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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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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是汾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加掛市糧食局牌子。擔負着政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經濟總量平衡、結構調整、預測預警、體制改革、區域經濟調控的部門職能。同時,擔負着政府價格監測、服務和糧食管理的部門職能。 [1] 
中文名
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辦公地址
汾陽市永和西大街政府大院西樓

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加強對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分析。
3、彙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協調信用體系建設;參與制定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促進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糧食、產業、價格和投融資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4、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優化所有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5、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按照規定權限核准、備案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
6、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定並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以及需要市綜合平衡的工業專項規劃、重大生產力佈局和重大產業基地,按規定權限審核工業重大建設項目和大型企業集團發展規劃;統籌城鄉發展,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工作。
7、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8、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9、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招投標工作。
10、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1、提出全市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推進市際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推動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
12、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衞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13、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國家和省、呂梁市價格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牽頭擬定全市價格規劃草案,研究提出價格改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本區域內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完善價格信息網絡;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價格政策,執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制定和調整上級委託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組織實施住房價格政策;組織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政府定價聽證會;負責涉外商品價格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糧食、經濟作物、農業生產資料等政府補貼標準。    
14、承擔價格鑑定、認證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對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的成本調查及定價成本監審工作。
15、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16、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含食用油)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劃和收儲、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呂梁市地方糧食流通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及有關技術規範。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18、管理市級糧食、棉花、食糖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棉糖的規模、總體佈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劃及動用建議。提出市級儲備糧規模建議。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糧棉糖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貫徹執行國家、省、呂梁市地方糧棉糖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19、負責市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市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貫徹執行國家、省、呂梁市地方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測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市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20、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和全市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和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國家和省投資項目。
21、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22、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包括行政和常務工作;承擔部門預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管理、印鑑、信訪、接待、車輛、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落實;負責逐日考勤與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資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好本局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並提供學習內容;協助局領導,負責做好上下內外的協調工作;積極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各項隨機性工作。
2、國民經濟綜合股: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組織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及時編寫經濟運行分析報告,提出經濟調控的對策建議;編制全市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手段及調控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年度計劃報告(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3、固定資產投資和轉型發展股:負責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及調控政策;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佈局並下達前期投資計劃;負責投資項目的後續管理。研究全市產業轉型、統籌城鄉發展、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工作
4、社會發展信息股:負責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區域經濟、科技、教育、衞生、政法、現代物流等事業發展戰略和政策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監察、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
5、價格管理股:負責價格管理工作,保證國家價格宏觀調控的有關實施,穩定市場物價,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按照價格管理權限、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程序合法,資料齊全,建立檔案,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價格秩序;負責對人民生活必需品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實行監審制度,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的相對穩定;及時完成上級安排的調價任務,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穩定涉農價格,減輕農民負擔;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密切關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為企業振興搞好價格政策服務。負責建立切實可行的房地產價格管理辦法,負責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價格的管理工作;搞好物業服務收費核定以及房地產業的各種中介服務的收費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矛盾。
6、成本調查隊:負責主要農產品、工業品、服務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彙總、分析、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地方開展成本調查工作,發佈農產品生產成本收益彙總資料和相關信息;負責定(調)價(費)的成本監審工作;擬定有關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工作制度,並組織、指導、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負責本市市場價格監測以及價格監測網絡建設工作,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為政府價格決策提供預警和調控措施。
7、政策法規股:負責有關綜合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承辦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有關行政決策事宜的合法性審查;指導、監督、評議考核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佈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組織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組織政府定價聽證,價格行政處罰聽證等,承辦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8、糧食管理股:負責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儲;動用我市儲備糧的建議;提出我市儲備糧的規模、總體佈局和收購、銷售計劃;提出市儲備糧規模建議,指導建立市儲備糧;組織起草市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政策的方案;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向上級政府和部門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提出政策性糧油購銷價格建議;負責城鄉糧油網點規劃;負責組織和協調政策性糧食的運輸;承擔全市軍糧供應的相關工作。
9、物資和儲備股:負責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和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承擔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具體工作。承擔相關糧食產業數據統計工作。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研究提出我市重要物資儲備規劃、計劃建議,組織實施我市重要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承擔相關儲備統計工作。承擔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制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應急有關工作。嚴格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糧食流通科普和節糧減損等工作。 [3] 

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現任領導

司海濱同志為汾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