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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淵智

鎖定
男,1965年3月出生,山西寧武人,民盟盟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博士,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英國劍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山西省法學會常務理事,山西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首屆智庫專家。 [1] 
中文名
汪淵智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5年3月
畢業院校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職    業
教師,學者
出生地
山西寧武
性    別

汪淵智法學研究

主要從事民法學研究,講授民法總論、民法債權、民法物權等課程,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比較法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多篇。

汪淵智論文

1、《我國民法訴訟時效制度之構想》,《法學研究》(CSSCI)2003年第3期。
2、《論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法學研究》(CSSCI)1995年第5期。
3、《形成權理論初探》,《中國法學》(CSSCI)2003年的3期。
4、《論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中國法學》(CSSCI)1997年第 1期。
5、《胎兒利益的民法保護》,《法律科學》(CSSCI)2003年第4期。
6、《產品責任之抗辯》,《法律科學》(CSSCI)1998年第4期。
7、《英美合同上的不正當影響》,《比較法研究》(CSSCI)1996年第3期。
8、《論合同正義》,《政法論壇》(CSSCI)1996年第6期。
9、《論指示缺陷產品的無過錯責任》,《現代法學》(CSSCI)1997年第2期。
10、《論定作人的侵權責任》,《法學雜誌》(CSSCI)2007年第3期。
11、《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理解與適用,王利明主編《判解研究》2006年第3輯(總第29輯)。
12、《我國外貿代理制度的法律衝突及其消解》,《暨南學報》(CSSCI)2007年第6期。(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第3期全文轉載)
13、《抗辯權略論》,《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年第7期。
14、《理性思考公權力與私權利的關係》,《山西大學學報》(CSSCI)2006年第4期。
15、《論民法與經濟法的價值差異》,2002年9月3日《人民法院報》(理論與實踐版)。
16、《論轉質》,王衞國主編《21世紀中國民法之展望》,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2月版。
17、《侵害佔有的侵權責任》,《法律適用》(CSSCI擴展版)2008年第7期。
18、《侵權法的現代發展與中國侵權法的制定》,《社會科學》(CSSCI)2008年第12期。
19、《論意定代理權的範圍》,《國際商法論叢》第10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
20、《教育機構對未成年人未盡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侵權責任》,《人民司法》2010年第9期。
21、《美國代理法重述(第三次)》, 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CSSCI)第46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出版。
22、《侵權訴訟時效五論》,《政法論叢》(CSSCI擴展版)2011年第2期(2011年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第8期全文轉載)。
23、《第三人侵害債權的侵權責任》,[意]S.斯奇巴尼、朱勇主編《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文選):從古代羅馬法、中華法系到現代法:歷史與現實的對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
24、《經濟全球化下我國代理法律制度的完善》,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CSSCI)第49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10月出版。
25、《歐盟私法法典化與我國民法典的制訂》,《法學雜誌》(CSSCI)2012年第3期。
26、《論無權代理人對第三人的責任》,《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CSSCI)2012年第2期。
27、《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九條的解釋論》,《政法論叢》(CSSCI擴展版)2012年第5期。
28、《論侵權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8期(2012年12月)。
29、《論無權代理之追認》,《江淮論壇》(CSSCI)2013年第2期。
30、《論代理行為中的意思表示》,《晉陽學刊》(CSSCI擴展版)2014年第1期。
31、《中國大陸未來民法典中代理制度之構想》(上),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2014年第44期。
32、《中國大陸未來民法典中代理制度之構想》(下),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2014年第45期。
33、《支配權略論》,《晉陽學刊》(CSSCI擴展版)2015年第2期。
34、《歐盟關於消費者權利指令(2011/83/EU)》(第一),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CSSCI)第58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35、《論代理權的授予行為》,《山西大學學報》(CSSCI)2015年第6期。
36、《對民法總則(草案)“代理”一章的修改建議》,《人民法院報》2016年9月28日第七版“理論週刊”。(3600字)
37、《論共同代理》,《首都法學論壇》(第13輯),知識產權出版社2016年8月出版。
38、《論代理制度的立法模式》,龍衞球、王文傑主編《兩岸民商法前沿:民法典編纂與創制發展》,中國法制出版社2016年11月出版。
39、《論代理權行使的法定限制》,《南海法學》2017年第1期。
40、《我國消費者無理由退貨權的解釋論》,《山西大學學報》(CSSCI)2017年第3期(2017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報》在報紙題頭進行了觀點轉摘)。
41、《新時代下我國民法分則合同編的立法展望》,《人民法院報》2017年12月20日第七版“理論週刊”。
42、《代理制度的地域性與國際性——以兩大法系代理制度之比較為視角》,《區域與全球發展》2018年第1期(2018年07月12日《人民法院報》在報紙題頭進行了觀點轉摘)。
43、《論復代理》,《蘇州大學學報(法學版)》2018年第4期。
44、《我國民法建立取得時效制度的構想》,龍衞球、王文傑主編《兩岸民商法前沿:當前民法典編纂推進及分則問題》,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11月出版。
45、《我國民法分則(草案)合同編總則部分的修改建議》,《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2019年第1期。
46、《論代理權的撤回》,《山西大學學報》(CSSCI)2019年第1期。(2019年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第6期全文轉載)
47、《民法典合同編應重構預期違約制度》,《人民法院報》2019年9月5日第七版。
48、《完善相關立法 綜合治理高空墜物》,《法制日報》2019年8月28日第9版。
49、《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二審稿)的修改建議》,龍衞球、王文傑主編《兩岸民商法前沿:當前民商法發展趨勢與民法典分則審議稿》,中國法制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

汪淵智著作

1、獨著《代理法立法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
2、獨著《代理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9月出版。
3、獨著《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商務印書館2014年3月出版。
4、獨著《比較法視野下的代理法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
5、獨著《侵權責任法學》,法律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
6、獨著《民法總論問題新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
7、合著《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民商法與經濟法》(第一作者),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8、主編《民法》(第二版)(21世紀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

汪淵智獲獎

1 .1998年《論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獲山西省教委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
2 .2005年 獲山西省首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3.1991牟 4月,獲“山西大學優秀教學工作者”獎;
4.1995牟12月,山西省教委授予“山西省普通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稱號;
5.1997牟 9月,被評為山西大學“三育人”先進工作者;
6.1998年9月,榮獲山西大學敬業獎教金(全校最高榮譽教學獎);
7.2006年5月,《形成權理論初探》(發表於《中國法學》2003年第3期)一文獲山西省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8.2007年12月,《我國民法訴訟時效制度的構想》(發表於《法學研究》2003年第3期)一文獲山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汪淵智項目

1、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民商合一背景下商事代理制度研》(20YJA820019)。
2、2013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民法典總則中代理制度立法研究》(13BFX086)。
3、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民法總論疑難問題研究》(08BFX023)。
4、2007年司法部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法律問題研究》(07SFB5028)。
5、2015年中國法學會重點委託課題《人民團體與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作用研究》(CLS(2015)ZDWT09)。
6、2016年山西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重點項目《山西省科技創新條例立法研究》(2016042005-2)。
7、2006年山西省留學基金項目《物業服務合同研究》(0605508)。
8、2017年度山西省法學會法學重點研究課題《民法總則實施中的疑難問題研究》(SXLS(2017)A0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