軍事問題,有的放矢地予以評議論析,在充分説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解決措施,顯示出作者理智務實的個性特點。然而沈煉亦有感性重情的一面,這在前文已多有論及,他的文章在重理的同時,也飽含憂國愛民之情,情理兼備,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沈煉的文學功用論使他為文寫作更注重文從字順,而不以辭為工。沈煉的文章句式多樣,既有對仗工整的駢句,又有長短不一的散句,通俗中帶有文雅氣息。 [9] 

沈煉歷史評價

王守仁吾與沈子論事,種種超卓,真用世之才也。 [14] 《青霞集》引
汪文盛:異者! [14] 《青霞集》引
徐階張居正等:煉自負狂直,悻悻不得志。 [46] 《明世宗實錄》
茅坤:①君既沒,而海內之薦紳大夫,至今言及君,無不酸鼻而流涕。 [10] 《茅坤集》)②青霞之身可殺,而其文章之精光,所以寫其忠孝廉節之養,而千百年之後,猶不可得而磨滅。 [16] 《茅坤集》
徐渭:①隨事觸景為詩賦文章,無一不慨時事,罵訶奸諛,懷忠主上也。 [17] 《徐渭集》②君之似屈原也! [17] 《徐渭集》)③終軍憤懣幾時平,遠放窮荒尚有生。兩疏伏階真痛哭,萬人開幕願橫行。朝辭邸第風塵暗,夜度居庸塞火明。縱使如斯猶是幸,漢廷師傅許誰評? [9] 《徐渭集》)④其始為諸生時,即以文才為時輩所推重。凌厲崛奇,深造遠覽,橫逸不可制縛。 [17] 《徐渭集》⑤沈一舉一鄉,再舉於廷,三仕於縣,一言事於朝,聲名滿天下。 [17] 《徐渭集》)⑥自守仁以成化辛卯娠,而爾之鄉沈光祿煉又以嘉靖辛卯,煉舉雖不敢望守仁,亦孔門之狂狷也。 [17] 《徐渭集》⑦皆謂先生非邀則迂,非狂則愚,而不知先生之見素定於胸中也。 [17] 《徐渭集》
王世貞:青霞詩甚奇麗,而不能盡削其牢騷憤激之氣,故往往多楚聲。 [6] 《弇州四部稿》
李贄:餘謂公死而生,嵩生而死,公固流芳百世,嵩亦遺臭萬年。 [11] 續藏書
王元敬:①先生少岐有異質,儁悟絕人,始齔讀易,過目成誦。 [14]  《青霞集》引②先生雖燕處,必正衣冠,坐立不失矩度。 [14]  《青霞集》引
朱贅:公雖一時飲恨以死,而百世之下凜然猶生。 [9] 《青霞沈公遺集》引
尹守衡:沈純甫卑卑一幕職,抵掌而欲卻千里之難,叩閽自效骯髒哉。又一請纓生也。至於借劍尚方,竄身塞上,遵養時晦以待天子任使,奚不可者?不勝吒嚓不平之氣,瞋目時事,哆口傷人,長歌作祟,自謂澆吾塊壘,終嬰疾甚之亂,羣兇之戈則已揕於其喉矣,悲夫! [9] 《皇明史竊》
董其昌:世知青霞之忠節,不知其深於文也。 [15]  《容台集》
何喬遠:曾銑、楊允繩、沈煉三公,或當任或在旁,觀其心膽並壯,忠憤並切,而皆不得全其軀,患在嫉惡過當而幾事之不密也。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故夫柔剛微彰以望萬夫,蓋君子哉。 [12] 《名山藏》
錢謙益:陳(鶴)、沈(煉)皆矜奇放誕,不可梯接。 [9] 《東武山人詩集序》
談遷:沈純甫氣吞逆胡,當庚戌秋,怒目而斥嚴氏,其強直自遂固已不可一世矣。投身荒塞,隱約潛晦,何必不自得。至於傳檄京師,欲清君側之惡,以視請劍詠檜,尤為過之。儉德避難,豈其然乎。 [13] 《國榷》
張岱:故青霞之言,屈、宋也。 [5] 《石匱論贊》
陳子龍:青霞快男子,詩亦俊爽。 [18] 《皇明詩選》
張廷玉等:煉為人剛直,嫉惡如仇,然頗疏狂。每飲酒輒箕踞笑傲,旁若無人。 [30] 《明史》
紀昀等:其文章勁健有氣,詩亦鬱勃磊落,肖其為人。以詞藻論,雖不及《鈐山堂集》之工,然嵩集至使天下不欲讀,當時為作集序者如湛若水諸人,至以為文章之玷,而誦煉集者至今肅然起敬。 [9] 《四庫全書總目》
周羣、謝建華:沈煉的崢嶸氣節,無疑對徐渭的性情具有楷模作用,對於政治、軍事等治平之策的熱情也從與沈煉的相互激賞中得到了昇華。 [57] 《徐渭評傳》

沈煉軼事典故

沈煉放歸白龜

嘉靖八年(1529年),有漁人捕獲一隻很大的白龜,想要獻給地紹興知府以求獎賞,但紹興知府覺得白龜太大了,怕引發水害,因此感到很疑惑,於是就問沈煉該如何處置。沈煉回答説:“這隻白龜應當放回河裏去。捕獲白龜並殺死它,會引發水害。”於是他們就將白龜放生。後來其他地方果然發生了大水災,紹興知府聽説了這件事後非常驚歎,説:“沈先生果然很有博學。” [24] 

沈煉得劍劾嚴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的一天,沈煉在京城的住所裏舉行了一場宴會,有一位道士通過使者進來了,他手持一把鋒利的劍贈送給沈煉。沈煉把玩着劍,非常高興並問道:“這把劍的價值是多少?”道士回答説:“沒有一百金是得不到的,然而我認為您是位剛烈的大丈夫,所以把這把劍贈送給您,您不需要給我錢。”於是道士向沈煉深深地作了個揖就離開了,出門時突然不見了,沈煉這才知道是神仙。沈煉非常高興,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悦,認為這是皇上用來斬馬的劍,可以清除身邊的奸臣。接着他拔出劍來翩翩起舞,只見一個黃布像傘一樣從空中飛來,還有一隻仙鶴從南方飛來,長鳴了幾聲向北面飛去,與劍舞相互輝映。舞罷,仙鶴在庭院中棲息了一個月。之後,沈煉抗疏直言指責嚴嵩父子的行為,仙鶴於是戛然而止並飛走了。 [36] 

沈煉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沈伯才
——
祖父
沈慶
——
父親
沈璧
號素庵。
母親
俞氏
——
——
妻子
徐氏
誥封太宜人。
後輩
兒子
沈襄
沈煉長子,歷仕安鄉知縣、姚安知府,以母親徐氏年老乞歸終養。
沈袞
沈煉次子,被楊順殺害。
沈褒
沈煉三子,被楊順殺害。
沈袠
沈煉四子,萬曆元年(1573年)被蔭為國子生。
孫子
沈存德
萬曆十九年(1591年)被蔭為國子生。
參考資料: [19-20]  [53-54]  [55] 

沈煉主要作品

沈煉書法《草書諸家送別詩卷》節選 沈煉書法《草書諸家送別詩卷》節選
沈煉著有《青霞集》《鳴劍集》等。 [4] 

沈煉史料索引

王元敬《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 [14] 
王世貞《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明故錦衣衞經歷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青霞沈公墓誌銘》 [6] 
張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 [30] 

沈煉藝術形象

沈煉文學形象

馮夢龍在《喻世明言》中有《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一篇,歌頌沈氏家族抗擊嚴嵩黨羽的不朽傳説。《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中描述沈煉在得知邊防將領楊順“搜獲避兵的平民,將他劗頭斬首,充作韃虜首級”後,詩人先以“曲解”古詩來諷刺楊順等將領的殘忍罪行,又運用神奇的想象力,站在“冤魂”的視角上,描寫無辜百姓的痛苦和絕望,充滿浪漫主義色彩。 [7] 

沈煉影視形象

年份
影視類型
劇名
飾演者
劇照
2001年
電視劇
陸詩雨版沈煉 陸詩雨版沈煉
2014年
電影
繡春刀
張震 [59] 
張震版沈煉 張震版沈煉
2017年
電影
張震 [60] 
張震版沈煉 張震版沈煉
參考資料
  • 1.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明故錦衣衞經歷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青霞沈公墓誌銘》:沈公諱煉,字純甫,別號青霞山人,其死,以丁巳之十月十七日,距其生丁卯,得年五十有一。
  • 2.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明故錦衣衞經歷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青霞沈公墓誌銘》:辛卯,舉鄉試。又七年,成進士。
  • 3.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明故錦衣衞經歷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青霞沈公墓誌銘》:太宰夏公恠而問曰:“若何小吏也?”沈公目攝之曰:“大吏噤弗言,故小吏言。胡恠也?且不曰主辱臣死耶?”太宰意不自得,罷。而華亭公持眾議上,竟弗予貢。
  • 4.    沈煉  .學習強國.2020-03-23[引用日期2020-03-23]
  • 5.    (明)張岱.《石匱論贊》.北京:故宮出版社,2014年:第117頁
  • 6.    《弇州四部稿·卷八十六·明故錦衣衞經歷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青霞沈公墓誌銘》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0-05-16]
  • 7.    郝煥東. 《沈小霞相會出師表》與沈煉忠義形象的生成[J]. 文學教育, 2018, (9):118-119.
  • 8.    孫良同,石如.沈煉詩歌中的“劍”意象[J].時代文學(下半月),2009,(第7期):第134-135頁.
  • 9.    王蓓蓓. 沈煉研究[D]. 山東:山東師範大學,2019:第8-17頁、第75-78頁、第119-130頁.
  • 10.    (明)茅坤.《茅坤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 年:第434頁
  • 11.    (明)李贄.《續藏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566頁
  • 12.    (明)何喬遠.《名山藏》.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331頁
  • 13.    (清)談遷.《國榷》.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第3898頁
  • 14.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  .國學典籍網[引用日期2022-10-30]
  • 15.    (明)董其昌.《容台集》.杭州:西泠印社出版社,2012年:第191頁
  • 16.    (明)茅坤.《茅坤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41頁
  • 17.    (明)徐渭.《徐渭集》.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第517、624、658、936頁
  • 18.    (清)陳子龍.《皇明詩選》.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609頁
  • 19.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初葬大父慶,有二虎臨窆,吼震林木,佔者主得貴子,後二年,丁卯九月初八日,母俞夫人實誕先生。
  • 20.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沈青霞公諱煉,字純甫,先世處州麗水縣人,明初祖、祥二公,從太祖起兵,遂編籍為紹興衞人,曾祖諱伯才,祖諱慶,父素庵公,諱璧,世居會稽之東郭裏。
  • 21.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元年壬午,先生十六歲,是年,先生補弟子員,有聲學宮。
  • 22.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三年甲申,先生十八歲,是年仲春,先生親迎於徐處,閨閫相敬如賓。
  • 23.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時督學汪公文盛閲先生文,奇之曰:“異者!”是且以氣節,顯擢第一。
  • 24.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八年己丑,先生二十三歲,時漁人獲白龜,甚巨,獻於守,欲殺之,疑不決,曰:“沈生博物盍?”問之先生,曰:“是當還於河,殺之有水害。”放之,後他郡竟殺,是龜果驟大水,守聞而驚歎,以為:“先生果博物也。”
  • 25.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十年辛卯,先生二十五歲,是年,先生舉於鄊,素庵公先以不樂家居,傾產貿數百金,賈遊京師,落魄陸沈久不歸,先生是歲得覲父。
  • 26.    名人圖像  .浙江圖書館中國曆代名人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22-10-30]
  • 27.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十一年壬辰,先生二十六歲,先生春闈下第,百計哀泣,請父歸故園,素庵公幡然曰:“吾兒孝如此,吾復何憂?可以歸矣。”及歸家窶甚,先生事之極甘脆,內外具得其驩。
  • 28.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十二年癸巳,先生二十七歲,是年春,俞夫人疾,先生晝夜侍湯藥衣,不解帶者三月,焚香籲天,願以身代病,尋愈,鄊黨鹹謂孝誠所感雲。
  • 29.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十七年戊戌,是年先生成進士,授溧陽令,溧陽故多豪梗,先生政尚嚴明,事每持正不阿,忤台史意。
  • 3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第九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0-30]
  • 31.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二十二年癸卯,先生三十七歲,是年論調茌平,數月,訟簡民和,邑人士為之,語曰:“沈茌平,如鏡明,如水清,不賞民勸,不怒令行。”居亡何,以父憂歸。
  • 32.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嘉靖十七年進士,除溧陽知縣。
  • 33.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用伉倨,忤御史,調茬平。
  • 34.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二十六年丁未,先生四十一歲,是年服除,補清豐令,愈自刻勵勤民,有惠愛聲,時錦衣多疑讞,當事者推先生亢直,遂請得先生為經歷,先生三為縣,皆得民,去之日,吏民扳轅,慟哭遮留不可得,所在繪像尸祝之。
  • 35.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父憂去,補清豐,入為錦衣衞經歷。
  • 36.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二十八年己酉,先生四十三歲,先生至京邸。一日,飲賓於庭,有道人因謁者進,持一利劍贈先生。先生把玩喜而問曰:“劍值當幾何?”道人曰:“非百金不可得,然大人烈丈夫也,故攜此贈,勿願金也。”遂長揖去,出門忽不見,蓋仙雲。先生大喜不自禁,以為得上方斬馬劍,君側之奸可除矣。既而拔劍起舞,有黃布如蓋從空飛來,又有隻鶴來自南,長鳴數聲北向而飛,與劍舞相上下。舞罷,鶴乃棲於庭畔累月,迨先生抗疏直詆嚴氏,後遂戛然飛鳴而去。
  • 37.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煉為人剛直,嫉惡如仇,然頗疏狂。每飲酒輒箕踞笑傲,旁若無人。錦衣帥陸炳善遇之。炳與嚴嵩父子交至深,以故煉亦數從世蕃飲。世蕃以酒虐客,煉心不平,輒為反之,世蕃憚不敢較。
  • 38.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先生四十四歲,是年十月,諳達掠近郊,時都門閉,村民百萬求入不得,哭聲震野,當事者莫敢發策,先生急謂:“陸公勿閉門,閉門予敵民矣。”陸公為言於上而許之,所入男女以鉅萬計,後數日,敵獲御馬監中官,牓其背,令入報曰:“幸貢,不則且肆掠。”大宗伯徐公階請上臨朝,詔文武羣臣議。檢討毛公起言:“許之便。”司業趙公貞吉叱起言,不許便。先生曰:“諳達犯順至城下,許其貢,掠,不許亦掠,京營將士久襲承平。兵鈍甲朽。難以應。卒今且令禮部與語,汝等遠來求貢,未測聖意不敢遽奏,必欲貢當備列誠欵,為汝奏,請如是,遷延以緩其勢,隂為戰計,乘怠而襲之,彼可擒也。”是時奸相嚴嵩怪,而問其黨太宰夏邦謨,遽承望呵曰:“若何小吏多談乃爾!”先生目攝之曰:“大吏噤不言,故小吏言胡怪也,且不曰主辱臣死耶?”次日,上視朝,詔有計破敵者,得盡言,先生既上疏:“請兵萬人,一則護衞陵寢,俾主上無北顧憂,一則防守通州、盧溝,以通餉道,嚴飭將吏,奮勇設奇,大創強敵。”詔下兵部議,是夕天發震雷大雨,如注敵,乃宵遁。未幾,仇鸞議馬市,嚴氏實主之,先生廷諍以為不可,詞直慨激切,眾皆愕然退而氣不平者,累日一日,先生與尚寶司丞張君遜業飲嘆曰:“前日敵在城下,使謀國有人,豈令蹂躪至此乎?綱紀大壞,賄賂公行,四海民窮,九邊政廢,實嵩父子罪也,大奸不去,他事未有可議者。”
  • 39.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會俺答犯京師,致書乞貢,多嫚語。下廷臣博議,司業趙貞吉請勿許。廷臣無敢是貞吉者,獨煉是之。吏部尚書夏邦謨曰:“若何官?”煉曰:“錦衣衞經歷沈煉也。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遂罷議。
  • 4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煉憤國無人,致寇猖狂,疏請以萬騎護陵寢,萬騎護通州軍儲,而合勤王師十餘萬人,擊其惰歸,可大得志。帝弗省。嵩貴幸用事,邊臣爭致賄遺。及失事懼罪,益輦金賄嵩,賄日以重。煉時時搤腕。一日從尚寶丞張遜業飲,酒半及嵩,因慷慨罵詈,流涕交頤。
  • 4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六十九》:(嘉靖三十年正月十二日),錦衣衞經歷沈煉上言:“往歲逆虜犯順,得利而歸,邇又揚言入貢,陰懷故志,皇上奮發神武,張皇六師,必欲乘時北伐,此固神人之所共悦,臣民之所願死者也。然用兵之機必先廟算,方今廟算必先為天下誅奸邪,而激忠義則虜賊不足平也,臣誠憤懣,誓不與賊俱生。竊見輔臣嚴嵩貪婪之性病於膏盲,愚鄙之心頑如鐵石,當此之時,不聞其苦心勞思,延訪賢豪,諮諏方略,以為治國安邊計,而與其子世蕃日夜圖,維為自全之謀勝己者,阻之親己者,交之揣摩,利於錐刀而不用之,以經國狐媚,病於夏畦,而不推之,以親賢邊將,非多用黃金,不可以得官,守臣非累通書,斃不可以致譽,乃今考察之時,又其父子獲利之日矣。朝廷賞一人,則曰‘我賞之’,罰一人,則曰‘我罰之’,,今天下皆計嵩父子之愛憎,而不復知朝廷之恩威,此豈細故哉!臣謹按其大罪有十,納將官之賄,開邊郵之釁,一也。受諸王饋遺,令宗藩失職,二也。攬吏部之權,奸贓狼藉下至驛丞小吏無所遺,官常不立,風俗大壞,三也。索撫按之常例,奔走書使,絡繹其門,而百姓之財日削,四也。陰制科道,官俾不敢言,五也。姤賢嫉能,中傷善類,必擠之死而後已,六也。縱其子受財,以斂怨天下,七也。日月搬移財貨,騷動道路,八也。為內閣滿九載,而無一善狀,九也。不能協謀天討以紓君父之憂,十也。吏部尚書夏邦謨名為公室之臣,實則私門之吏,大事面白嵩而後敢行,小事書通世蕃而後敢發始也,因賄而得官,既也因官而納賄,遂使遠近相視習以成風,廉恥不行,盜賊多起,臣謂今之考察,不先除此三人者,雖日退貪墨之吏,無庸矣,然今日之事,臣猶聞有阻北伐,以為不可者。夫虜賊之稱貢也,許亦來,不許亦來,而朝廷之出兵也來,亦伐不來,亦伐善用兵者,可以守則亦可以戰,不善用兵者,不能戰則亦不能守,今能阻朝廷之不北伐,能保虜寇之不南侵乎?臣原其心,蓋曰‘北伐之事成,則功歸於將帥,事失,則罪歸於輔臣’,此其於誤國之罪大矣,乞敕下廷臣,將此三人者詳議,誅黜則賞罰明而賢否別,忠臣義士無不仗劍而起,爭效死以除虜患矣。”疏入,得旨:“煉先以作縣壞事被調,即今考察自揣不免,乃敢出位恣肆狂言,排陷大臣,計取直名而去,錦衣衞捕系杖治之。”尋發口外為民。
  • 42.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遂上疏言:“昨歲俺答犯順,陛下奮揚神武,欲乘時北伐,此文武羣臣所願戮力者也。然制勝必先廟算,廟算必先為天下除奸邪,然後外寇可平。今大學士嵩,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頑於鐵石。當主憂臣辱之時,不聞延訪賢豪,諮詢方略,惟與子世蕃規圖自便。忠謀則多方沮之,諛諂則曲意引之。要賄鬻官,沽恩結客。朝廷賞一人,曰:‘由我賞之’;罰一人,曰:‘由我罰之’。人皆伺嚴氏之愛惡,而不知朝廷之恩威,尚忍言哉!姑舉其罪之大者言之。納將帥之賄,以啓邊陲之釁,一也。受諸王餽遺,每事陰為之地,二也。攬吏部之權,雖州縣小吏亦皆貨取,致官方大壞,三也。索撫按之歲例,致有司遞相承奉,而閭閻之財日削,四也。陰制諫官,俾不敢直言,五也。妒賢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縱子受財,斂怨天下,七也。運財還家,月無虛日,致道途驛騷,八也。久居政府,擅寵害政,九也。不能協謀天討,上貽君父憂,十也。”因並論邦謨諂諛黷貨狀。請均罷斥,以謝天下。帝大怒,搒之數十,謫佃保安。既至,未有館舍。賈人某詢知其得罪故,徙家舍之。里長老亦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學。煉語以忠義大節,皆大喜。
  • 43.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三十年辛亥,先生四十五歲,是年正月,先生遂抗疏言:“相嵩父子,翼虎社鼠,誤國大計請,誅之,以謝天下。”詔下,大學士擬上旨,雲沈煉去歲諠譁朝堂,無人臣禮,今復誣詆大臣,以自為名,廷杖之四十,謫田保安州。先生當田保安倉,卒寄妻子廣柳車,未有舍,而州人賈某者傍睨先生曰:“公非上書請誅嚴氏人耶?”揖之,入徙家,而家先生,先生始有家矣。久之,以講授自給諭諸生,忠孝大義,且目覩邊事日壞,憂憤至忘寢食,往往發之詩歌文章,譏切當世,大抵多歸罪於嚴氏者。
  • 44.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三十三年甲寅,先生四十八歲,是年,宣府、大同諸郡邑大祲,鬥米六十銖,邊民死者相枕,籍暴骸不掩先,生買地而瘞之,又傾槖裝,作粥粥飢者,復為疏勸富家大賈相繼賑濟活男婦鉅萬,後麥稍收,民尤不聊生,先生建議鳩工修濬城濠,是年秋,大水驟至,從北山直衝保安新城,頹西北隅數十丈,幸壕深,水就其道,而民居無恙,士庶歡呼感戴相率,而為生祠祀先生。時張遊擊從西入衞,遇敵血戰,全軍覆沒,東軍十餘萬屯聚坐,視將佐環堵不救,撫按欲掩其事,先生奠哭於沙塲,語侵當事者,當事者聞而憾之,又塞上人骯髒多戅時,時耳相嵩則爭詈,嵩以為快。其諸生至為偶人三象,唐相林甫、宋相檜及相嵩,先生亦時有所扼腕,作蹶張狀而射之,語稍稍聞嚴氏父子,銜恨切骨,思有以報先生矣。
  • 45.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塞外人素戇直,又諗知嵩惡,爭詈嵩以快煉。煉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為常。且縛草為人,象李林甫、秦檜及嵩,醉則聚子弟攢射之。或踔騎居庸關口,南向戟手詈嵩,復痛哭乃歸。語稍稍聞京師,嵩大恨,思有以報煉。
  • 46.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五十一 嘉靖三十六年 九月 十三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10-30]
  • 47.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先是,許論總督宣、大,常殺良民冒功,煉貽書誚讓。後嵩黨楊順為總督。會俺答入寇,破應州四十餘堡,懼罪,欲上首功自解,縱吏士遮殺避兵人,逾於論。煉遺書責之加切。又作文祭死事者,詞多刺順。順大怒,走私人白世蕃,言煉結死士擊劍習射,意叵測。世蕃以屬巡按御史李鳳毛。鳳毛謬謝曰:“有之,已陰散其黨矣。”既而代鳳毛者路楷,亦嵩黨也。世蕃屬與順合圖之,許厚報。兩人日夜謀所以中煉者。會蔚州妖人閻浩等素以白蓮教惑眾,出入漠北,泄邊情為患。官軍捕獲之,詞所連及甚眾。順喜,謂楷曰:“是足以報嚴公子矣。”竄煉名其中,誣浩等師事煉,聽其指揮,具獄上。嵩父子大喜。前總督論適長兵部,竟覆如其奏。斬煉宣府市,戍子襄極邊。予順一子錦衣千户,楷待銓五品卿寺。時三十六年九月也。順曰:“嚴公薄我賞,意豈未愜乎?”取煉子袞、褒杖殺之,更移檄逮襄。襄至,掠訊方急,會順、楷以他事逮,乃免。
  • 48.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四十一年壬戌,先生卒六年,御史鄒公應龍劾世蕃父子奸狀,世宗皇帝震怒,詔放嵩還鄊,世蕃戍雷州,襄走京師訟父寃詔,下廵按御史胡公維新申論楊順前曲殺先生罪並上襄,無他罪狀,詔許,襄復保安學生,得負先生遺骼歸越。
  • 49.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先生卒八年,是年冬,御史林公潤亷得世蕃逆跡奏之,詔捕世蕃下法司,論死戮西市。
  • 50.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後嵩敗,世蕃坐誅。臨刑時,煉所教保安子弟在太學者,以一帛署煉姓名官爵於其上,持入市。觀世蕃斷頭訖,大呼曰:“沈公可瞑目矣。”因慟哭而去。
  • 51.    《明史·卷二百九·列傳九十七》:隆慶初,詔褒言事者。贈煉光祿少卿,任一子官。襄乃上書,言順、楷殺人媚奸狀。給事中魏時亮、陳瓚亦相繼論之。遂下順、楷吏,論死。
  • 52.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隆慶元年丁卯,先生卒十一年,穆宗皇帝改元,首詔下諸司議,復先生原官,加贈奉議大夫、光祿寺少卿,遣官諭祭,錄一子入國學,襄以貢舉,上春官伏闕,上書極言總督順、巡按楷殺人奸黨狀,而給事中陳公瓚、魏公時亮各上疏請正順、楷曲殺先生之罪,詔下法司,收捕順、楷論抵罪,許用中、朱天俸末減戍邊。
  • 53.    《青霞集·卷十二·青霞沈公年譜》:先生年五十有一,配徐氏,誥封太宜人,子四,長襄,歷仕姚安知府,以太宜人垂白,乞歸終養,次袞,次褒,皆死於難中,次袠僅以稚免。
  • 54.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十一》:(萬曆元年三月二十三日),蔭贈光祿寺少卿沈煉子沈袠入國子監讀書,袠兄襄應承蔭以歲貢,選安鄉知縣,奏移蔭袠。
  • 55.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萬曆十九年十一月六日),蔭原任錦衣衞経歷沈煉孫沈存德入監。
  • 56.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萬曆三十八年正月十六日),癸巳禮部奏請謚……錦衣經歷沈煉……上是之。
  • 57.    周羣,謝建華.《徐渭評傳》.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33頁
  • 58.    徐文長外傳_購票_劇情介紹_演職人員_圖集  .貓眼電影[引用日期2022-11-05]
  • 59.    《繡春刀》演職員  .時光網[引用日期2022-11-05]
  • 60.    《繡春刀Ⅱ:修羅戰場》演職員  .時光網[引用日期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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