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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若霖

鎖定
汪若霖,字時甫,河南光州(今潢川縣)人,晚明官員,父汪治,官保定知府。萬曆二十年(1592年)進士,授行人。官至禮科都給事中。因屢次諫言得罪當朝權貴,謫潁州判官,鬱鬱而終。
中文名
汪若霖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地
河南光州

汪若霖人物生平

二十八年選為給事中,萬曆三十三年,擢拔為户科給事中。是年五月朔,天空下起大雨雹,汪若霖説這是“用人不廣”。萬曆三十四年升禮科都給事中,萬曆三十六年,奉命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外庫蕩然無存,諸邊拖欠的軍餉已達百餘萬。因建言謫潁州判官,不久卒。

汪若霖主要成就

汪若霖(1569—?),字時甫,明朝光州(今河南省潢川縣)人。英邁多才,博學能文,於墳、索、洛書無不窺究。19歲時,與父汪治同中舉,萬曆二十年(1592)中進士,授行人,後官至禮科都給事中。因屢次諫言得罪當朝權貴,謫潁州判官,鬱鬱而終。
明萬曆朝中後期,朝廷腐敗,徭役繁重,民不聊生。每次治河均徵民夫幾十萬,從事繁重的勞動,而朝廷撥發的糧食經過層層剋扣,到民夫口中已所剩無幾。衣不蔽體,食不裹腹,加之醫藥缺乏,大役過後,民夫傷亡過半。對此,初涉官場的汪若霖毅然上疏《存恤河工疏》,陳述河工種種弊端,大聲疾呼:“天下之愚,莫大乎迫用其民。”建議讓民夫有勞有逸,“使其踴躍從事”,而不“迫脅晨昏,徒令速斃”,發內帑萬金,太倉粟數萬石,數萬民夫得以幸活。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汪若霖任户科給事中。不久,便上疏朝廷:“有司貪殘,率從輕論,非律;邊吏竭脂膏,外媚敵,內媚要津,而京軍十萬半虛冒,非計。”矛頭直指兵部尚書蕭大亨,貪贓枉法,通敵媚外,冒領軍餉。蕭應聲落馬,但蕭樹大根深,吏部久拖不決,欲採取冷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汪若霖寸步不讓,據理力爭。
當時雲南監税官楊榮,濫用權力,欺壓百姓,草菅人命,蓄意杖殺抗税百姓數千人,激起民變,楊榮被殺。楊榮死後,朝廷聽信小人讒言,任命四川監税官丘乘雲兼任雲南監税官。丘到任後繼續搜刮民財,與楊榮有過之而無不及。汪若霖不顧個人安危,連續上疏朝廷,反對丘乘雲的任命,陳請罷税,減輕百姓負擔,朝廷一直沒有采納。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汪若霖改任禮科右給事中。當時南京户部和工部缺尚書,禮部缺侍郎,權臣推薦故尚書徐元泰、貴州巡撫郭子章、故詹事範醇敬。汪若霖認為這三個人品行低劣,各方面能力也不足以勝任,堅決反對,並要求恢復古時的官吏保舉連坐的法律規定,被保舉的官員枉法,保舉人同樣要受到處罰:“三人不足任,且舉者不能無私。請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眾皆畫諾。宜籍舉主姓名,復祖宗連坐之法。”萬曆皇帝採納了汪若霖的建議,否決了三人的任命。
大學士朱賡的女婿張汝霖典試山東,考中的舉人出現文章抄襲事件,汪若霖瞭解情況後,立即疏劾張汝霖典試舞弊,應當嚴懲。張汝霖因此被停俸。
他還曾率同僚揭露京都宦官楊致中強掠民財、草菅人命等十大罪狀,要求“將致中革去職銜,敕下法司,從公鞫問”。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當朝宰輔朱賡,時任禮部尚書、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兼東閣大學士,獨掌國政,稱獨相。其時朱賡已七十二歲,年邁昏聵,朝政日弛,“賡疏揭月數上,但十不能一。”對此,汪若霖坦言上疏,竭力闡明用人、擇相、刷新吏治的緊迫性,主張選任賢相,改弦更張,挽救危局。朱賡見此情形,只好主動請求皇帝充實內閣人員,提高行政效率,萬曆帝不從。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汪若霖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外庫蕩然無存,諸邊拖欠的軍餉已達百餘萬。再建言,朝廷依然沒有采納。汪若霖又上《政本單弱規切時相疏》,希望皇帝能廣選台諫,最終激怒了當朝權貴,他們集體反擊,汪若霖被責以“首倡煩言”,謫為潁州判官,逐出京城。汪若霖回到老家光州,日夜飲酒賦詩,以著作自誤,不久,報國無門的汪若霖含恨離世。
在明代中後期的官場中,儒家政治文化的為官本義已經喪失殆盡,內閣出現了“人滯於官”和“曹署多空”的現象。士大夫們或消極逃避,或陷入朋黨之爭,“建言者分曹為朋,率視閣臣為進退”。面對積弊日深的官場病態,汪若霖痛心疾首,大聲疾呼:“方今綱紀極壞,政事極壅,人才極厄,官職極耗,物力極窮,邊防極弊,宦豎極橫,反側極多,士大夫幾無廉恥禮儀,而民間愁苦冤痛之聲徹於國門。”一位心懷天下,憂國憂民的錚錚諫臣躍然紙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