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沈佩貞

鎖定
沈佩貞,中國近代女權活動家,民主革命家。早年加入中國同盟會 [1] 武昌起義爆發後參加了上海女子北伐隊,後加入女子參政同盟會
1912年在南京創辦中央女子工藝廠和工藝學堂; [2]  1912年12月與陳振志、徐宗漢等27人等人發起成立了中國婦女生計會; [3]  1913年3月在奉天盛京(今瀋陽)發起成立女子救國社; [4]  民國婦女參政運動失敗後,曾任袁世凱的總統府顧問,並擔任綏遠將軍府高級參議;1919年,沈佩貞到江西組織中國婦女生計會在江西的分會——江西婦女生計分會。 [5] 
中文名
沈佩貞
畢業院校
天津北洋女師範學堂
出生地
浙江紹興/浙江杭州
曾經榮譽
女界之偉人、女豪傑

沈佩貞人物生平

沈佩貞出身考究

作為中國女權運動史上被極端妖魔化的一位人士 [6]  ,關於沈佩貞的生平簡歷,史學界一直沒個準譜些的説法。有説原籍廣西,有説來自廣東,有説乃紹興人氏。長期以來,因資料匱乏,莫衷一是。據1915年北京《醒華報》披露:“沈佩貞,號義新,原名慕貞,號少華。桂人,生於粵。” [7]  而據網上首見的沈佩貞離異魏肇文致全國通電中沈佩貞本人自述,“浙江世族,父宦兩粵,幼承慈訓,長學師範,曾隨叔父留學日、法,遊歷各國。”其中,“長學師範”,説的是她曾在天津北洋女師範學堂讀書。
沈佩貞在北洋女師讀書的具體時間不可考。查詢《大公報》上刊登的北洋女師範學堂1906年第一屆一部、二部學生名單,有汪芸、沈亦云(時名沈景英)、葛敬誠(與沈亦云一同參加上海女子北伐敢死隊)、周砥等人,卻找不到第二個姓沈的女學生。或許為其後幾屆,或許像沈亦云一樣用過其它字號,也未可知。 [8] 

沈佩貞革命元勳

早在辛亥革命爆發時,沈佩貞就已經開始了她的革命活動。沈早年曾經留學日法,素有膽識,辛亥革命時,她是杭州女子敢死隊中的一員虎將,這支隊伍一度名聲震天。
在武昌起義後,天津又出現了一批送炸藥的激進女學生。武昌起義之前,白雅雨即以天津崇實女塾教會學校等兩校師生為主組織天津共和會,白被推舉為會長,機關設在中國大戲院對過的生昌酒店樓上(今已拆除)。劉清揚、汪芸、沈亦云、沈佩貞等北洋女師學生都參加了共和會。
武昌起義後,白雅雨以組織紅十字會為掩護,公開活動,鼓吹革命。沈佩貞與沈亦云、汪芸等同學,或秘密油印宣傳品和募捐收據,或跟隨白雅雨往來於天津、北京、張家口、灤州等地,秘密策動武裝起義。身材瘦削的白雅雨更是以“披廣氅、攜短銃,與女生數人”的大俠形象,風塵僕僕於京津一帶。為躲避檢查,沈佩貞等幾個膽子較大的女同學把炸藥捆在身上,偽裝身孕。長槍則放在棺材裏,借出喪巧妙過關。
嗣後,沈佩貞在天津組織起義呼應南方革命。
關於沈佩貞在天津起義的過程,多數記載語焉不詳。最早的記載,見於1912年初上海《申報》一篇題為“女界之偉人”的人物報道。1912年初上海《申報》一篇題為“女界之偉人”的人物報道:“沈佩貞女士,去 年曾要求滿政府速開國會不允,遂奔走兩粵,跋涉三江,提倡革命。此次武昌起義,女士適在天津謀集同志起事,被漢奸某泄其事於陳夔龍,陳派楊以德將女士逮捕,並將所有資財蒐括無遺,轉輾誣妄,欲陷女士於死地。嗣陳恐激起絕大風潮,暗使楊釋放之。女士有母年七十餘,必慾女士離津,女士不得已,遂奉母來滬。惟一片熱忱,不能遏止,爰創辦女子尚武會,以辦理北伐軍後方勤務為目的。聞刻已稟準滬都督,不日開辦。其志願,要在推倒滿政府,掃除專制政體,建設共和民國。才識高卓,誠近今女界之偉人也。” [9] 
而在沈佩貞的自述中,也有“毀家紓難”“為國捐軀”等壯烈詞句。以上説辭,即或略有誇張,也大抵與史實相差弗遠。
沈佩貞戎裝照 沈佩貞戎裝照
在此之前,1911年12月14日,天津革命協會正式成立,參加的有同盟會、共和會、鐵血會、振武社、急進會、克復堂、北方革命總團、共和革命黨、北方共和團以及女子北伐隊、女子革命同盟等革命團體。聯想到不久之後,同出自北洋女師的沈亦云、葛敬誠等人在上海組織女子北伐敢死隊,沈佩貞在上海組織女子尚武會等,此時天津的女子革命團體應該即由沈亦云、沈佩貞等人負責。
在目 前有關天津革命黨人的記述中,對於沈佩貞被捕的經歷,無一字提及。《申報》上所述沈佩貞被捕經過,與被天津鎮總兵張懷芝殺害的王鐘聲頗為相似:由於密探告發,直隸總督陳夔龍密令南段警察總辦楊以德(天津人俗稱為“楊梆子”)將王鐘聲等革命黨人捕獲。但尚沒有發現沈佩貞與王鐘聲等革命黨人有所互動的歷史材料。按野史記載,沈佩貞被捕後,“毀家紓難”,然後與母親脱獄離津,帶着“一腔熱血滿身殺氣”去了上海。
來到上海的沈佩貞,很快放手大幹起來。在1912年初組織女子尚武會,招募勇敢女生500名,為北伐培養女性偵探/特工人才。
1911年11月28日,沈佩貞在《申報》發表《創辦女子尚武會緒言》,認為女性身為國民,當效花木蘭秦良玉之舉動,投身行伍,與男子一起擔當保家衞國之責。就倡導女子從軍報國而言,“女子尚武會”與此時上海湧現出來的女性軍事團體並無不同,沈佩貞的特殊之處在於,她不想使尚武會的成員馬上沙場卻敵,而是開展一系列的軍事訓練,為戰爭做周密的準備。根據隨後披露的《創辦女子尚武會簡章》,該會“以養成女子尚武精神、灌輸軍事學識為宗旨”,其教學課程中有輸送、兵站配備、體操、測量、繪圖、琴歌、偵探等門,教員須“具有軍事上之學識者,始得稱職”,教學設備除桌椅外,還有輜重車輛、挽載馬匹、捆包繩索、槍械子彈、鋼絲車等軍用物品,“悉稟請軍政府發給借用”。 [10]  首次招生,擬收500人,待學習半年之後,再隨女子軍參戰。這使得“女子尚武會”不是單純的軍事團體,更像是一所女子軍事速成學校。
1912年1月12日,沈佩貞稱該會“現奉滬軍都督陳批准,開辦在即”,特登廣告招生。 [11]  1月26日,“女子尚武會”召開成立大會,沈佩貞被選為首任會長,詹壽恆為副會長,張漢英為監學,葉慧哲為書記,錢秀榮為庶務,劉既嘉、李元慶、楊露瀛3人為幹事,張振武為名譽總理。 [12]  此後的活動情形不詳。
與此同時,國內女界已在光復之役中大顯身手。揭開了女子從軍的序幕。上海婦女在武昌起義後,組織了5個北伐軍事團體,即薛素貞發起的“女國民軍”、陳婉衍發起的“女子北伐光復軍”、葛敬華等發起的“女子軍事團”、吳木蘭發起的“同盟女子經武練習隊”及沈佩貞發起的“女子尚武會”,武裝力量約佔上海的四分之一強。她們宣稱:“天賦人權男女本無一軒輊,人自為戰,雌雄可立決須臾” [13]  ,表達了誓滅清廷的革命決心。當時女子軍事團體“軍紀風紀肅然可觀,巾幗鬚眉中外特色。”戰鬥時“勇猛異常,一洗柔弱之習。” [14]  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交口稱讚。 [15] 
沈佩貞在章程中規定,學成後的女生將隨同女子軍北伐滿廷。是在1912年,沈佩貞身着戎裝的照片開始流傳,引人矚目。1913年2月12日,為清帝下詔遜位之一週年,北京先農壇舉行為期七天的紀念會。台灣文人連橫恰好在北京,亦曾遊觀此紀念會,見“士女觀者十數萬,如荼如火,道為之塞,可謂空前之大會矣”。會中設展覽區,懸掛着供人景仰的器物和圖片,其中即有沈佩貞的軍裝:“會之一室恭掛諸先烈之像,其外則整陳諸物,皆有關於革命者:如吳樾之彈片,汪精衞之鐵練,沈佩貞之戎服,使人感念不置,而嘆此莊嚴之民國,固非一蹶可就也。” [16]  攝於這個時期沈佩貞身着戎裝的一幀小照,在當時流傳甚廣,人氣極高,為沈佩貞贏得了“女界之偉人”的政治聲譽。 [17] 

沈佩貞女界偉人

南北和談成功以後,女子北伐軍奉命解散,沈佩貞則轉而投身於女子參政運動,成立兩性平權維持會,開始了力爭女權的奮鬥,沈也從此成了中國女權運動的先鋒人物。 [18] 
在沈佩貞的時代,中國的女權運動還處於風雲初起的燃情歲月,剛剛有所覺悟的女性個個都意氣風發,痛恨父權主義的壓迫。當然此時的女權運動還處於萌芽狀態,兒童公育、職業婦女受尊重、避孕方法的改進這些還都談不上,她們爭女權的目標很明確,就是要為自己爭得與男人等同的地位,並將此與國家的強盛和民族的自立聯繫起來。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制定的《臨時約法》竟然沒有女子參政的規定,比起同盟會政綱中“男女平權”後退了一大步。1912年參議院議員法甚至規定,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只屬於男子,女子同精神病患者、吸食鴉片者、不識字者一樣,都沒有這項權利。女子參政運動更加舉步維艱。沈佩貞的男女平權維持會遂與其它各省的女子參政運動骨幹在南京組成了“女子參政同盟會”。 [19]  成立大會上,沈佩貞發表演説,“痛言女界須化除意見,聯絡團體,以收競爭之效”,並作總結髮言,“陳述此次參議院之約法條義,以壓制手段,妨害女界,我女界絕對不承認此條文”。 [20]  會內分為總務部、交際部、政事部、教育部、實業部、財政部、審查部、文事部,沈佩貞被選為實業部職員。 [21]  隨着女子參政運動的行進,沈佩貞的作為日益凸顯。
1912年4月,南京臨時政府和參議院北遷,女子參政代表也隨後聯合北上,寓居於京師粉房琉璃街,遞交請願書,商議鬥爭之法。女子參政的中心議題,是女子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但參議院對女子參政的態度,與此前在南京的傾向十分相近。女界代表曾推舉沈佩貞等60餘人為代表於8月6日到參議院請見議長吳景濂,“大有不達目的不肯干休之勢”,得到的答覆頗為含糊,“並不敢表示贊否之主見” [22]  ,沈佩貞等人此次請願並無實質效果。在隨後公佈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參議院議員選舉法》、《眾議院議員選舉法》中,只規定男子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女性的參政請求完全被無視。 [17] 
進京以後,沈佩貞和唐羣英等三十多人,全副武裝地闖入參議院,堅決要求女子參政。一見這些來勢兇猛的女人們,參議院的男人們個個手足無措。後來,有膽大一點的出來説,現在約法案尚未最後確定,還需再議,到時必議之。百般勸慰之下,女將們才轉身離去。
第二天下午,沈佩貞們再往參議院,卻被擋在了門外,她們怒火中燒,憤而將玻璃窗擊破,手上鮮血直流,警衞上前勸阻,沈女士飛起一腳就把他踢倒在地。雖然魯迅先生疑心那是警衞自己跌倒的,但沈佩貞的拳腳功夫看來的確也不同凡響。
這是沈佩貞第一次在公眾面前展露自己的拳腳。沈女士的第二場打戲發生在湖廣會館,被打的男主角卻是國民黨的創始人之一宋教仁
1912年8月25日,同盟會改組大會在湖廣會館舉行,會議的主題是吸納四個小黨,成立一個大的政黨——國民黨,進而實現組閣的目標。接下來的事情給了她們當頭一棒。當秘書長宋教仁用湖南話磕磕巴巴地念完國民黨新黨章時,黨章里根本沒有任何關於“男女平權”的條款,只有一條: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唐羣英站起來大聲質問,但別人的鼓譟聲完全淹沒了她的聲音。沈佩貞不由分説,拉起唐羣英就衝上了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據當時的媒體描述,那場景是“舉手抓其額,扭其胡”,“以纖手亂批宋頰,清脆之聲震於屋瓦” [23] 
繼湖廣會館上演的全武行之後,沈佩貞、唐羣英為此專門謁見孫中山陳詞,雖然沒發生動手,但沈佩貞“哭聲震屋”,揮淚訴説辛亥女革命者們把生死置之度外,建立炸彈隊、行動隊、暗殺隊……志在救國,目的就是為了爭取自由平等,使日後女同胞人人享有幸福,可是沒想到“國基已定,所要求者既不能達到其目的,則從前之盡瘁何為”,孫中山亦不能對。 [24] 
1912年9月1日,女子參政同盟會在北京爛熳衚衕女工傳習所召開聯合大會,宣佈該會現以“先實行男女平等、繼實行女子參政為宗旨”。 [22]  其宗旨之所以有此變更,乃是因為現實中女子的處境進一步惡化——1912年3月,同盟會改組為公開政黨,其綱領曾明確聲明“主張男女平權”,後來同盟會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共和實進會及全國聯合進行會等政黨,合併為國民黨。為了與他黨妥協,宋教仁等在起草國民黨綱領時,刪去了原同盟會“主張男女平權”之政綱。女性的參政權渺不可得,女子參政同盟會只能退而求其次,力保原同盟會綱領上的“男女平權”之條文。此次會議女子到會者200餘人,沈佩貞最先發表演説,“反對宋教仁、張繼不遺餘力”,認為“宋實一無恥小人,犧牲我二百兆女國民之權利為彼等結黨營私交換之媒介,是可忍,孰不可忍?”演説最後,沈佩貞言辭激烈,號召女界繼續為參政權鬥爭,必要時亦可使用武力。 [22]  甚至表示要繼續革命,以曾經組織之暗殺團、先鋒隊與彼等相見,以手槍炸彈對待之,與會者情緒異常激烈。 [25] 
1912年9月2日,在女子參政運動“進”、“退”關鍵時刻,孫中山致函唐羣英,信中不無難處地説:“黨綱刪去男女平權之條,乃多數男人之公意,非少數可能挽回。”他反勸唐羣英,不如先通過提倡教育、普及知識的方式來大力發展女子團體,然後再來與男子爭權,而不是眼下依賴男子代為出力。參政受阻後,唐羣英變賣個人家產,大力辦報興學。此時,在參議院擬定的《國會選舉法》中,只規定男子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而女子全然沒有。唐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將捍衞女權的要求與全國上下正在興起的“討袁”運動結合起來:“凡反對女子參政者將來必有最後之對待方法,即袁大總統不贊成女子參政權,亦不必承認袁者為大總統。” [26]  她們還創辦了以參政為主要內容的《女子白話報》,抨擊:“欺壓女界實在太甚,所訂的議院選舉權,沒有女子的選舉權,便是將吾二萬多同胞一概抹煞了”。 [27]  呼籲婦女一次爭不到,二次再爭,二次爭不到,三次四次,乃至無數次,不達目的絕不罷休。
此舉激怒了袁世凱。在下令解散國民黨之後,袁世凱又下令解散女子參政同盟會,懸賞一萬銀元通緝唐羣英等人。無論她們的言辭多麼激烈,行動多麼果敢,在那樣一個男權世界中,女人們手中沒有權力,女界爭取參政權利的鬥爭和努力註定要付諸東流,不僅女子參政提案未被參議院通過,女子參政同盟會也在1913年11月被袁氏政府強令解散。在反對派的四面討伐聲中,婦女參政運動整體敗北,各種婦女參政團體開始煙消雲散,其領袖人物在封建浪潮的席捲中,迅速分化瓦解。不得已,唐羣英離開北京,回到湖南繼續辦學、辦報,宣傳男女平權。就這樣,中國婦女史上首次具有獨立意義的參政運動以失敗而告終。 [28] 
鬥爭失敗之後,這批女權運動者們結局若何:她們中有的人矢志革命,流亡海外繼續鬥爭;一些人則喪失了革命意志,陷入了悲觀境地,有的憤而自殺,有的抑鬱而死,有的遁入空門,甚至還有的淪為妓女。最令人瞠目的是沈佩貞,她竟然搖身一變成為“總統門生”,在北京城裏鬧出了不小的動靜。 [29] 

沈佩貞晚節不保

1915年,袁世凱復闢的時候,沈佩貞印製了一張大名片,中間一行大字是“大總統門生沈佩貞”。原來沈女士年少時曾在北洋學堂就讀,而袁世凱是該校的創辦人,稱袁世凱為老師也算是順理成章了。據説袁世凱也收到過這張名片,居然就點頭默認了。袁世凱政府還曾任命她為總統府顧問,並曾赴綏遠擔任將軍府高級參議。她始終要與眼下的處境和需要相適應,身份不是固定的,它可以隨着處境和需要的改變而改變。
從政後的沈佩貞做事更為潑辣,有一次命京城警廳衝進某豪門抓賭,抓到交通總長一名,參謀次長、財政次長各一名,關了一小時才放。她這樣的行為多了,別人便對她另眼相看,多半是側目而視。她索性也豁出去了。
沈佩貞在民初政壇上行事全無忌憚,其實她心裏面全然沒有政治那根弦,快口直言不僅樹敵,而且犯眾,經常貽人口實,也被人詬病不休。 [30]  當時的北京城魚龍混雜,蛇鼠成羣,眼紅沈佩貞出風頭的大有人在,小報便時不時地放出幾支冷箭,中傷挖苦她。那一年《神州日報》便發佈了一條爆炸性八卦消息,指名道姓地稱沈佩貞與步軍統領江朝宗在北京城裏的醒春居酒樓,“划拳喝酒嗅腳”。
這條消息一連登了三天。這“嗅女人小腳”本來是中國舊式文人之異常嗜好,而《神州報》以此所謂的秘聞揭沈佩貞的短,實則攻擊袁派,有着明顯的政治意圖。據説《神州報》主編汪彭年插手政治,正在北京謀取議員一職。
然而汪氏此舉等於踩了馬蜂窩,沈佩貞對自己的名節很是在意,做女俠可以,但風流韻事是絕對沒有的。名節受損,自然要以出格的行為對付,她見報後勃然大怒,立即要求汪彭年擺酒席請罪,並登報聲明,但汪不予理睬。
兩下説不通,娘子軍自然不惜動手,她親率二十多名女將,還有幾十名衞士保駕護航,一路殺進了汪公館。汪彭年一見來者不善,趕緊從後門開溜,叫姨太太出去頂缸。沈佩貞倒是不和女流糾纏,只是大叫大嚷:把汪彭年交出來!這時,眾人隨聲附和聲震雲霄,又有幾十名全副武裝的士兵一旁助威,場面頗為壯觀。
這世上偏有不明事理的人。眾議員郭同與汪彭年是同鄉,正客居在汪公館,聽到喧譁聲就開門出來看個究竟,話沒出口,眾女將就一擁而入,沈佩貞上前扭住前胸,拳腳相加,劉四奶奶、蔣三小姐等閨中好友不甘落後,將郭同一頓拳打腳踢。郭同氣得破口大罵,揮拳相抗,但哪裏是女英雄們的對手。沈氏飛起一腳,直搗郭同胯下,郭疼痛難忍,便蹲地不起。沈佩貞見對手已不能動彈,便將室內傢俱物件打得稀爛,方率眾人揚長而去。
沈佩貞大鬧汪宅,誤傷了眾議員郭同,郭同豈能嚥下這口惡氣?他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法院開庭審理時,各大小報紙的記者悉數到庭。沈佩貞怒打郭同時,雙方曾大打口水仗,污言穢語出口成章,那些話在法庭上由證人轉述時,聽得檢察長心驚膽戰,連連搖頭,旁聽席上一干官員記者與閒人們卻興奮得大叫:“大膽地説,不犯法!......”
法院最後判決郭氏勝訴,處沈佩貞拘役半年。
世事迷幻莫測,從此以後,在一個喧噪的中國,沈佩貞永久地沉默了,報上也沒有了她的任何消息。政客們失去了打擊目標,自然對她再也沒有什麼興趣。一代女子參政的干將,就這樣在男人世界中沉沒了。當然,她最後一次大鬧,就已經跟男女平等沒有多少關係了。不過,中國的女權主義運動如果沒有了沈佩貞的存在,也未免太過寂寞了。如果將來哪一天,要刻一塊“女權主義紀念碑”的話,第一個要刻的名字可能就是這個沈佩貞。
生逢清末民初的亂世,北京這個舞台給沈佩貞提供了施展才智和魅力的機會,然而她的政治理想隨着時勢動盪高開低走,終至鏡花水月,完全落空,這顯然不只是其個人夢想的落空,也是時代悲劇。光華改觀,浮沉異勢,徒然增加了歷史的戲謔意味。許多年後,有一位中國作家寫下了這樣一句話:為理想而痛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着它最終成為笑談。 [29] 

沈佩貞結局未知

離開廣州的沈佩貞依然在從事她的女權事業。1919年10月4日,天津《大公報》在《沈佩貞宴請贛男女》中報道説,鼎鼎大名的沈佩貞,因組織江西婦女生計分會已有頭緒,並徵得彭文徽女士擔任籌備幹事長,特於25日約請南昌報界及籌備分會各女士假座西園便餐,男女賓客到者三十餘人,計分兩大席。宴會開始後,沈佩貞先到男賓宴席陪座,宣講女權道理:“大凡共和國家以三民為素,現在民主民權均已完全達到目的,惟民生尚未講究,婦女生計會本於民國一年立案開辦,嗣因世局糾紛,女權薄弱,未免稍受影響。”
接下來,是餘醒愁作為來賓代表致答謝辭:“同人承沈先生招飲,以婦女生計分會責為提倡,此同人天職所在,自應仰承惠意,以答高情。但先生此次來贛,得以躬瞻風采,親聞偉論,欽佩無既。且又先承招飲,感慚何似!”
眾人一通掌聲之後,沈佩貞繼續宣講自己中國特色的女權理念:“美國女子有參政權,實因能謀自立,有納税種種義務故有利權。鄙人極不以權利為然,但求各女同胞能自立足矣。鄙意本欲以男女合桌,此地風氣尚未開通,有所不便。然吾國所以衰弱之故,實為女子無才便是德一語所誤。若長此墨守,何能生存?於今之世界與各文明國競爭於環球,此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從1912年民國初期拼命追求女子參政權,到1919年主動放棄參政權而自我侷限於所謂生計權和自立權,中國社會的女權事業並不是進步,反而是在明顯倒退。這一點在沈佩貞就讀北洋女子師範學校時期的師長呂碧城的《女界近況雜談》中,另有表述:“夫中國之大患在全體民智之不開,實業之不振,不患發號施令、玩弄政權之乏人。⋯⋯女界且從而參加之,愈益光怪陸離之至。近年女子參政運動屢以相脅,予不敢附和者,職是故也。”
限於資料匱乏,民國時期最具傳奇色彩的女權人士沈佩貞的人生結局,已經無從考證。 [8] 

沈佩貞軼事典故

沈佩貞三鬧參議院

1912年3月20日,唐沈等趁參議院開會之機,率領一羣女子衝進會場,打碎參議院玻璃窗,一腳踢倒警衞兵,造成轟動全國的“大鬧參議院事件”。坐定後不久,唐羣英與張漢英因事離場。有些議員出言不遜,説:“女子無國家思想,無政治能力,與此政事,會誤國機”等等,王昌國忍不住説了一句:“推翻帝制,建立民國,民不分男女,都應平等,女子參政,天經地義”……頓時,會場氣氛緊張,有的議員甚至説:“女人懂什麼?生兒育女,管好家務才是正事”……沈佩貞氣憤地説:“在前線打仗,衝鋒陷陣的有我們女子,在後方搞宣傳、搞救護的有我們女子,女子哪點不行?你們這些議員大人,有的晚上打麻將,白天開會打瞌睡,發言打官腔,又有什麼治國安邦的高見?卻對女子説三道四……我才不信你們這套呢!”會場上,拍桌打椅亂作一團,不歡而散。 [31] 
這一連串事件史稱“女界大鬧參議院”。事情在社會上引起一定反響,以至於魯迅後來在他的雜文《關於婦女解放》裏也提了一筆:“辛亥革命後,為了參政權,有名的沈佩貞女士曾經一腳踢倒過議院門口的守衞。不過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們男人去踢罷,他一定會還踢你幾腳。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
在外界看來如同鬧劇一般的舉動,在當時參與其事的婦女代表們看來則屬於忍無可忍、不得不為。《約法》制定期間,女界代表一再要求把男女平等的內容包括到《約法》當中,要求憲法保證女人和男人具有相同的參政權利。孫中山對婦女代表們也表示過口頭支持。怎料到了最後,男女平等這一條還是被剔除到憲法之外。 [22]  在辛亥女傑們看來,當初革命時,女人和男人同樣地出生入死、流血流汗,革命黨也把男女平等內容寫進了黨綱,革命成功了,手握大權的男性革命者居然玩起了過河拆橋的把戲。 [32] 

沈佩貞掌摑宋教仁

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之後,對於女子參政運動採取了更加富於彈性的、既壓制又安撫的態度。當得知唐羣英、沈佩貞等人準備隨參議院北上請願時,袁世凱致電國務總理唐紹儀,認為女子參政權“可否遽行於中華民國,自應聽候參議員全體核議,該女子等不得有強制行為”,希望唐紹儀能夠阻止她們進京請願,“準其舉定代表一二人來京,不得令其全體北上,以免種種窒礙”。
相比之下,革命黨內部反而表現出更加頑固僵化的男權傾向。1912年3月3日,同盟會由地下秘密會黨組織改組成為公開政黨,其政綱第五條明確標榜“主張男女平權”。同年8月,同盟會在宋教仁、張繼等人的主持下,聯合統一共和黨、國民公黨、國民共進會、共和實進會、全國聯合進行會組建作為現代議會政黨的國民黨,他們為了在重組整合過程中向其他黨派表示妥協,主動刪除了“主張男女平權”的政綱條款,此舉引起同盟會內一部分激進女會員的強烈抗議。
1912年8月13日,同盟會本部開會選舉籌辦國民黨事務所幹事,女會員唐羣英、沈佩貞等人到會發難,質問為何不通知女會員參加,以及為何在黨綱中刪除“男女平權”條款,並且大罵宋教仁受人愚騙、甘心賣黨、獨行專斷,表示要以武力對待。在場的“一般男會員垂頭喪氣,無可爭辯”。
1912年8月25日,國民黨在北京湖廣會館召開成立大會,唐羣英、沈佩貞、王昌國等人再到會場,“怒目戟手,勢甚洶洶”,嚴詞詰問何以將“男女平權”政綱刪除,認為此舉“辜負昔日女同盟會員之苦心”,強烈要求在國民黨政綱中重新加入“男女平權”一條。此議當場交付大會表決,因為只有極少數人表示贊成而沒有通過。孫中山在演説中專門説明國民黨新政綱未列男女平權,系合併各黨有不盡贊同之故。他認為男女平權“當暫緩”,奉勸女子當以國事為重:“男女平權深合真理,此時政綱雖未列入,若國家文明進步,必能達到平權之一境;如無進步,即男子尚恐失其平等之權利,況女子乎?”
在得不到在場人士積極響應的情況下,“唐等猶不甘服,謂男子挾私把持,壓抑女子,更向孫(中山)質問,其言終不得要領。忽唐等行至宋教仁坐地,遽舉手抓其額,扭其胡,而以纖手亂批宋頰,清脆之聲,震於屋瓦。眾大譁,斥其無禮”。
上述文字出自國民黨系統的上海《神州日報》1912年8月28日的新聞報道《國民黨成立大會紀事》。在上海《申報》8月31日的新聞報道《二十五日之湖廣館》中,另有這樣的介紹文字:“唐女士牽一青年女子揪撮宋教仁之短髮,而以手左右批其頰,全場大駭。” [8] 

沈佩貞反婚與暴動

沈佩貞親筆簽名送給解古柏斯的軍裝照和洋服照 沈佩貞親筆簽名送給解古柏斯的軍裝照和洋服照 [33]
1912年9月1日,沈佩貞還在“萬國女子參政同盟會”上發表演説,感慨中國女子為共和大業付出了生命代價,可是共和告成卻將女子排除在革命同志之外,不能享受共和時代的幸福。如此軟硬兼施,仍於事無濟,“男女平權”之規定未寫入國民黨政綱,留給女子參政會同仁的是無盡的失望和憤懣。沈佩貞曾説道:“去歲革命時既未曾以我等為女子而摒棄於革命同志之外,豈今日共和告成,我等女子既不能享受共和之幸福耶?”話音落,“滿場鼓掌如雷”。沈佩貞憶及辛亥以來的革命和參政遭遇,感慨良深,對男子之忘恩負義深惡痛絕,決心不再憑藉男子力量,完全依靠女性自身,從女子教育、實業着手,爭取參政權。9月19日,女子參政同盟會開會歡迎“萬國女子參政同盟會”來華訪問的三位代表嘉德夫人、馬克維夫人、解古柏斯博士,沈佩貞於三位演説後,首先發表意見,認為欲得參政權,須先具三條件:(一)教育完全;(二)發達女子之實業;(三)不借男子之保護。對於最後一條,沈佩貞略加引申:如不能達到參政之目的,就要以極端手段對待男子。何為極端手段,就是“未結婚者,停止十年不與男子結婚;已結婚者,亦十年不與男子交言”。 [22]  [34] 
此語在當時喧傳一時,流為報章笑柄。但置諸女子參政失敗後的情境中,實可代表部分女子對男性的嚴肅立場和決絕態度。如果説在年初她們對男子還心存僥倖,此時則已完全認清了政客們的面孔:革命中作為同盟的男女兩性,如今已經成為政壇上難以同生共存的敵人。沈佩貞的激烈言説和恍然醒悟,也可看作民初多數爭參政女性的心態。 [35] 

沈佩貞大鬧醒春居

一年後的1913年11月4日,袁世凱以國民黨方面發動號稱“二次革命”的國內戰爭為名,下令解散國民黨。11月13日,內務部以“於國家政法大有影響,該因附設學校煽惑無知婦女,開堂演説,實屬大幹法紀”,並以“法律無允許明文”為藉口,正式取消女子參政同盟會,從而給了民國初年的女子參政權運動以沉重的一擊。呂碧城、唐羣英、王昌國等人急流勇退,先後辭去總統府顧問,轉向辦實業、辦女報、興女學之類的實際活動,民初女子參政權運動漸趨沉寂。堅持留在北京的沈佩貞,卻打着“大總統門生”的旗號,上演了另一出女權鬧劇。
袁世凱一開始時對沈佩貞是禮遇有加,不但聘她為總統府顧問,一度還派她去綏遠擔任將軍府高級參議。不過這種風光日子並沒有持續多久。她很快就捲入了一場亂七八糟的“醜聞”,而且被打倒後再也沒能東山再起。由於她支持復辟,犯了嚴重的路線錯誤,國民黨以後翻過身來也不會再保她。
將沈佩貞推向輿論風口浪尖的,是1915年6月她大鬧醒春居。結果吃官司入獄,賠上了半世英名,成了媒體筆下羣起而攻之的“女流氓”。
事件的起因,是6月1日、2日《神州日報》刊發駐北京記者的通信報道《沈佩貞大鬧醒春居記》,揭露了沈佩貞、劉四奶奶、蔣淑婉、蔣良三等人在宴席上的“醜態”。最令沈佩貞難堪的情節,是蔣良三威逼她遵行酒令,同意楊光甫嗅沈氏裸足。沈佩貞當場翻臉,掀席大罵而去。《神州日報》卻對此津津樂道,描述得窮形盡相,認為“可作一篇豔情小説觀”。此次報道,引起幾位女當事人的憤怒,沈佩貞要求該報駐北京分館主事人汪彭年請酒登報道歉,汪則置若罔聞,於是眾女子決定赴該報在南橫街的分館找汪彭年興師問罪。議員劉成禺目睹事件的全部經過,並在法庭上出任證人。其追憶十分生動:
(汪彭年)聞訊緊閉其門,盡室遠避。佩貞等直入廳堂,搗毀一切,辱罵橫行,坐索彭年。有眾議員江西郭同者,率小妻住汪書房,……乃出與佩貞理論,佩貞又率人搗毀郭所居室。郭乃袒裎跣足,詬罵諸女。諸女復蜂擁而前,有握其發者,有捉其耳鼻者,有扭其左右手者,有抱其左右足者,如舉嬰兒,大呼“滾去”,郭已圓轉落丹墀中。 [36] 
在1915年6月13日晚的這場鬧劇中,汪彭年安然無恙,郭同垢罵眾女受此污辱,不願接受他人調停,一紙將沈佩貞、蔣淑婉、劉四奶奶等人訴諸首都地方審判廳。經過審判,郭同勝訴,沈佩貞被判處監禁三月,送往京師第一監獄執行,並賠償郭同損壞之物件洋四十元 [37] 
頗值玩味的是報界在事件中充任的角色。沈佩貞諸人在醒春居的所作所為,最初由《神州日報》揭載。這一長篇報導,香豔十足,多有臆想成分。為了醜化當事人的形象,作者多處使用了小説筆法,語調下流,某種程度上確如沈佩貞在稟呈中所言:“既憑空捏造以污人,復迭構穢詞以公眾。” [38]  此衝突最終由審判裁決,亦離不開媒體的推波助瀾。娘子軍夜闖南橫街之事發生後,沈佩貞曾央請數位要人出面説項調停,郭同已表諒解之意,“以為此等無知女子,本不足與之計較,彼果能知愧悔,亦無不可姑予優容”。 [39]  但北京輿論卻不願就此罷休,把批評矛頭一致對準沈佩貞,並慫動郭同以法律方式解決:“京中報界,又以郭同一大好男兒,何竟屈於英雌一擊之下,深致揶揄”,郭同“聞政界之追詰,復感輿論之激刺,乃決向地方檢察廳起訴”。 [40]  可以説,正是輿情的導引,挾裹了此案的走向。 [17] 
關於此事的前因後果,同盟會元老劉成禺在《世載堂雜憶》中,另有更加生動形象也更加誇張離奇的敍述:
【袁世凱時代的女權運動頗為活躍,大致可以分為三類。其一是以前北洋女子公學監督即校長呂碧城為代表的以清高自詡的高尚派。沈佩貞曾經就讀的北洋女子師範學堂,與北洋女子公學一樣,是在直隸總督袁世凱以及他的親信屬員嚴修、盧木齋、傅增湘等人主持之下成立的,沈佩貞與袁世凱之間的師生關係由此而來。其二是以安靜生為首領的積極參政的活動派。其三是以沈佩貞為首領的奔走權門的權貴派,主要成員包括劉四奶奶、王三太太、蔣淑婉等數十人。
沈佩貞的名片中間寫着“大總統門生沈佩貞”,旁邊寫着“原籍黃陂,寄籍香山,現籍項城”,意思是她與湖北黃陂人黎元洪、廣東香山人孫中山、河南項城人袁世凱都是同鄉。她當時還拜九門提督江朝宗為乾爹,奉袁世凱親信段芝貴為叔父,凡總統府要人都深相結納。權貴又借她們勾引介紹“女志士”尋歡作樂,湖船朝車出入新華宮而警衞不禁。江朝宗為乾女兒設立總辦事處於中心城區,並且配有秘書、幹事,沈佩貞儼然為辦事處長。段芝貴等權貴下班後便來沈處會客張筵,文武謀職位者羣走其門。當時,北京東四七條有一所壯麗寬宏的花園別墅,是曾任成都將軍、四川總督、內務府大臣奎俊的私人住宅。大清王朝垮台之後,奎俊的家人把戲台園林劃出一部分租給商人開設“醒春居”菜館。由於這裏具有園林之勝,官僚政客、名士黨棍便經常藉此“雅集”。
1915年春夏之交的一天,沈佩貞邀約一批膩友在“醒春居”飲宴。酒筵佈置在假山邊的曠地,男女主賓三十多人縱情吃喝,其中有人提議“諸位佳人跣足入座,圓膚光滑如洗凝脂。可用‘聞臭腳’做酒令,順着行酒,即用此三字連貫成文,要全用成語。如令到不成的,罰依醒春居酒數(一茶杯紹興酒)聞臭腳一次”。是日男客中只有一人沒有罰聞臭腳,而第一個罰聞臭腳的男賓是清室貝子、慶親王奕劻的大兒子載振。有些男客以一親芳澤為無上豔福,故意被罰聞臭腳。
此事在《神州日報》見報後,沈佩貞惱羞成怒,要求該報老闆汪彭年登報澄清並賠禮認罪。汪彭年不僅不予接受,還繼續在報紙上揭露隱私,內容涉及江朝宗、段芝貴等人。於是,沈佩貞率領劉四奶奶、蔣三小姐等娘子軍二三十人,會同乾爹江朝宗的士兵十多名,浩浩蕩蕩直奔南橫街汪彭年家中。汪彭年得到消息,帶領家人及時逃走。寄住在他家裏的國會議員郭同站出來與沈佩貞理論,被當作替罪羊痛打一頓,連腰帶都被人扯斷。同為國會議員的劉成禺正好夜宴路過,他見郭同滿身泥土,提着褲子與沈佩貞等人對罵,便與郭同開起玩笑。沈佩貞看見劉成禺,趕緊呼叫眾人讓開道路請他近前。劉成禺在為雙方調解過程中,九門提督的少將領隊黃禎祥走過來説:“今夜汪彭年不露面,決不離開此地。”劉成禺説:“你穿軍服領隊打人,成何體統?大總統知道,江朝宗要受處分。”第二天,相關各方都委託要人出面調解,江朝宗依然表示《神州日報》必須請酒登報賠禮。郭同在眾人慫恿下具狀控訴沈佩貞糾眾毆傷,起訴於首都地方審判庭,汪彭年與劉成禺均被列為證人。與劉成禺要好的濮一乘為此事寫作打油詩《新華竹枝詞》,刊登在上海《小時報》上:
最是頑皮汪壽臣,醒春嗅腳記來真。
何人敢打神州報?總統門生沈佩貞。
杯酒調停事不成,郭同起訴地方廳。
議場搗亂劉麻子,糊裏胡塗作證人。】
這裏的汪壽臣即汪彭年,劉麻子指臉上長有麻斑的劉成禺。按照劉成禺的説法,這樁案子的結果是郭同勝訴,沈佩貞被罰禁押半年。沈當庭大哭道:“他人叫我打神州,我卻受罪。”
《上海時報》,除刊載濮一乘竹枝詞外,更有“一輛汽車燈市口,朱三小姐出風頭”諸詩。袁世凱閲報時見到上面諸詩,頗為震怒,説:“都下女風,壞到如此。”於是就讓肅政史夏壽康上了一道“整頓閨閫風紀”的摺子,訓朱啓鈐嚴束閨女,並嚴辦沈佩貞。江朝宗等乃不敢露面左袒,地方審判廳長尹朝楨亦不敢積壓,迅速審訊此案。
查閲當年的文獻資料,北京地方審判廳長尹朝楨給出的判決,其實是沈佩貞被判處監禁三個月,送往京師第一監獄執行,並賠償財物損失40元。劉成禺筆下包括沈佩貞名片中間寫着“大總統門生沈佩貞”、旁邊寫着“原籍黃陂,寄籍香山,現籍項城”之類曲折生動的離奇描述,大多數是出於他的虛構捏造。在這樁因男權狂歡而轟動一時的女權個案中,既執着又盲目地追求女權的沈佩貞,所充當的其實是遭受瘋狂消費和集體傷害的“只許男人放火,不許女人點燈”的男權玩偶;老革命黨人劉成禺所充當的,則是煽動刺激男權專制社會最為低級下流的集體狂歡情緒的女權殺手角色。平心而論,沈氏本人亦是受害者,她不僅名譽被污,而且遭受牢獄之災,原來可供蔭庇的袁氏勢力,也由此失去。形單勢孤的沈佩貞,最終流露出軟弱的一面,這也正是旁觀者樂意見到的結局。據當時多家報刊介紹,沈佩貞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向觀眾席中的上千名觀眾表白道:“若輩串同,有意陷害,致我身敗名裂。你們有意看些笑話,毫無天良。”雖然法庭下有人略表同情,卻立時遭受旁人批評:“若不如此,我們何處看此熱鬧。”——一語即道破作者和讀者的心理以及現代媒體所秉持的“社會正義”的曖昧之處。
作為一名老革命黨人,劉成禺對於自己在整個案件中所扮演的女權殺手角色,是完全自覺的。關於這一點,他所引用的刊登在北京《順天時報》的《打神州報案觀審記》一文,就是最為確鑿的證據:
【沈佩貞率男女打神州報,汪彭年逃,郭同起訴地方法院,傳集一干人證,開刑庭大審。京師各部次長以下官,及社會聞人數千人,均坐騎樓。尹朝楨蒞庭審判,先傳郭同,次傳沈佩貞等,次傳證人汪,次傳證人劉。尹示劉曰:“先宣誓,據實作證。”劉曰:“據實直述,當日男女相罵,狀態奇醜,不堪入耳,照話直説,犯法不犯法?”騎樓上人大嚷曰:“不犯法,不犯法。”尹乃令宣誓,劉即據事直陳。尹以所述過於醜惡,似不欲聞。劉曰:“庭長不願聽,不必再説下去,再説犯法。”騎樓上人又大嚷曰:“説下去,不犯法”⋯⋯】
1915年是中國傳統舊曆的乙卯年,南社詩人胡寄塵在《乙卯雜詩》中專門吟誦沈佩貞道:
當時萬紫與千紅,畢竟春華過眼空。
底事東皇歸去後,孤花還不避狂風。
這首詩的意思是説,民國建設之初,正是女權發達之日。但是,沈佩貞等人所追求的女權事業只有春華而無秋實,只適合在共度難關的辛亥革命高潮時期,萬紫千紅地湊熱鬧。辛亥革命一旦成功,充滿根深蒂固的男權專制思想的革命黨老同志,是不會與包括袁世凱在內的其他國人分享革命成果的,尤其是不願意與更加弱勢的女界人士按照民主憲政、多元共和的現代法理分享政治權力的。堅持追求女性解放、女子參政的沈佩貞,就像是一朵暮春的孤花,孤獨地與整個男權專制社會薄情寡義的暴風驟雨相抗衡,是註定要落花流水般歸於失敗的。 [8] 
沈佩貞入獄,即標誌着她在袁世凱門下的失勢和在政壇上的末路。而隨着袁氏的垮台,沈佩貞的身份愈加尷尬。《餘興》雜誌有文借《西廂記》中“立又不穩,登臨又不快,閒行又困”之句來形容1916年“北京沈佩貞之實在情形”, [41]  從中可見其認同危機,以及出獄之後又一次必須面對的何去何從的人生難題。 [17] 

沈佩貞離異魏肇文

經過三個月牢獄之災的沈佩貞,出獄之後很快離開了正在籌劃洪憲帝制的袁世凱北京政府,而不是像劉成禺所抹黑醜化的那樣,充當所謂的“洪憲女臣”。1917年7月6日,51歲的孫中山離開上海南下廣州,於9月1日被廣州非常國會選舉為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沈佩貞隨後來到廣州投奔孫中山的中華民國軍政府。在此期間,她結識了與劉成禺同為國會議員的魏肇文。
魏肇文,字芷畹,名武伯,號選廷,湖南邵陽金潭縣(今隆回縣)人。他是清朝末年曆任陝西、雲貴、兩江、閩浙總督的一品重臣魏光燾的第三子。1902年留學日本東京成城陸軍學校,後加入同盟會。1912年底當選眾議院議員。1917年9月被孫中山聘任為大元帥府參議。在此期間,他以合影拍照作為婚約,與沈佩貞在廣州珠江北岸的東亞旅館自由結婚。幾個月後魏肇文離棄沈佩貞,沈佩貞為此訴諸法律控告他“賴婚”。這一案件一度成為轟動全國的新聞熱點,但是,公共輿論對於這件事的着眼點,卻集中在國會議員、官宦子弟魏肇文的男權魅力與男權消費方面:“聞魏為前清某總督之子,翩翩美少,且又國會議員,無怪沈佩貞不甘罷休。”
沈佩貞離異魏肇文致全國通電手跡 沈佩貞離異魏肇文致全國通電手跡
1918年11月27日,廣州地方廳公開審理此案,引來百餘人圍觀,許多人沒有座位便站在法庭外聽審。原告沈佩貞身穿玄緞裙褲,戴託力克金鏡,儼然知識女性裝束,昂然立於法庭當中。與1915年發生在北京的郭同訴沈佩貞案一樣,這一次的沈佩貞訴魏肇文案,依然是一場男權專制者公然消費弱勢女性的集體狂歡式的法律鬧劇。沈佩貞當庭出示魏肇文贈給她的一副楹聯作為求婚證據。律師黃某為沈佩貞辯護説,對聯句中有“繞樑”等字樣,含梁孟舉案齊眉之意,確實可以作為求婚證據。魏肇文的代理律師黎某卻公然聲稱對聯上款稱沈為“先生”,是男性嫖客對於上海妓女的稱呼,並無丈夫對妻子稱先生的。沈佩貞抗議對方侮辱人格,黎姓律師卻勸告她説:“肉體關係與婚姻絕然兩事,男女有肉體關係而非夫妻者不知凡幾,決不能因有肉體關係即視為婚姻也。況肉體關係之有無誰能為之證明?”沈佩貞當庭大罵黎姓律師:“肉體關係非婚姻何者?”並且表白自己本是處女,受魏肇文侮辱不能再嫁他人。如不成婚姻,就抬棺材到法庭上以死自白,接下來便開始放聲大哭,法官只好在一片鬨鬧聲中宣佈退庭。
沈佩貞訴魏肇文婚戀案几經周折,最後由法官做出判決:此案兩造全是姘居性質,既無合約文件,又沒有生男育女,雙方隨時可以分手,和正式夫妻的關係完全不同。本案撤銷,不予受理。訟費由原告沈佩貞負擔,此後不得滋生事端,否則依法懲處。
沈佩貞聽到判決後痛苦着走出法庭,連日又到國會議員招待所,坐在號房等候魏肇文。魏肇文得同事相告,只好另搬住所暫避騷擾。有一天,兩個人在路上碰到,沈佩貞扭住魏肇文理論,互相糾纏着到了警署。警長細問情由後訓斥沈佩貞,限其三日內出境,否則拘案送辦。婚戀失敗的沈佩貞,不得不離開無法保障她基本權利的國民革命大本營。 [8]  [6] 

沈佩貞人物評價

沈佩貞是中國女權運動史上最具爭議的一名女性,同時也是中國男權社會的一面照妖鏡。圍繞着她的是是非非,既可揭示出中國女權運動與女權人士的歷史侷限,更可以折射出中國男權人士的陰暗心理,以及整個男權社會摧殘、消費女性權利的根深蒂固的專制。(《環球人物》評) [6] 
沈佩貞是民初著名的“英雌”。她在辛亥革命中以組建女子軍事團體受到輿論的稱揚。民國成立後投身於婦女參政運動,後來又依附袁氏政權,其言行日益引人反感,終因大鬧醒春居及與郭同的訟案而身敗名裂。她在小説中的形象也全面淪陷。沈佩貞的遭遇,不僅體現了民初女權問題與民族國家的尖鋭矛盾和男性啓蒙者在“英雌”問題上明顯的功利性,也映襯出知識女性由家庭、校園走向社會的難局。(《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評) [17] 
民國鼎革以來,在政治變幻的宏大敍事中,女性不僅承擔着時代的重軛,還不得不面對中國社會男權根深蒂固的敗壞擠壓,這種雙重壓迫勢必成為女權覺醒者奮起反抗的兩座大山,從幾位女權領袖的人生傳奇中便可窺見一斑。即便這些女權領袖全身投入革命,她們在革命成功後卻連最為基本的女性權利都無法得到保障,革命偉人孫中山宋教仁劉成禺等等依然固守着男權社會的專斷邏輯,千方百計要將他們的“革命女同志”排斥在公民社會的政治參與的範疇之外,以至於這些女權領袖不斷過激反彈,做出種種乖戾之事,從衝擊國會到毆打議員,直到從高舉女權旗幟的巾幗英雄淪落為政壇情場的反面丑角。這與其説是這些女權領袖的悲哀,不如説是古老中國在“三千年未有之變局”中難以根除的病灶癌變。(《民國紅粉》評) [42] 

沈佩貞相關爭議

沈佩貞立場轉變

女子參政運動鬧了一年。1912年年底,主將之一唐羣英開始息影家園,後來還上了袁世凱的通緝名單。但沈佩貞卻華麗轉身,貼上了袁大總統門生的標籤,做了總統府的女顧問。
唐羣英、呂碧城等見袁世凱有意稱帝,另謀出路,沈佩貞則走了另一條路。國民黨/民主革命拋棄了她,她也拋棄了國民黨/民主革命,轉而投靠袁世凱,心態轉變,積極支持復辟帝制,自然被視為機會主義分子。沈佩貞當年闖蕩京城的那張名片,中書“大總統門生沈佩貞”,袁世凱竟然也點頭默認了。
許指嚴的説法,這是袁世凱對幾個英雌、同盟會老資格女會員的一種安慰,免得她們興風作浪; [43]  按劉禺生的説法,袁世凱不乏有收攏女門客的心思。可見袁世凱為了平息女子參政運動,對主要成員沈佩貞等施以政治籠絡。

沈佩貞革命功績

辛亥革命時期,沈佩貞參加女子敢死隊、共和會、紅十字會、炸彈隊、女子北伐隊等組織,主持天津同盟會武裝起義和女子革命團體,創辦女子軍事速成學校女子尚武會,進軍上海武裝。
沈佩貞曾享榮“革命元勳” [8]  、“老同盟會員” [1]  、“辛亥功臣” [1]  、“女界之偉人” [9]  [44]  、“女豪傑”等,與唐羣英並列婦女界代表 [45] 

沈佩貞藝術形象

沈佩貞夜闖《神州日報》館,暴打郭同,其身份(“英雌”)、地位(“總統府女顧問”)和行為(用武)的落差,使得此事充滿戲劇效應,一夜之間,她的故事已經成為萬口喧傳的笑柄。次月,“飯郎”便編輯了《沈佩貞》一書,收錄相關新聞報導和文學作品。此時流通中的文類,早已經不限於新聞和時評:沈佩貞的形象,很快進入了小説作品,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被反覆書寫。
最早關注沈佩貞的小説是林紓1913年成書、1914年4月出版的《金陵秋》,以辛亥光復南京為背景,具有強烈的補史意識。小説以王仲英與女學生胡秋光的愛情故事為貫串全書的線索。女主人公胡秋光,是林紓心目中理想的新女性,此外書中還出現了數位雄姿勃發的“英雌”,如組織“女子經武練習隊”的盧眉峯、顧月城,小説言“女士二人,一為旌德盧眉峯,一為無錫顧月城。月城弱嫵媚,眉峯則秀挺健談”。 [46]  “傲放無禮”的女子北伐隊員李一雄、黃克家、貝清澄。此“貝清澄”影射的即是沈佩貞。借用胡秋光之介紹,貝在“江南負盛名”,其出場表現,是與王仲英的初次晤談,大談女子從軍北伐之事,同時向王仲英眉目傳情。
“貝清澄”熱衷於從軍與參政,與現實中沈佩貞的形象吻和,但她對王仲英的一見鍾情,則完全是無中生有,是林紓男性中心主義的流露。設計這一細節的目的,在於突出王仲英的“英武形象”和對胡秋光之“情篤”,同時還可以反襯出貝清澄輩的“佻達狂放”。為了使讀者加深此印象,作者又交待她的來歷和行徑:【貝氏風貌亦佳,特蕩而無檢,好名而廣交,將推擴其聲望,被於天下。家有微蓄,則盡出以結客。並提倡女子北伐隊,枵聲狂態,羣少年鹹追逐其後。然聞仲英文武兼資,且好謀能戰,故時時注意。 [47] 
作為反面形象的貝清澄,處處與胡秋光形成鮮明對照。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王、胡結婚時,特邀貝清澄作為伴娘盛裝出席。這一情節設置實不符胡秋光之温柔寬厚的內在性格,因而只能從作者林紓的意圖來理解:她在情場上的完敗,連帶此前的醜態,都是小説家的嘲笑。
《金陵秋》發表時,沈佩貞正為袁世凱籠絡,權勢如日中天,林紓以“貝清澄”之諧音加以諷刺,主要目的是在批判光復以後“日形墮落的婦女道德”。《金陵秋》中的王仲英對“英雌”們的腹誹和避畏,以及指斥女子逾越軌範,都是這一心態的體現。小説中言辭誇張、舉止失常的沈佩貞,只是林紓觀念先行時塑造的類型化的形象。
至於沈佩貞在女子參政運動大鬧國民黨會場、掌摑宋教仁的事件,《小説大觀》上連載的政治小説《鐃吹》也有譏刺。文本中妓女出身的殷夢秋和真又蘭心血來潮,組建了“女子北伐隊”,在行軍途中大出洋相,半途而廢。革命成功後,兩人認為,“我們這回跟了大軍北征,凡是男子立的功,就有我們女子一半在內”,因而決定奮起爭選舉權。在往北京之前,她們想先找個男子商量,於是找到了“共德社”的熟人周繼殷:【寒暄才了,便提起這節事來,周繼殷仰着頭,一味沉吟。真又蘭見了這副面目,胸中那把無明火,已自竄上竄下,要打喉管裏冒出來,硬自嚥下。那裏料到周繼殷聽他們講完,冷笑了幾聲,連連搖頭,道:“我不……”底下是句什麼話,還沒講出,只覺軟棉棉[綿綿]一隻手已到臉上,“拍搭”一聲,竟是俗語説的五分頭直送過來,手指帶了指甲,順便抓了一把,周繼殷臉上頓時起了幾道紅癊,又躺[淌]出血來,真正是:“閉門家裏坐,禍從天上來。” [48]  】此處影射的是1912年8月25日唐羣英、沈佩貞等人在北京湖廣會館毆打宋教仁的場面,但作者將地點移到了周繼殷宅,二人是硬闖進入,更凸顯出其粗暴蠻橫,不僅無理,更是失禮之舉。
在沈佩貞的人生經歷中,她投靠袁氏凱卻以入獄作為下場的這一段,是極富戲劇性的故事,然而小説家對此卻少有關注。僅有楊塵因的時事小説《新華春夢記》略有提及:第22回,易順鼎等人組織“風月會”,遨請蔡鍔參加,阮忠樞和顧鰲插科打諢,易順鼎於是説:“待咱們‘風月會’成立之後,再派娘子軍去逮捕他倆。”阮忠樞則道:“只要你不把沈佩貞調來,咱們總是不怕的。”第28回,安靜生等人發起“婦女請願會”,在大街小巷散發傳單,路人議論紛紛,便不忘提及沈佩貞:“沈佩貞才出了大獄,她們又來高興了。”第33回,安靜生赴松筠庵宴會,主人名義上是薛大可,實則背後還有三位冤大頭,其一便是“大名鼎鼎,曾經撲到沈佩貞裙邊,一嗅蓮鈎滋味的良三爺”。 [49]  這三處文字的背後都有典故,但當時讀者早已盡人皆知,作者也無需再用筆墨解釋了。《新華春夢記》中的沈佩貞,並沒有正面出場,只是作為隱伏的存在,映襯着其他人物的活動。
最吸引小説家的,莫過於沈佩貞的情事。沈佩貞為人豪放,不拘小節,在兩性問題上也較一般女性開放。《金陵秋》對沈佩貞的書寫,已不無香豔筆墨。而張恨水自1924年在《世界日報》上開始連載的《春明外史》、平襟亞1926年出版的小説《人海潮》、陶寒翠1928年出版的《民國豔史》都對此大加渲染,翻出了沈佩貞先後與楊晟、魏肇文的陳案。
劉成禺、張恨水等民國文人的筆下中,沈佩貞的人生經歷被塑造成了另一番景象,大致如下:
【沈佩貞,民國時期的“政治寶貝”,新潮浪漫,頗具姿色,為獵取名利不惜犧牲色相,令民國初年的一批政要權貴紛紛拜倒在其裙下,這其中包括民國兩任大總統袁世凱、黎元洪。在民國初年,這沈佩貞曾是京城的著名“北漂”女郎,神通廣大的“女政客”,鼓吹帝制的“洪憲女臣”。
黎元洪首先即成為這位時尚女郎的入幕之賓,事後,黎元洪有意給個妾位名分,沈佩貞自然也鬧將起來,要黎元洪“負責”。然而黎元洪的寵妾黎本危(改名前為危紅寶)偵知姦情,大潑其醋,鬧得不可開交,硬是逼着黎元洪將沈佩貞趕出了湖北才罷休。
沈佩貞拿着黎氏致送一萬元“酬金”(也有説是封口費),囊橐中有了充足的銀兩,打馬進京,就比尋常北漂女子更有底氣。她早就瞄上了北洋政府的首任內閣總理唐紹儀,可是由於府院爭權,唐紹儀與袁世凱失和,負氣出走,沈佩貞的如意算盤落了空,但她並不氣餒。當時,中國最有權力的男人莫過於袁世凱,沈佩貞深知袁氏本性,好色且好淫,家中除了正室於氏,還有九房姨太太。這種男人的弱點一目瞭然,她要拿下他不會是什麼天大的難事。具體操作時,功夫仍要先從外圍做起,僅僅三招兩式,她就使步軍統領江朝宗和武衞軍司令段芝貴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認前者為義父,認後者為義叔,有了雙保險,再與袁世凱攀上瓜葛,就順理成章了。
嗣後,沈佩貞如願以償,江朝宗為她設總辦事處,名為贊助帝制,實則是私人會所,江朝宗、段芝貴等政府要員下班後,就到沈佩貞的總辦事處來飲宴和“辦事”,那些地方官員來京城攀高枝謀位置,就徑直到沈佩貞的總辦事處走門路,説是車馬塞途,門庭若市,半點不誇張。沈佩貞施施然往來於各路機要,金吾不禁。
有了“總統府顧問”、“綏遠將軍府高級參議”這些金字招牌,沈佩貞籌錢方便,行事利落,她借總辦事處為機關,糾集一羣“女志士”,結納政府要員,與權貴日夜周旋,為帝制搖旗吶喊,上演勸進,因此搭上袁世凱這條線。聲勢之煊赫,令外界為之側目。由於種種出格出位的表演,沈佩貞成為京城大紅人。】
(注:本段內容皆為劉成禺、張恨水等民國文人流傳後世之大致説法。)
縱覽沈佩貞的人生軌跡,她在辛亥革命中以發起組織“女子尚武會”成名,被尊為“女界之偉人”,民初又以充沛的精力,繼續活躍於政治舞台。但她的舉動日益招致反感,其公眾形象很快滑向另一極端,成為“浮囂狂妄”、“廉恥喪盡”的英雌之代表。 [42]  當時以及稍後的各類文學作品,幾乎異口同聲地對她進行貶抑。這些文本在再現、建構沈佩貞負面形象的同時,也凝聚了那個時代讀者的集體記憶,成為民國英雌們生存的現實語境。 [17] 
參考資料
  • 1.    王躍.變遷中的心態:五四時期社會心理變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五章
  • 2.    張國剛.中國家庭史(第五卷):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
  • 3.    劉健清.社團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9頁
  • 4.    近代中國第十四輯,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年
  • 5.    沈佩貞宴請贛男女,大公報,1919年10月4日
  • 6.    袁世凱女顧問的婚姻鬧劇:女權鬥士為何敗訴  .人民網
  • 7.    《醒華報》,1915年6月17日,轉引自飯郎編輯:《沈佩貞》,新華書社印刷1915年版,第35頁。
  • 8.    張耀傑.沈佩貞:男權社會的照妖鏡:新星出版社,2014-1-1:《民國紅粉》
  • 9.    《女界之偉人》,《申報》1912年1月11日。
  • 10.    沈佩貞:《創辦女子尚武會簡章》,《時報》1911年12月24日。
  • 11.    沈佩貞:《女子尚武會招生廣告》,《神州日報》1912年1月12日。
  • 12.    《時事新報》1912年1月27日,轉引自趙立彬、李瑾《辛亥革命時期上海女子軍事團體源流考》,《史林》2006年第1期。
  • 13.    注:《申報》1911年11月13日。
  • 14.    注:《申報》1911年11月26日。
  • 15.    略論辛亥革命時期知識婦女羣的解放心態  .近代中國研究網
  • 16.    連橫.《大陸游記》,見《雅堂先生文集·餘集》第2冊: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40、17頁
  • 17.    黃湘金.“英雌”的陷落——關於沈佩貞的歷史與文學形象考察: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1年第5期
  • 18.    許慧琦.「娜拉」在中國:新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演變: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2003年
  • 19.    光復之際,女子慷慨從軍,頗有小戎駟鐵之風,雖不能執戈前敵,亦可謂抉數千年之藩籬矣。南京政府成立,唐羣英、沈佩貞、吳木蘭諸女士,糾合同志,要求參政,中山亦贊其舉,以同盟會章有此義也。未成,政府北遷,唐沈遂設女子參政同盟會於京中。/連橫:《大陸游記》,見《雅堂先生文集·餘集》第2冊,文海出版社1974年版,第40、17頁。
  • 20.    《看女子之毅力》,《民權報》1912年4月16日。
  • 21.    《女子參政同盟會紀事》,《神州日報》,1912年4月11日。
  • 22.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婦女運動歷史資料室編:《中國近代婦女運動歷史資料(1840-1918)》,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591、594、594、593頁。
  • 23.    《同盟會女會員之憤激》,《大公報》1912年8月16日。
  • 24.    《唐沈兩女士之墨淚·哭訴孫中山》,《申報》1912年9月3日。
  • 25.    民國初年中國女子參政運動記事  .中華兒女報[引用日期2015-01-12]
  • 26.    《女子參政者辱罵參議員》,《盛京時報》1912年12月12日
  • 27.    注:《辛亥革命時期期刊介紹》第4冊,第334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 28.    辛亥紅顏掀得翻皇權動不了封建性別制度  .騰訊新聞[引用日期2014-06-10]
  • 29.    劉東黎.沈佩貞:流光容易將人拋:傳奇故事(下半月) ,2009年12期
  • 30.    如包天笑《釧影樓回憶錄》記:“有沈佩貞者,她在名片上有‘大總統門生’字樣,人稱為女志士。但放浪形骸,招搖過市,時人為之側目。”大華出版社1971年版,第394頁。
  • 31.    “一代女魂”唐羣英  .湖南日報[引用日期2014-09-06]
  • 32.    被遺忘的女權:辛亥革命為何過河拆橋?  .人民網[引用日期2020-07-15]
  • 33.    1912年,中國與世界女權組織的第一次握手   .鳳凰網[引用日期2020-07-15]
  • 34.    《女子參政會紀事》,《民立報》1912年9月27日。
  • 35.    顏浩.漫雲女子不英雄——民國初年的婦女參政運動:《看歷史》,2013年2期
  • 36.    劉禺生,錢實甫.《娘子軍打神州》:中華書局,1960年版:《世載堂雜憶》,第215~216頁。
  • 37.    注:劉成禺則記沈佩貞被判禁押半年,或有誤。
  • 38.    《沈佩貞案之起訴》,《申報》1915年6月20日。
  • 39.    晚香通信:《沈佩貞大鬧北京分館始末記》,《神州日報》1915年6月21日、22日。
  • 40.    許指嚴:《女偉人》,《新華秘記》,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45、148頁。
  • 41.    陳稚僧:《西廂記句解》,《餘興》第21期,1916年10月版。
  • 42.    民國多奇女  .經濟觀察網[引用日期2014-07-04]
  • 43.    “偉人中復有英雌數人,恃其為老同盟會之資格,苟無以慰藉之,一時亦不能安帖。於是乃以女顧問等不[名]義榮寵之,饜飲之,使其不興波作浪,與己為敵,亦馴服人才之一法也。”/許指嚴:《女偉人》,《新華秘記》,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45、148頁。
  • 44.    沈佩貞,污名吞沒了一代英雌  .網易[引用日期2020-07-15]
  • 45.    被遺忘的女權  .中國經營報數字報刊平台[引用日期2015-01-01]
  • 46.    冷紅生:《金陵秋》,商務印書館1916年第2版,第8頁。此處或影射女界名人呂碧城、吳芝瑛,但歷史上的“同盟女子經武練習隊”由江西女子吳木蘭組織,與二人無涉。
  • 47.    冷紅生:《金陵秋》,商務印書館1916年第2版,第93頁。
  • 48.    髯:《(政治小説)鐃吹》,《小説大觀》第10集,1917年6月版。
  • 49.    楊塵因:《新華春夢記》,泰東圖書局1920年第3版,第3卷第20~21、103頁、第4卷第32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