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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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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懷文(409年—462年),字思明,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南朝宋大臣。
沈懷文出身吳興沈氏,初任揚州從事,轉司徒行參軍、東閣祭酒。後隨劉誕出鎮雍州,任其主簿,領義成太守,因其弟黨附太子劉劭,惹怒文帝,降為治書侍御史。劉劭弒父篡位後,任沈懷文為中書侍郎。孝武帝即位後,沈懷文又再次轉入劉誕幕府任其記室參軍、錄事參軍。後遷揚州別駕從事史、尚書吏部郎,隨西陽王劉子尚移鎮會稽,任撫軍長史,行府州事。雖多次與孝武帝意見不合,但仍獲孝武帝提拔重用,升任侍中,參與朝政核心大事的決策商議,成功諫止孝武帝抑黜宗王外鎮之議。因多次發表同情和稱讚顏竣、周朗之言,又數次以直言當眾勸諫和反對孝武帝出遊狩獵,更在朝廷宴會中屢屢不合孝武帝心意,引起孝武帝不滿,後被外任晉安王劉子勳徵虜長史、廣陵太守。
大明六年(462年),沈懷文因回朝拜賀結束後,遲遲不離京就職,被御史彈劾所糾,免官禁錮。沈懷文卻賣宅還鄉,激怒孝武帝,收付廷尉,賜死,時年五十四歲。
本    名
沈懷文
思明
所處時代
南朝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吳興武康
出生日期
409年
逝世日期
462年
主要成就
官至侍中,參與朝政大事決策商議

沈懷文人物經歷

沈懷文早年經歷

沈懷文,字思明,是吳興武康人。沈懷文的祖父沈寂,在晉官至光祿勳。父親沈宣,官至新安太守。沈懷文年少時,喜愛玄學哲理,也擅長寫文章,他寫的《楚昭王二妃詩》更是聞名當世。 [1] 

沈懷文仕宦元嘉

沈懷文最初擔任揚州從事,不久轉任揚州西曹、江夏王劉義恭的司空行參軍。元嘉十七年(440年),劉義恭進位司徒後,沈懷文亦隨府轉任司徒參軍事及司徒東閣祭酒,後因父喪去職。喪期結束後,沈懷文被調任為尚書殿中郎。 [2] 
元嘉二十五年(448年),隨王劉誕出任雍州刺史接替武陵王劉駿。沈懷文隨劉誕出鎮雍州,擔任劉誕的後軍主簿,與後軍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兼領義成太守。 [3] 
元嘉二十八年(451年),劉誕由雍州轉鎮廣州,文帝本想讓沈懷文也隨劉誕移鎮廣州,想任命他為劉誕的安南記室參軍,但先前已經接到通直郎職務任命的沈懷文卻向朝廷堅決辭讓南赴廣州之職,使得宋文帝很不高興。 [4] 
元嘉三十年(453年),太子劉劭與始興王劉浚巫蠱之事被揭發出來,沈懷文的弟弟沈懷遠參與捲入了劉劭的巫蠱之事,大怒的文帝因而對沈懷文產生怨憤不滿,把他貶降為治書侍御史。 [5] 

沈懷文宣力升官

元嘉三十年(453年)二月二十一日,太子劉劭弒殺宋文帝繼位,任命沈懷文為中書侍郎。不久,武陵王劉駿自江州起兵討伐劉劭。劉劭遂命令沈懷文作朝廷檄文以徵召各方兵力應對劉駿大軍,但沈懷文卻堅決不肯,使得劉劭大怒,只因在一旁的殷衝及時向劉劭勸阻,才得免死。不久,沈懷文以舊疾發作為由誆騙劉劭,暗中奔赴新亭,向劉駿投誠。不久,武陵王劉駿討平劉劭稱帝,是為宋孝武帝。沈懷文被任命為已改封竟陵王的劉誕的衞軍記室參軍、新興太守。劉誕升任驃騎大將軍後,沈懷文亦隨府轉任驃騎錄事參軍、淮南太守。宋文帝的喪期還沒過,劉誕卻準備營建內齋,沈懷文及時勸止了劉誕建內齋的計劃。沈懷文不久調任揚州治中從事史。 [6] 
孝建元年(454年),揚州刺史劉義恭為迎合孝武帝強化皇權的意圖,而建議廢除錄尚書事一職。沈懷文引用歷史古典大義,堅決反對廢除錄尚書事之職,但不被孝武帝認可。沈懷文後又升任揚州別駕從事史 [7] 
孝建三年(456年),西陽王劉子尚接替劉義恭擔任揚州刺史,沈懷文仍留居揚州。當時發生了熒惑南鬥的天象,孝武帝為免愛子應災,將揚州治所由原來的西州遷到東府城,沈懷文認為應該以德政應天象變異,而非空置西州府城,又不被孝武帝接納,西州府城於是空置荒廢。 [8] 
大明二年(458年),沈懷文升任為尚書吏部郎,當時朝廷仍在因為天象變異而議論模仿古制以揚州設立王畿,而將治會稽郡東揚州設為揚州,沈懷文認為這些設置都該因時制宜,只要民心安定,不必要事事追從古例,而且揚州已是多代沿置,不像邊州那樣時罷時置,改設王畿會有反效果,故堅決反對設立王畿,但又不獲聽從。不久,劉子尚以揚州刺史的身份移鎮會稽,沈懷文隨府轉任撫軍長史,行揚州府事。當時揚州州內扣押的疑犯有很多,但處理卻很緩慢,沈懷文上任後處理了揚州五郡共九百三十六件案件,眾人都稱他平允。 [9] 
大明三年(459年),沈懷文被孝武帝升任為侍中。當時沈懷文愈來愈得到孝武帝寵侍重用,孝武帝欲讓他留在自己身邊為自己效力,吏部原定的讓他出任會稽太守的提議都被擱置。 [10] 

沈懷文屢次諫言

大明三年(459年)七月,竟陵王劉誕於廣陵起兵的亂事變被平定後,城內的十五歲以上的男子都被脱光衣服,鞭打面部後殺害,並將他們的首級堆放在石頭南岸,稱為髑髏山。沈懷文試圖諫止,但不獲接受。揚州移治會稽後造成浙東人心不穩,這令孝武帝很不滿,打算削減其勞祿,但無關西州舊人。沈懷文認為揚州徙治本身已經逆民情而行,而現在同州卻有不同對待,更是失大體,反對這一行為,但又不被孝武帝接受。 [11] 
當時,沈懷文與顏竣周朗二人親近交好,但這二人分別因事犯罪,其中顏竣更在劉誕反叛後被殺。顏竣被誅後,孝武帝對沈懷文説:“顏竣若果知道我會殺他,應當不敢這樣。”沈懷文當時沉默不語。後來除夕時,沈懷文與謝莊王景文顏師伯同獲敕令入宮,未得進見時王景文在言談間就稱美顏、週二人的才能,沈懷文也附和他,但這些對話後來都被顏師伯一一告知孝武帝,使得孝武帝對多次與自己意見不合的沈懷文開始感到不滿。後孝武帝徵命各郡士族人士擔任將吏,但他們都不肯服役,到後都逃亡,即使孝武帝親下命令也阻不了他們。孝武帝十分不滿,於是改用軍法,逃亡者抓到就要處死,於是他們更加逃進深山之中,聚集為盜寇。沈懷文亦出言勸告。另外,當時地方官府每年都要向民户徵收大量的絹布和綿絲上呈,而且期限很短,故當時民間一匹絹布要二三千錢,一兩綿亦要三四百錢,貧窮者為了應付逼得要賣妻兒甚至自殺,沈懷文為他們向孝武帝進言,孝武帝於是詔令各地將徵收的綿絹數量一律減省,但後來又恢復了原狀。當時孝武帝諸子都自置邸舍並買賣以獲利,為患天下,沈懷文建議減省不必要的邸舍,又不獲聽從。 [12] 
自孝建年間以來,孝武帝就十分猜忌諸外鎮宗王,在誅殺劉誕後更加想加重科律拑制他們,沈懷文引用漢明帝不讓諸子與兄弟們比較而得美談一事,建議孝武帝仿效周公旦之對唐叔虞衞康叔。大明五年(461年),海陵王劉休茂叛亂事件發生,孝武帝又想重申此事,劉義恭率先重提,並以漢代七國之亂和西晉八王之亂的教訓為切入點,建議徹底革除宗王外鎮的制度方略 [13]  ,但在沈懷文的據理力爭的堅持之下,最終讓孝武帝放棄這一提議。 [14] 
孝武帝又常常出遊,並讓太后及六宮乘另一車在後跟隨,沈懷文及王景文都屢次勸諫他。孝武帝有一次出遊,沈懷文與王景文都隨行,二人坐在松樹下休息,遇上驟來風雨,二人約好一同發言勸諫,一旁的江智淵亦同意。接着他們獲召入雉場,沈懷文就稱天氣有變,勸孝武帝不要出獵,王景文也附和,江智淵還未説話,正在為弩加箭矢的孝武帝就説:“你想學顏竣嗎?為什麼常理別人的事。”又説:“顏竣這小人,恨不得鞭他的臉!”當時,孝武帝每次舉辦朝廷宴會都要令在席者都醉掉,但沈懷文向來都不飲酒,又不愛戲樂,故孝武帝覺得沈懷文事事都故意與他作對。謝莊也曾勸誡沈懷文,但沈懷文認為他自少就這樣,只是從本性而行,不想改變。 [15] 

沈懷文坐事賜死

大明五年(461年),沈懷文被外放為晉安王劉子勳的徵虜長史、廣陵太守。大明六年(462年),新年時,沈懷文回朝拜賀,到了要離京回廣陵復職的時期,沈懷文卻以女兒患病為由而請求延期數日,得到批准。等到延期的期限已到,該離京時,他又再請多留三日。三日以後,他竟一直留着不走。這令沈懷文遭到御史彈劾,並被免官並禁錮十年。沈懷文見自己已經被免官了,就把京師的屋宅賣了想回故鄉。孝武帝得知事情後,大怒,將他收捕到廷尉,賜死,時年五十四歲。 [16] 

沈懷文家族成員

沈懷文祖父

沈寂,仕東晉,位至光祿勳。 [17] 

沈懷文父親

沈宣,官至新安太守。 [17] 

沈懷文兄弟

沈懷遠,官至武康令。 [17] 

沈懷文兒子

沈衝,仕南朝宋、齊,在宋官至司徒錄事參軍,在齊官至侍中、五兵尚書。追贈太常,諡曰"恭子"。 [17] 
沈淡,在南齊官至御史中丞。 [17] 
沈淵,在南齊官至御史中丞。 [17] 

沈懷文史籍記載

《宋書.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二.沈懷文》 [18] 
《南史.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四.沈懷文》 [17] 
參考資料
  • 1.    《宋書.沈懷文傳》:沈懷文,字思明,吳興武康人也。祖寂,晉光祿勳。父宣,新安太守。懷文少好玄理,善為文章,嘗為楚昭王二妃詩,見稱於世。
  • 2.    《宋書.沈懷文傳》:初州闢從事,轉西曹,江夏王義恭司空行參軍,隨府轉司徒參軍事,東閣祭酒。丁父憂,新安郡送故豐厚,奉終禮畢,餘悉班之親戚,一無所留。太祖聞而嘉之,賜奴婢六人。服闋,除尚書殿中郎。
  • 3.    《宋書.沈懷文傳》:隨王誕鎮襄陽,出為後軍主簿,與諮議參軍謝莊共掌辭令,領義成太守。
  • 4.    《宋書.沈懷文傳》:元嘉二十八年,誕當為廣州,欲以懷文為南府記室,先除通直郎,懷文固辭南行,上不悦。
  • 5.    《宋書.沈懷文傳》:弟懷遠納東陽公主養女王鸚鵡為妾。元兇行巫蠱,鸚鵡預之,事泄,懷文因此失調,為治書侍御史。
  • 6.    《宋書.沈懷文傳》:元兇弒立,以為中書侍郎。世祖入討,劭呼之使作符檄,懷文固辭,劭大怒,投筆於地曰:"當今艱難,卿欲避事邪!"旨色甚切。值殷衝在坐,申救得免。託疾落馬,間行奔新亭。以為竟陵王誕衞軍記室參軍、新興太守。又為誕驃騎錄事參軍、淮南太守。時國哀未釋,誕欲起內齋,懷文以為不可,乃止。尋轉揚州治中從事史。
  • 7.    《宋書.沈懷文傳》:時議省錄尚書,懷文以為非宜,上議曰:"昔天官正紀,六典序職,載師掌均,七府成務,所以翼平辰衡,經贊邦極。故總屬之原,著夫官典,和統之要,昭於國言。夏因虞禮,有深冢司之則;周承殷法,無損掌邦之儀。用乃調佐王均,緝亮帝度。而式憲之軌,弘正漢庭;述章之範,崇明魏室。雖條錄之名,立稱於中代,總釐之實,不愆於自古,比代相沿,歷朝罔貳。及乎爵以事變,級以時改,皆興替之道,無害國章,八統元任,靡或省革。按台輔之職,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鄭康成雲'冢宰之於庶僚,無所不總也。'考於茲義,備於典文,詳古準今,不宜虛廢。"不從。遷別駕從事史。
  • 8.    《宋書.沈懷文傳》:江夏王義恭遷,西陽王子尚為揚州,居職如故。時熒惑守南鬥,上乃廢西州舊館,使子尚移居東城以厭之。懷文曰:"天道示變,宜應之以德。今雖空西州,恐無益也。"不從,而西州竟廢矣。
  • 9.    《宋書.沈懷文傳》:大明二年,遷尚書吏部郎。時朝議欲依古制置王畿,揚州移治會稽,猶以星變故也。懷文曰:"周制封畿,漢置司隸,各因時宜,非存相反,安民寧國,其揆一也。苟民心所安,天亦從之,未必改今追古,乃致平壹。神州舊壤,歷代相承,異於邊州,或罷或置,既物情不説,容虧化本。"又不從。三年,子尚移鎮會稽,遷撫軍長史,行府州事。時囚繫甚多,動經年月,懷文到任,訊五郡九百三十六獄,眾鹹稱平。
  • 10.    《宋書.沈懷文傳》:入為侍中,寵待隆密,將以為會稽,其事不行。
  • 11.    《宋書.沈懷文傳》:竟陵王誕據廣陵反,及城陷,士庶皆裸身鞭面,然後加刑,聚所殺人首於石頭南岸,謂之髑髏山。懷文陳其不可,上不納。揚州移會稽,上忿浙江東人情不和,欲貶其勞祿,唯西州舊人不改。懷文曰:"揚州徒治,既乖民情,一州兩格,尤失大體。臣謂不宜有異。"上又不從。
  • 12.    《宋書.沈懷文傳》:懷文與顏竣、周朗素善,竣以失旨見誅,朗亦以忤意得罪,上謂懷文曰:"竣若知我殺之,亦當不敢如此。"懷文默然。嘗以歲夕與謝莊、王景文、顏師伯被敕入省,未及進,景文因言次稱竣、朗人才之美,懷文與相酬和,師伯後因語次白上,敍景文等此言。懷文屢經犯忤,至此上倍不説。上又壞諸郡士族,以充將吏,並不服役,至悉逃亡,加以嚴制不能禁。乃改用軍法,得便斬之,莫不奔竄山湖,聚為盜賊。懷文又以為言。齋庫上絹,年調鉅萬匹,綿亦稱此。期限嚴峻,民間買絹一匹,至二三千,綿一兩亦三四百,貧者賣妻兒,甚者或自縊死。懷文具陳民困,由是綿絹薄有所減,俄復舊。子尚諸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為患遍天下。懷文又言之曰:"列肆販賣,古人所非,故卜式明不雨之由,弘羊受致旱之責。若以用度不充,頓止為難者,故宜量加減省。"不聽。
  • 13.    《宋書.江夏王劉義恭傳》:義恭常慮為世祖所疑,及海陵王休茂於襄陽為亂,乃上表曰:古先哲王,莫不廣植周親,以屏帝宇,諸侯受爵,亦願永固邦家。至有管蔡、梁燕,致禍周、漢,上乖顯授之恩,下亡血食之業。夫善積慶深,宜享長久,而歷代侯王,甚乎匹庶。豈異姓皆賢,宗室悉不賢。由生於深宮,不睹稼穡,左右近習,未值田蘇,富貴驕奢,自然而至,聚毛折軸,遂乃危禍。漢之諸王,並置傅相,猶不得禁逆;七國連謀,實由強盛。晉氏列封,正足成永嘉之禍。尾大不掉,終古同疾,不有更張,則其源莫救。日者庶人恃親,殆傾王業。去歲西寇藉寵,幾敗皇基。不圖襄楚,復生今釁,良以地勝兵勇,獎成兇惡。前事之不忘,後事之明兆。陛下大明紹祚,垂法萬葉。臣年衰意塞,無所知解。忝皇族耆長,慚慨內深,思表管見,裨崇萬一。竊謂諸王貴重,不應居邊,至於華州優地,時可暫出。既以有州,不須置府。若位登三事,止乎長史掾屬。若宜鎮御,別差捍城大將。若情樂沖虛,不宜逼以戎事。若舍文好武,尤宜禁塞。僚佐文學,足充話言,遊梁之徒,一皆勿許。文武從鎮,以時休止,妻子室累,不煩自隨。百僚修詣,宜遵晉令,悉須宣令齊到,備列賓主之則。衡泌之士,亦無煩幹候貴王。器甲於私,為用蓋寡,自金銀裝刀劍戰具之服,皆應輸送還本。曲突徙薪,防之有素,庶善者無懼,惡者止奸。
  • 14.    《宋書.沈懷文傳》:孝建以來,抑黜諸弟,廣陵平後,復欲更峻其科。懷文曰:"漢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以為美談。陛下既明管、蔡之誅,願崇唐、衞之寄。"及海陵王休茂誅,欲遂前議,太宰江夏王義恭探得密旨,先發議端,懷文固謂不可,由是得息。
  • 15.    《宋書.沈懷文傳》:時遊幸無度,太后及六宮常乘副車在後,懷文與王景文每陳不宜亟出。後同從坐松樹下,風雨甚驟。景文曰:"卿可以言矣。"懷文曰:"獨言無系,宜相與陳之。"江智淵卧草側,亦謂言之為善。俄而被召俱入雉場,懷文曰:"風雨如此,非聖躬所宜冒。"景文又曰:"懷文所啓宜從。"智淵未及有言,上方注弩,作色曰:"卿欲效顏竣邪?何以恆知人事。"又曰:"顏竣小子,恨不得鞭其面!"上每宴集,在坐者鹹令沈醉,懷文素不飲酒,又不好戲調,上謂故欲異己。謝莊嘗誡懷文曰:"卿每與人異,亦何可久。"懷文曰:"吾少來如此,豈可一朝而變。非欲異物,性所得耳。"
  • 16.    《宋書.沈懷文傳》:五年,乃出為晉安王子勳徵虜長史、廣陵太守。明年,坐朝正,事畢,被遣還北,以女病求申。臨辭,又乞停三日,訖猶不去。為有司所糾,免官,禁錮十年,既被免,買宅欲還東。上大怒,收付廷尉,賜死,時年五十四。
  • 17.    參見(唐)李延壽著《南史.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四》
  • 18.    參見(南齊)沈約著《宋書.卷八十二.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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