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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陽市教育科技局

鎖定
汾陽市教育科技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科技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汾陽市永和西大街9號行政中心3層。 [1] 
2021年6月,遊陸明同志任汾陽市教育科技局局長。 [2] 
中文名
汾陽市教育科技局
辦公地址
汾陽市永和西大街9號行政中心3層

汾陽市教育科技局基本情況

全市在冊教職工4344名。全市現設中心學校12所。現有公辦中小學166所,其中:普通高中4所,高職中1所,初中22所(城區4所、農村18所),小學135所(城區12所、農村123所),九年一貫制學校(酒都學校)1所,少體校、少藝校、特殊教育學校(市育智校)各1所。全市公辦在校生47519人,其中:普高8699人、職高1571人、初中11305人、小學25868人、育智校76人,
汾陽市現有民辦中小學8所,其中:職高1所、初中2所、小學5所,民辦在校生3729人,其中:職高332人、初中1441人、小學1956人。
汾陽市共有幼兒園及教學點173個(城區28所、農村145所),在校幼兒16753名。 [1] 

汾陽市教育科技局主要職責

1.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教育行政執法。
2.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下同)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規劃全市中小學教材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指導文件,按權限負責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的初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5.統籌管理全市成人教育、繼續教育等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按權限負責民辦學校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6.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7.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國內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
8.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外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維穩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管理初中及初中以下各類教師資格認定,配合市編辦控制各學校人員編制,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0.組織指導全市教育方面的國內外合作與交流,規劃、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漢語國際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
1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建設,指導全市範圍內的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12.統籌管理各類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13.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校(園)長和教師的各類培訓工作。
14.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科技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起草有關科技發展的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技發展行政執法工作。
15.負責市各類科技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1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17.負責編制和實施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劃,負責市科研開發與科技創新基地的建設,參與編制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18.貫徹執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申報認定和管理。
19.貫徹執行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20.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廣政策,指導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21.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佈局。
22.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風險投資機制的發展。
23.負責組織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24.負責全市科普工作,貫徹執行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執行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25.貫徹執行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26.承擔市保護知識產權日常工作。
27.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汾陽市教育科技局機構領導

現任領導
局長遊:陸明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