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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預防

鎖定
為了降低有害的環境影響而採用(或綜合採用)過程、慣例、技術、材料、產品、服務或能源以避免、減少或控制任何類型的污染物或者廢棄物的產生、排放或廢棄。
中文名
污染預防
外文名
pollution prevention
應用學科
環境
生態
定    義
通過手段或措施避免或減少污染

污染預防簡介

污染預防可包括源消減或者消除,過程、產品或者服務的更改,資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者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環、再生和處理。
由於人們對工業高度發達的負面影響預料不夠,預防不利,導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機: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為的破壞,向環境中添加某種物質而超過環境的自淨能力而產生危害的行為。(或由於人為的因素,環境受到有害物質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長繁殖和人類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響。)由於人為因素使環境的構成或狀態發生變化,環境素質下降,從而擾亂和破壞了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產和生活條件的現象。因此污染預防迫在眉睫,有限的避免污染和儘可能的減少污染已經變得尤為重要。

污染預防污染種類

按環境要素分
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噪(音)聲污染、農藥污染、輻射污染、熱污染。
按屬性分
顯性污染,隱性污染
按人類活動分
工業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農業環境污染。
按造成環境污染的性質來源分
化學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聲污染、放射性污染、電磁波污染等)固體廢物污染、液體廢物污染、能源污染。 [1] 
陸地污染:垃圾的清理成了各大城市的重要問題,每天千萬噸的垃圾中,很多是不能焚化或腐化的,如塑料、橡膠、玻璃等人類的第一號敵人。
海洋污染:主要是從油船與油井漏出來的原油,農田用的殺蟲劑和化肥,工廠排出的污水,礦場流出的酸性溶液;它們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結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鳥類和人類也可能因吃了這些生物而中毒。
空氣污染::是指空氣中污染物的濃度達到或超過了有害程度,導致破壞生態系統和人類的正常生存和發展,對人和生物造成危害。這是最為直接與嚴重的了,主要來自工廠、汽車、發電廠等放出的一氧化碳和硫化氫等,每天都有人因接觸了這些污濁空氣而染上呼吸器官或視覺器官的疾病。
水污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
噪音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干擾他人正常工作、學習、生活的現象。
放射線污染是指由於人類活動造成物料、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

污染預防預防措施

1、對於工廠的污水、廢氣、廢煙、廢渣等有毒氣體進行過濾後排放
2、外出儘量不用私家車,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
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節約紙張
4、多種植花草樹木、不亂砍濫伐
土壤污染預防主要有下列幾個方面的措施:
(1)控制與消除工業“三廢”的排放,或採取使其不污染土壤的有效措施。要控制排放濃度、排放量和絕對累計排放量,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放工業“廢水”時要嚴格執行《農田灌溉用水水質標準》中的有關規定;治理大氣,防治大氣污染對土壤造成的二次污染或次生污染。
(2)控制化肥、農藥的施用量。對殘留量高、毒性大、半衰期長、不易降解而在環境中會造成長期危害的農藥,要儘量淘汰或者嚴格控制其施用範圍次數和總施用量;儘可能施用高效、低毒、低殘留、易降解、易衰變的新農藥;推廣生物防治法,遺傳、信息等代替農藥的“衞生植物保護工程”。
(3)合理施用化肥。對本身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化肥嚴加控制;對硝酸鹽和磷酸鹽類化肥要合理施用;對鹽酸鹽和硫酸鹽類化肥要選擇施用。總之,要防止濫施濫用,以免造成土壤板結與污染。
(4)加強污灌區的監測與管理。利用污水灌溉農田時,要嚴格掌握水質標準,控制灌溉次數和麪積,揚長避短,結合土壤環境容量,制定允許灌溉年限,或植物品種;加強對污灌區土壤和農產品的監測工作,防止因盲目濫灌而致土壤污染。
另外,用河水、井水等灌溉農田時,也要根據土壤質地、礦化度和地下水臨界深度等靈活應用,防止土壤鹽漬化 [2] 

污染預防相關政策

每一個環境污染的實例,可以説都是大自然對人類敲響的一聲警鐘。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為了維護人類自身和子孫後代的健康,必須積極防治環境污染。 如果不保護環境,人類將面臨着滅亡。
大氣污染防治
大氣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彙編》涵蓋電站鍋爐煙氣排放控制、工業鍋爐爐窯煙氣 排放控制、典型有毒有害工業廢氣淨化、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居室及公共場所典型空氣污染物淨化、柏美迪康環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無組織排放源控制、大氣複合污染監測模擬與決策支持、清潔生產等八個領域的關鍵技術,入選技術大多源於“十一五”以來相關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或自主創新的研究成果。
為了防治環境污染,中國相繼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1994年,我國政府制定了今後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指南——《中國21世紀議程》,指出“通過高消耗追求經濟數量增長和‘先污染後治理’的傳統發展模式已不再適應當今和未來發展的要求,而必須努力尋求一條人口、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的、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而又不對滿足後代人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可持續發展的路”。政府有關部門在防治環境污染方面也做了許多方面的工作,象財政部、化工部、國家海洋局、國務院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都頒發過相關法規和規章。為了做好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努力增強環境意識:一方面要清醒地認識到人類在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的過程中,往往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另一方面要把這種認識轉變為自己的實際行動,以“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態度積極參加各項環境保護活動,自覺培養保護環境的道德風尚。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很多,其中與生物科學密切相關的有利用生物淨化來消除環境污染和發展綠色食品等。
生物淨化
生物淨化是指生物體通過吸收、分解和轉化作用,使生態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和毒性降低或消失的過程。在生物淨化中,綠色植物和微生物起着重要的作用。
綠色植物的淨化作用:
綠色植物的淨化作用主要以下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綠色植物能夠在一定濃度範圍內吸收大氣中的有害氣體。例如,1hm2(公頃)柳杉林每個月可以吸收60kg的二氧化硫。第二,綠色植物可以阻滯和吸附大氣中的粉塵和放射性 污染物。例如,1hm2山毛櫸林一年中阻滯和吸附的粉塵達68t;又如,在有放射性污染的廠礦周圍,種植一定寬度的林木,可以減輕放射性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第三,許多綠色植物如懸鈴木、橙、圓柏等,能夠分泌抗生素,殺滅空氣中的病原菌。因此,森林和公園空氣中病原菌的數量比鬧市區明顯減少。總之,綠色植物具有多方面淨化大氣的作用,特別是森林,淨化作用更加明顯,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屏障。
我國是一個地域遼闊、地形複雜的國家,發展林業有着比較優越的條件,我國古代許多地方都覆蓋着茂密的森林。但是,長期以來,由於人們對森林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如亂砍濫伐、毀林開荒等,使我國的森林越來越少。近幾十年來,我國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我國的森林覆蓋率仍然很低,按人均計算,我國是世界上森林最少的國家之一。因此,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從我做起,愛護周圍的一草一木,積極參加植樹造林活動,努力提高我國的森林覆蓋率。
微生物的淨化作用:
污染物中往往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土壤和水體中有大量的細菌和真菌,這些微生物能夠將許多有機污染物逐漸分解成無機物,從而起到生物淨化作用。
自然界中不同的有機污染物,被微生物分解的情況不同:有些有機污染物比較容易分解,如人畜糞尿等;有些有機污染物比較難分解,如纖維素、農藥等;有些有機污染物則不能被微生物分解,如塑料、尼龍
利用微生物淨化污水污水處理廠對污水進行處理時,一方面利用過濾、沉澱等方法,除去工業污水②和生活污水中個體比較大的固體污染物;另一方面利用污水中的多種需氧微生物,把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以及含氮的和含磷的無機鹽等,使污水得到淨化。污水經過淨化處理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就可以用於農田灌溉和工廠的冷卻用水。
水污染防治計劃
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水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一些地區水環境質量差、水生態受損重、環境隱患多等問題十分突出,影響和損害羣眾健康,不利於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國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按照“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原則,貫徹“安全、清潔、健康”方針,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對江河湖海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鬥。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全國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70%左右。京津冀區域喪失使用功能(劣於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力爭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
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為95%左右。 [3] 
土壤污染防治計劃
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係人民羣眾身體健康,關係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污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着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而奮鬥。[7]
工作目標: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主要指標: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