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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縣自然資源局

鎖定
沁源縣自然資源局是沁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沁源縣自然資源局
隸    屬
沁源縣人民政府

沁源縣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黨務工作,負責有關文件的起草、會議的組織、文秘處理、信息綜合、檔案、保衞、接待、資產管理、人事管理、工、青、婦、計生和行政後勤等工作。
財務室負責財務及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各類資金的徵收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做好季報、年報等各類報表及統計工作。
礦產地環股負責採礦、探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礦產資源的保護、調查、規劃和開發利用;地質、礦產資源的綜合管理和地質環境保護;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負責地勘資料的匯交和管理,對權屬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規劃地籍股監督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全縣地籍統一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和變更調查、登記發證、土地使用證書年檢;承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土地統計和土地動態監測。
耕保利用股負責農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實施和耕地保護的監督管理;農地轉用審報批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報批;非農建設佔用耕地補充方案的審批與管理;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農地分等定級工作;國有土地資產管理,依法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抵押、作價出資等交易行為。
綜合測繪股(即“縣測繪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全縣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管理全縣測繪單位資質認證和測繪任務登記;保護轄區內的測量標誌、依法管理測繪市場;負責監督重大測繪項目的招標和測繪成果質量的確認,以及本縣地圖編制、審查、出版、展示等工作。
2012年5月,增設紀檢監察室、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地質災害監測中心三個內設機構。
1、沁源縣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組織制定有關國土資源的規範性文件;協調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組織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巡查、調查、查處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國土資源信訪接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2、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沁源縣土地收置、低效利用土地進行收購儲備;對縣城規劃和舊城改造中需調整盤活的土地進行收購儲備盤活;管理儲備由縣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無主地(即無合法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以及因單位搬遷、破產、改制等原因閒置的土地;管理使用好土地收購、儲備資金;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
3、沁源縣地質災害調查中心
負責全縣土地、礦產、地質環境基礎信息和資源利用情況變化趨勢動態資料的收集、技術處理及預測分析;負責各類國土資源工程測量、地形測量、礦山測量、建設用地、勘測定界等基礎測量、測繪工作;負責組織國土資源數據庫及系統網絡建設;承擔縣級數據中心職責。
國土資源所
2006年7月,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成立沁河、李元、靈空山、郭道、聰子峪、王陶六個國土資源管理所,六個國土資源中心所為國土局直屬事業單位,人、財、物由國土局統管,中心所組成人員從國土局內部事業編制人員中進行調配,不得增加財政負擔。國土資源所其職能為:
負責轄區國土資源開發、管理、保護工作;負責非農建設用地及農村居民宅基地的審核、報批,做好轄區地籍調查、土地登記、權屬變更等工作;做好轄區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管理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負責礦山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資源綜合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土地、礦業、測繪市場的日常動態巡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履行國土資源檢查權、調查權、制止權;做好國土資源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做好礦補費、土地復墾費的代徵、催繳工作;完成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 

沁源縣自然資源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郭永強:負責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拴明:分管辦公室(包括黨辦、財務)、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所有者權益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耕地保護監督股、國土空間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股、地質災害調查中心、脱貧攻堅工作、工青婦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曉明:分管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股、地質勘查與生態修復股、測繪地理信息股、行政審批股、紀檢室、測繪管理辦公室、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儲中心,並負責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鄧旭峯:負責執法監察大隊工作,分管自然資源法規與督察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聯繫沁河自然資源所、郭道自然資源所、靈空山自然資源所、李元自然資源所、王陶自然資源所、聰子峪自然資源所。
正科級幹部楊俊文:協助王拴明副局長分管國土空間規劃與城鄉建設規劃股、脱貧攻堅工作、工青婦工作。
四級主任科員李凱:協助郭曉明副局長分管測繪地理信息股、紀檢室、不動產登記中心、自然資源局安全生產委員會相關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