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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國

(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港灣社區副主任)

鎖定
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港灣社區副主任汪建國,在危舊房改造審核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2019年5月,汪國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汪建國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2016年,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袁牧集鎮96户農户的住房因年久失修,被認定為危舊房。為嚴防違法建築產生,根據相關規定,村民如需維修翻新,首先要向村(社區)提出申請,並報鎮相關部門批准後才能實施。
由於老舊住房翻新能夠帶來不少好處,不少農户都希望能夠列入維修改造計劃。更有村民偷偷動起了“彎腦筋”,雖然沒有列入該批次危舊房維修改造名單,卻也藉故領取並填報了危房《維修申請表》,企圖能夠矇混過關。
時任長安鎮(高新區)港灣社區副主任汪國建,主要負責危房維修管理工作。當時,汪國建發現手中的《維修申請表》中有6户農户並不在之前認定的96户名單中。然而,礙於同一村上“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情面,汪國建仍然在《維修申請表》審核一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僅如此,在核準某一農户申請表中有關建築層高時,汪國建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現場實測,僅憑經驗作了簡單估算,並隨手填寫了一個數據,從而導致該農户的房屋在維修翻新時,其層高超過了原建築層高,這在周圍羣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2019年5月,海寧市長安鎮(高新區)紀委給予汪國建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者説
由於自己責任心不夠,紀律意識淡薄,在危舊房改造審核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執行上級政策不到位,導致了工作嚴重失誤,在羣眾中造成了負面影響。對此,我一定深刻反省,在今後工作中做到嚴格遵章守規,嚴謹認真對待每一項工作。
執紀者説
汪國建作為一名社區黨員幹部,在危舊房改造審核工作中,因個人疏忽大意,出現嚴重過失,這一行為屬於不正確履職,違反了工作紀律。類似汪國建這樣的村(社區)黨員幹部,雖然職務不高,但因其所處崗位直接面對廣大羣眾,從事的工作也是跟羣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一旦工作上出現失誤,難免會損害羣眾利益,並在羣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對於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今後都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