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鎖定
- 中文名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 外文名
-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 標準號
- GB 8978-1996
- 中國標準分類號
- Z60
- 發佈日期
- 1996年10月4日
- 實施日期
- 1998年1月1日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制定過程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編制進程
1996年10月4日,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技術監督局發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提出,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1-2]
1998年1月1日,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實施。該標準全部代替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4281-1984)、《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3545-198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3553-198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3550-198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3546-198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8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3549-198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5469-1985)。
[1]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修訂依據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修訂情況
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是對《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8)的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是:提出年限制標準,用年限制代替原標準以現有企業和新擴改企業分類,以該標準實施之日為界限劃分為兩個時間段。1997年12月31日前建設的單位,執行第一時間段規定的標準值;1998年1月1日起建設的單位,執行第二時間段規定的標準值。
[2]
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與《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8)相比,第一時間段的標準值基本維持原標準的新擴改水平,為控制納入本次修訂的17個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特徵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增加控制項目10項;第二時間段,比原標準增加控制項目40項,COD、BOD5等項目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適當從嚴。1999年1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保總局發佈通知: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的石化企業,COD一級標準值由100毫克/升調整為120毫克/升,有單獨外排口的特殊石化裝置的COD標準值按照一級:160毫克/升,二級:250毫克/升執行,特殊石化裝置指:丙烯腈-腈綸、己內酰胺、環氧氯丙烷、環氧丙烷、間甲酚、BHT、PTA、奈系列和催化劑生產裝置。
[2]
[4]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起草工作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標準目次
目錄 | |
---|---|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 1 |
2 引用標準 | 1 |
3 定義 | 1 |
4 技術內容 | 2 |
5 監測 | 11 |
6 標準實施監督 | 13 |
附錄A(標準的附錄) | 14 |
附錄B(標準的附錄) | 14 |
附錄C(標準的附錄) | 14 |
附錄D(標準的附錄) | 15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內容範圍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引用文件
GB 3097-97 海水水質標準 | GB 3838-02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
GB 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了人體健康,維護了生態平衡,促進了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
[3]
- 參考資料
-
- 1. 國家標準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引用日期2022-09-03]
- 2.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S]
- 3.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引用日期2022-09-03]
- 4. 關於發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石化工業COD標準值修改單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引用日期2022-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