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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堅戰

鎖定
污染防治攻堅戰,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部署。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發佈。 [1] 
中文名
污染防治攻堅戰
提出時間
2018年
完成情況
到2020年,“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領域9項約束性指標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超額完成

污染防治攻堅戰發佈經過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提出堅決打贏藍天保衞戰,着力打好碧水保衞戰,紮實推進淨土保衞戰,並確定了到2020年三大保衞戰具體指標。 
202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發佈,在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衞戰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1] 

污染防治攻堅戰主要目標

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峯後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等主要目標。
意見聚焦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明顯的重點行業和領域,從7個方面明確了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重點任務,包括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峯,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等。
在總結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經驗做法基礎上,根據“十四五”新任務新要求,意見提出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衞戰。一方面通過消除重污染天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擦亮”藍天;另一方面通過持續治理黑臭水體、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綜合治理重點海域等護好碧水;同時還將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和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等淨化土壤。 [1] 

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情況

到2020年,“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生態環境領域9項約束性指標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超額完成。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