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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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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貫(1531年-1615年),字肩吾、不疑、子唯,號龍江、蛟門。浙江鄞縣(今浙江寧波鄞州區)人, [28]  沈明臣從子。 [29]  明朝學者、詩人。 [28] 
沈一貫於隆慶二年(1568年)考取三甲進士,授官檢討。萬曆二年(1574年),出任會試同考官。後歷任翰林院編修、日講官兼經筵講官。因發表關於忠孝的言論使首輔張居正認為其在諷刺自己。張居正死後其被任命為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編修,不久,任侍讀學士、右春坊右諭德、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加太子賓客。萬曆十二年(1584年),擢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為郭正域師。後官職累至太子太保兼少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為首輔。辭官歸鄉十年後逝世。 [28] 
沈一貫是浙黨的領袖人物。在蒙上鉗下、排斥異己、遍置私人的過程中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並隨着其在朝廷中的地位不斷上升而權傾朝野。不僅把持朝政,而且賣官鬻爵,甚至對萬曆中後期的政局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0]  沈一貫注重把無為與有為個體感性和社會理性統一起來,並結合個體感性和社會理性的關係,對宋明理學進一步完善,這一發明在莊學史的研究和中國思想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沈一貫著有《易學》十二卷、《敬事草》十九卷,還有《啄鳴集》《禮洛迦》等。 [28] 
字肩吾,又字不疑、子唯
號蛟門,別號大圓居士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鄞縣
出生日期
1531年(一説為1537年) [1] 
逝世日期
1615年
主要作品
《啄鳴集》
《易學》十二卷
《敬事草》十九卷
最高官職
武英殿大學士、太子太保
本    名
沈一貫
諡    號
文恭
追    贈
太傅

沈一貫人物生平

沈一貫初入官場

明穆宗隆慶二年(1568年)沈一貫殿試中三甲一百三十六名,當選庶吉士,不久授予他檢討的官職。 [2]  有明一朝科舉,在二甲36名後成為首輔的很少,但沈一貫做到了。
明神宗萬曆二年(1574年),出任會試同考官,之後歷任翰林院編修、日講官兼經筵講官。因關於忠孝的言論使張居正認為沈一貫在諷刺自己,長期被閒置不用。張居正死後改任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編修,歷任侍讀學士、右春坊右諭德、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加太子賓客 [3] 
萬曆十二年(1584年),升作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習庶吉士,為郭正域師。

沈一貫平步青雲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皇帝重新任命沈一貫為南京禮部尚書,不久後又讓他成為正史副總裁,協理詹事府,但沈一貫並未赴任。 [4]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沈一貫以東閣大學士參與機務。
適逢王錫爵趙志皋張位同在內閣任職,正巧有旨意讓他們推舉閣臣。吏部官員推薦前首輔王家屏和沈一貫等七人給皇帝。皇帝恰巧剛剛對王家屏產生怒意,因此問責尚書陳有年。陳有年稱病隱退。而沈一貫很長時間沒有出仕,因此名聲很好。正好閣臣又大力推薦薦他,因此下詔讓沈一貫出任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和陳於陛一同入閣處理軍機大事,並讓他和家人立即啓程。 [5] 
此時的沈一貫並不是首輔,首輔是趙志皋,志皋秉政十年,不植黨,不怙權,穩重得大體,臨下寬和,臣僚獲得罪者,多盡力解救。但沈一貫為人陰險圓滑,手段強勢,入閣當年就將公然頂撞他的著名言官袁可立尋端罷官,沈一貫與沈鯉不和,袁可立和沈鯉同為睢陽(今屬河南商丘)人。“又因某御史觸怒,輔臣(沈一貫)以他事慫上怒,將廷杖嚴譴。諸御史共詣輔臣,求其伸救。輔臣以聖意為解,公(袁可立)於末座笑呼之曰:“特相公不肯捄耳!”眾皆愕眙。公夷然不屑,論益剴直。輔臣目之曰:“末座白皙者何人?” 知為公,思有以中,乃於十二月降三級調外任用。因吏部疏捄,於丙申(1596年)正月奉旨降雜職邊方用。因輔臣疏捄,奉旨革職為民。” [6]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這裏可以看出沈一貫看到吏部疏救袁可立反而被萬曆皇帝加罪“降雜職邊方用”,於是沈一貫和萬曆皇帝上演了一場雙簧,沈一貫最終以“輔臣疏捄”而激萬曆皇帝將袁可立“革職為民”。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成為當朝首輔

沈一貫礦税之禍

萬曆朝中,苛捐雜税,尤以礦税為重。税吏趁機橫徵暴斂,民間怨聲載道。
明沈一貫《狀元圖考》局部 明沈一貫《狀元圖考》局部
萬曆三十年(1602年)二月,萬曆帝突然染疾,急召首輔沈一貫和諸內閣大學士到啓祥宮後殿西暖閣議事。萬曆帝説:“我已病重,在位已久,已沒有什麼憾事了。我將太子託付給你,要盡力輔佐。初設礦税礦監,實出不得已,因京城大殿未能完工。現工程可以叫停,礦監也可統統召回。釋放囚禁很久的囚犯,因上書建言而獲罪的諸位大臣都官復原職,並接受給事中和御史大夫的諫言。”萬曆帝言畢,沈一貫即慟哭,太后、太子、諸王羣臣都哭了起來。沈一貫遂立馬擬旨。當夜,羣臣都在宮中通宵議擬。 [7] 
第二天,萬曆帝身體有所恢復,卻對昨日的決定深感後悔。便令太監急至內閣中,要追回諭旨,前後共計20餘人次。並口諭:釋放囚犯,聽取直諫大臣的意見就像昨天所説的,但是礦税卻不可以罷免。沈一貫並不想交出聖旨,但是中使甚至磕頭都出了血,迫切要沈一貫交出聖旨。沈一貫無奈,只好交還。吏部尚書李戴、左都御史温純第二天就把聖旨頒示天下開始實施,刑部尚書蕭大亨則説刑獄的事情須要再向萬曆帝請示。沒有幾天,事情就發生了變化。太僕卿幾天後奉萬曆帝諭旨,不再釋放囚犯。 [8] 
萬曆帝想要追回成命的時候,司禮太監田義曾據理力爭,認為此聖旨不可交回,觸怒萬曆帝。萬曆帝甚至氣得抽劍要處決田義。田義仍持論不畏,此時正巧太監急匆匆從沈一貫處送回聖旨。幾日後,田義遇到沈一貫即唾罵道:“相公你要是稍稍再堅持一會,礦税就能撤銷,為何如此膽怯!” [9] 
自此以後,朝廷大臣再上書有關礦税之事,萬曆帝都不再聽取。終萬曆一朝,礦税之弊不能除,積害很深。 [10] 

沈一貫楚太子案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時任楚王府鎮國將軍的朱華勣派人上告,説朱華奎不是楚恭王的兒子,不應該繼承楚王的位置。
據史料記載,隆慶五年(1571年),封藩於湖北武昌的楚恭王因病去世。楚王宮中有一位宮人胡氏,已經懷孕但尚未生產。不久後生下孿生子華奎和華壁。 [11]  但是有的人説楚王府的內官郭綸用楚王妃哥哥王如言的妾室尤金梅的兒子冒充華奎,用王妃的族人王玉子冒充華壁。儀賓汪若泉曾經試着上奏此事,但卻被壓下。 [12]  而在萬曆八年(1580年),華奎繼承了楚王的爵位,華壁受封為宣化王。 [13]  楚王宗人華勣,並不畏懼楚王府的威懾。並且華勣的妻子是王如言的女兒,因此華勣對這件事知之甚詳。 [14] 
沈一貫因為得到了楚王的貴重的賄賂,因此下令讓通政不要上奏這份奏章。一個月以後,反而先上陳了華奎彈劾華勣欺君罔上的四個罪名的奏疏。楚人郭正域一直都聽説過這件事,因此請旨勘察這件事的真假再行定奪。郭正域把前任楚王的遺書上奏皇帝,皇帝並未聽信,不久後朝臣討論此事,沈一貫仍然包庇楚王,並唆使錢夢皋和楊應文彈劾郭正域,讓他離職等候調查,華勣等人也都因此獲罪。 [15]  郭正域還未返家,“妖書案”就爆發了。

沈一貫妖書謎案

申時行離職,沈鯉與沈一貫同入內閣。申時行雖然退隱卻並未遠離政事,他寫了一封短信寄予沈一貫,上面只有寥寥幾字:“‘藍面賊’來了,快準備好盾牌啊!”(沈鯉面色青黑,因此被稱為藍面賊)。沈一貫上台果然與沈鯉處處不合。
當時有知情士人(時匿名,後傳為趙士禎所作)刊刻有《續憂危竑議》揭帖,其中明列奸賢,抨擊弊政,廣為傳佈,是為“妖書”。此書觸怒萬曆帝,遂下令戒嚴並窮搜作者。時內閣僅三人:首輔沈一貫,次輔朱賡、沈鯉。沈一貫和朱賡均被列名於妖書中,而沈鯉卻榜上無名,沈一貫於是懷疑妖書為沈鯉一手炮製。郭正域為沈鯉得意門生,又與沈一貫派系有前嫌,因此也被列為懷疑打擊對象。
沈一貫聯合錢夢皋,彈劾沈鯉和郭正域,引發大獄。郭正域被詔捕,沈鯉被搜家,隨後又牽出僧人達觀和醫生沈令譽。達觀和沈令譽均遭嚴刑拷打,達觀致死,但仍未能如沈一貫所願給郭正域等人定罪。郭正域亦得時漕運總督李三才出手相救,方才保住性命。
當時多人紛紛冒出攪局,如錦衣衞都督王之禎等揭發周嘉慶,使案情複雜化。因審訊龐雜致使拖延,明神宗震怒,人人求自保。遂尋得舉子皦生光,屈打成招,草草結案,皦被凌遲處死。

沈一貫乙巳京察

萬曆三十三年(1605)東林黨人時吏部侍郎楊時喬主持京察,史稱乙巳京察。東林黨人藉機打擊浙黨,楊時喬與左都御史温純等彈劾錢夢皋,錢夢皋遭到謫貶,引起浙黨記恨。沈一貫上書明神宗,極陳考察不公,請求降旨讓錢夢皋等人官復原職。 [16]  補缺郎中劉元珍上疏再力劾錢夢皋,疏中旁擊沈一貫。明神宗讓羣臣商議,沈一貫急忙為自己辯解,以減輕自己的嫌疑。錢夢皋也詆譭劉元珍,説他是温純等人的爪牙。神宗都沒有聽信。 [17]  時隔不久,神宗以向言官效力的緣故貶劉元珍一秩(即十年),並將他調往邊遠地區任職。沈一貫假裝要救他,給事中、御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也同沈一貫發生爭執,神宗並未同意。吏部員外郎賀燦然、南京御史朱吾弼相繼上疏,認為這次“京察”未能達到預期要求;兵部主事龐時雍也上疏指斥沈一貫的累累罪行。這些行為都沒有扳倒沈一貫,反而使得神宗大怒,命將龐時雍、賀燦然連同劉元珍均貶三秩,降調至邊遠地區。 [18]  御史侯慶遠、李冉等人又挺身而出,申救他們,神宗不聽。適逢御史周家棟直指時政弊端,因言語過於激烈,使得神宗遷怒於劉元珍等人,並將劉元珍等人除名削籍。 [19]  雖然免去了錢夢皋等人職務,但沈一貫仍為內閣首輔。此次黨爭遂以沈一貫及其門人的全面獲勝而告終。
萬曆三十四年(1606),南京吏部給事中陳良訓、御史孫居相再次上疏彈劾沈一貫。 [20] 

沈一貫辭官去世

自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考察京官遭到彈劾後,沈一貫憤而請退。皇帝為了好的名聲讓沈一貫以首輔的資歷榮歸故里。沈鯉也同時被罷免,但只有沈一貫得到較為温和的旨意。時人普遍認為沈一貫非常得皇帝的喜愛。 [21] 
一貫辭官回鄉後,上書諫言的人仍然沒有停止對他的議論,沈一貫家鄉的人也大多受到世人的誤解與詆譭。沈一貫在職的時候,官職累加至太子太保兼少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正月二十九日去世,賜太傅,諡號文恭。 [22] 

沈一貫軼事典故

沈一貫立儲之爭

明神宗長久未能確認太子人選,十餘年間立儲之事爭諫不絕。直到皇長子年滿十八,到了婚冠的年齡,時任內閣大學士的沈一貫上疏,收到立竿見影的奇效。沈疏中“多子多孫”苦勸明神宗早立太子,神宗遂詔將行冊立太子禮,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
鄭貴妃因此與明神宗鬧翻,使明神宗動搖,又藉口“典禮未備”,要改期冊立太子。此時,沈一貫即將明神宗手詔封還,堅決不同意冊立改期。明神宗遂下定決心,於十月十五正式冊立朱常洛為太子,封朱常洵福王

沈一貫羣黨之爭

明朝中期黨爭劇烈,有名有勢的大黨有閹黨,浙黨和東林黨,沈一貫即是浙黨(或“齊楚浙黨”)的領袖人物。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己亥京察,北察主計人時任吏部尚書的李戴在沈一貫授意下大力打擊政敵。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吏部郎中顧憲成觸怒萬曆帝而遭革職,遂與高攀龍錢一本等士人在老家無錫東林書院講學,常評議朝政褒貶人物,形成政治勢力,世稱“東林黨”。同時有宦官集團,網眼遍佈朝野,世稱“閹黨”。與此同時,沈一貫大權在握,遂糾結京師的浙江籍官僚,形成“浙黨”,與東林黨爭鋒相對,又與閹黨時相唱和。時有小派系,一為以官應震吳亮嗣等為領導人物的“楚黨”,一為以山東籍官僚為主的,稱“齊黨”,楚黨與齊黨常依附於浙黨,合稱作“齊楚浙黨”。另有同以地緣關係結成的“宣黨”和“昆黨”。諸黨相互攻訐,相互算計坑害,互不相讓,致使黨爭綿延數十年,朝野不得安寧。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乙巳京察,此次黨爭以沈氏的全面獲勝而終。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南京吏部給事中陳良訓、御史孫居相再次上疏彈劾沈一貫。是謂“京察之爭”沈一貫離職後,黨爭仍不息止,京察一事一鬧再鬧。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浙黨官員掌管京察,大肆打擊陷害東林黨人。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移宮案爆發,東林黨人楊漣左光斗等因“護駕有功”,被重新啓用。
天啓三年(1623年),東林黨官員主持京察時,又大力反擊,驅逐齊楚浙黨人士。

沈一貫浙黨領袖

浙黨是在沈一貫蒙上箝下、排斥異己、遍置私人的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浙黨逐步的形成、勢力的擴張與沈一貫在朝廷中的地位水漲船高,與萬曆一朝的國政大事息息相關,而且浙黨對萬曆中後期政局的影響是深遠的。浙黨是明末朋黨中最早形成的一個黨派,浙黨在沈一貫為內閣首輔的時期(萬曆三十年代左右)保有相當強的朝中勢力,左右着當時的朝政大事,使朝中只有浙黨之是非而沒有公理之是非。 [23] 

沈一貫人物思想

沈一貫對於莊子的學説有一定的研究。
沈一貫的莊注與歷史上的諸多莊注是不同的。在沈一貫以前,莊注基本上沒有批判莊子本身的,而沈一貫是帶着審視和的眼光來註解和點評莊子的觀點的。這也是其注莊的一個最大特色,在莊學史上提供了一個解莊的新視角。針對莊子的兩大弊端,他注重把無為與有為、個體感性與社會理性統一起來,並在個體感性和社會理性的關係上,他對宋明理學進一步完善,承認和弘揚人心物慾的合理性。這些都具有現實和進步意義。沈一貫的莊學研究在莊學史和中國思想史上應有一定的地位。 [24] 

沈一貫個人作品

沈一貫著作

沈一貫有《啄鳴集》傳世。另有《易學》十二卷,《敬事草》十九卷,收錄《四庫全書總目》中。

沈一貫詩文

沈一貫是當時著名詩人沈明臣的從子,詩學受他的教益很大。陳田《明詩紀事》中説:“鄞縣相業不足言。少師事沈明臣……又與黎惟敬、歐損伯輩往還,故詩筆頗擅麗藻。”他在當時以作詩多有佳句,其文結構精美著稱,人稱“句章公”。
《遊東錢湖》 [25] 
沈一貫的佛學造詣也頗為深厚,作詩亦常融入禪理,亦留有不少佛教題材的詩。
《禮洛迦》 [26] 

沈一貫人物評價

明史》:枝拄清議,好同惡異,與前後諸臣同。至楚宗、妖書、京察三事,獨犯不韙,論者醜之,雖其黨不能解免也。一貫歸,言者追劾之不已,其鄉人亦多受世詆諆雲。
《弘光朝偽東宮偽後及黨禍紀略》:禍始於萬曆間,浙人沈一貫為相,擅權自恣,多置私人於要路。 [27] 

沈一貫親屬成員

伯父:沈明臣,明朝萬曆年間三大“布衣詩人”之一。
祖父:沈文楨

沈一貫影視形象

《明宮謎案》 扮演者:劉毓濱
參考資料
  • 1.    檢索-工具書總庫-中國知網-沈一貫  .CNKI工具書庫[引用日期2020-12-14]
  • 2.    《明史》沈一貫列傳:沈一貫,字肩吾,鄞人。隆慶二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
  • 3.    《明史》沈一貫列傳:進講高宗諒陰。張居正以為刺己,頗憾一貫。居正卒,始遷左中允。歷官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加太子賓客。
  • 4.    《明史》沈一貫列傳:二十二年起南京禮部尚書,復召為正史副總裁,協理詹事府,未上。
  • 5.    《明史》沈一貫列傳:王錫爵、趙志皋、張位同居內閣,復有旨推舉閣臣。吏部舉舊輔王家屏及一貫等七人名以上。而帝方怒家屏,譙責尚書陳有年。有年引疾去。一貫家居久,故有清望,閣臣又力薦之。乃詔以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陳於陛同入閣預機務,命行人即家起焉。
  • 6.    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上海,明崇禎八年
  • 7.    《明史》沈一貫列傳:迨三十年二月,帝忽有疾。急召諸大臣至仁德門,俄獨命一貫入啓祥宮後殿暖西閣。一貫叩頭起居訖,帝曰:“先生前。朕病日篤矣,享國已久,何憾。佳兒佳婦付與先生,惟輔之為賢君。礦税事,朕因殿工未竣,權宜採取,今可與江南織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所遣內監皆令還京。法司釋久系罪囚,建言得罪諸臣鹹復其官,給事中、御史即如所請補用。朕見先生止此矣。”言已就卧。一貫哭,太后、太子、諸王皆哭。一貫復叩首,出擬旨以進。
  • 8.    《明史》沈一貫列傳:翼日,帝疾,廖悔之。中使二十輩至閣中取前諭,言礦税不可罷,釋囚、錄直臣惟卿所裁。一貫欲不予,中使輒搏顙幾流血,一貫惶遽繳入。時吏部尚書李戴、左都御史温純期即日奉行,頒示天下,刑部尚書蕭大亨則謂弛獄須再請。無何,事變。太僕卿南企仲劾戴、大亨不即奉帝諭,起廢釋囚。
  • 9.    《明史》沈一貫列傳:當帝欲追還成命,司禮太監田義力爭。帝怒,欲手刃之。義言愈力,而中使已持一貫所繳前諭至。後義見一貫唾曰:“相公稍持之,礦税撤矣,何怯也!”
  • 10.    《明史》沈一貫列傳:自是大臣言官疏請者日相繼,皆不復聽。礦税之害,遂終神宗世。
  • 11.    《明史》郭正域列傳:先是,楚恭王得廢疾,隆慶五年薨,遺腹宮人胡氏孿生子華奎、華壁。
  • 12.    《明史》郭正域列傳:或雲內官郭綸以王妃兄王如言妾尤金梅子為華奎,妃族人如糹孛奴王玉子為華壁。儀賓汪若泉嘗訐奏之,事下撫按。
  • 13.    《明史》郭正域列傳:萬曆八年,華奎嗣王,華壁亦封宣化王。
  • 14.    《明史》郭正域列傳:宗人華勣者,素強御忤王。華勣妻,如言女也。
  • 15.    《明史》沈一貫列傳:三十一年,楚府鎮國將軍華勣訐楚王華奎為假王。一貫納王重賄,令通政司格其疏月餘,先上華奎劾華勣欺罔四罪疏。正域,楚人,頗聞假王事有狀,請行勘虛實以定罪案。一貫持之。正域以楚王饋遺書上,帝不省。及撫按臣會勘並廷臣集議疏入,一貫力右王,嗾給事中錢夢皋、楊應文劾正域,勒歸聽勘,華勣等皆得罪。
  • 16.    《明史》劉元珍列傳:三十三年京察,吏部侍郎楊時喬、都御史温純,盡黜政府私人錢夢皋等。大學士沈一貫密為地,詔給事、御史被黜者皆留,且不下察疏。
  • 17.    《明史》劉元珍列傳:一貫亟自辨,乞明示獨斷之意,以釋羣疑。夢皋亦詆元珍為温純鷹犬。疏皆不報。
  • 18.    《明史》劉元珍列傳:幾,敕諭廷臣以留用言官之故,貶元珍一秩,調邊方。一貫佯救,給事、御史侯慶遠、葉永盛等亦爭之,不從。時員外郎賀燦然、南京御史朱吾弼相繼論察典。而主事龐時雍則直攻一貫欺罔者十,誤國者十。帝得疏怒,命並元珍、燦然貶三秩,調極邊。
  • 19.    《明史》劉元珍列傳:頃之,慶遠及御史李柟等申救。帝益怒,奪其俸,謫元珍等極邊雜職。俄御史周家棟指陳時政,語過激。帝遷怒元珍等,皆除其名。然察疏亦下,諸被留者皆自免去。
  • 20.    《明史》沈一貫列傳:三十上四年七月,給事中陳嘉訓、御史孫居相復連章劾其奸。
  • 21.    《明史》沈一貫列傳:一貫憤,益求去。帝為黜嘉訓,奪居相俸,允一貫歸,鯉亦同時罷。而一貫獨得温旨,雖賡右之,論者益訾其有內援焉。
  • 22.    《明史》沈一貫列傳:一貫歸,言者追劾之不已,其鄉人亦多受世詆諆雲。一貫在位,累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家居十年卒。贈太傅,諡文恭。
  • 23.    孫立輝.沈一貫與浙黨研究(J):吉林大學,2005年
  • 24.    黃紅兵.沈一貫的莊學思想研究(J):漢江學術,2010年2月
  • 25.    《遊東錢湖》:晴湖如鏡近人開,十里寒光照影來。鐵苗一聲秋月曉,素琴三疊晚雲哀。冰生蕙渚魚初蟄,雲覆松房鶴未回。小笠長蓑誰共釣,西風杖履自登台。
  • 26.    《禮洛迦》:積水中開梵帝宮,孤帆遠引列仙風。始知四大浮空住,別有三天護法雄。肅拜聖儀明滅裏,回看人世有無中。殷雷頻吼潮音洞,何處西方更發矇。
  • 27.    千古名臣史可法的致命失誤:被馬士英出賣  .北京文網.2009-01-06[引用日期2014-03-09]
  • 28.    白卓然,張漫凌編撰.中國曆代易學家與哲學家[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8.07.第184頁
  • 29.    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編纂;龔烈沸編輯.天一閣,月湖歷代詩詞彙編[M].寧波:寧波出版社,2019.09.第142頁
  • 30.    武漢市江夏區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武漢市江夏區民政局編.江夏山水文脈[M].武漢:武漢出版社,2017.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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