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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克爾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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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包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聯儲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等在內的五大金融監管機構批准了“沃爾克規則”,“沃克爾規則”以美聯儲前主席沃克爾命名,是2010年開始討論的美國“多德-弗蘭克”金融改革法案400項規則中最關鍵的一項。這是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在美國金融機構與監管層之間博弈的階段性結果,標誌着美國金融業將面對更為嚴格的監管。
2010年年初美聯儲前主席沃克爾提出的監管建議意外地成為一個受總統強力支持的議案。
“沃克爾規則”主張:一是禁止商業銀行從事高風險的自營交易,將商業銀行業務和其他業務分隔開來;二是反對商業銀行擁有對沖基金私人股權基金,限制衍生品交易;三是對金融機構的規模施以嚴格限制。
2009年奧巴馬政府提出了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方案,基於奧巴馬政府提出的方案的提案已經在 2009年底在眾議院獲得通過。2010年 3月下旬,美國參議院銀行業委員會主席克里斯·多德提交了美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提案,共和黨對該法案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認同,但是在具體細節上仍在討價還價,針對該方案仍有 400多項的修正意見。
中文名
沃克爾規則
通過時間
2013年12月10日
名字由來
以美聯儲前主席沃克爾命名
適用範圍
金融行業

沃克爾規則基本內容

核心內容是禁止那些存款受聯邦保險的銀行通過綁架其客户權益為攫取自身收益從事的投機交易。這類投機交易通常指銀行的自營交易(proprietary trading),即銀行用其客户的資金與自有資金從事高風險的結構性產品和進行高槓杆交易。同時,這一規則也 對銀行的對沖基金和私人股權持有比率進行了限制。 [1] 

沃克爾規則特別提要

值得特別重視的是,在參議院針對改革提案進行深度討論的階段,奧巴馬總統極力認為應該在大型金融機構監管、自營業務、衍生金融產品監管和對沖基金及私人股權基金等的監管等方面強化監管,以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這些政策建議主要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前主席、“反通脹聖鬥士”――沃克爾在 2010年 1月提出的。奧巴馬總統將這些改革建議稱為“沃克爾規則”(VolckerRules),基於“沃克爾規則”的一個提案(被奧巴馬稱為沃克爾提案,Volcker Bill)已經提交參議院。奧巴馬甚至敦促參議院在金融改革提案修改中給予“沃克爾規則”足夠重視和體現。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