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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民政局

鎖定
池州市民政局是池州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1] 
中文名
池州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池州市長江南路廣電大廈9-10樓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朱芸芸

池州市民政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規劃和相關政策、標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管理和農村養老機構建設;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管理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
(二)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擬訂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相關政策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和監督各縣區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四)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有關辦法;擬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辦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承擔市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研和境內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編制全市行政區劃圖和縣級行政區域界線詳圖;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標準化、規範化;組織實施全市地名標誌的設置和管理工作;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行政區劃調整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公告。擬訂婚姻登記管理政策,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婚姻習俗改革登記管理工作;提出全市殯葬改革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全市殯葬改革;負責兒童收養工作,承辦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民、台灣同胞、華僑在我市收養兒童的登記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指導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未成年人保護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管理農村敬老院;督促、指導基層開展有關社會救助工作;指導六十年代精減老職工救濟工作;提出中央、省級財政補助和市級財政安排的有關救助資金分配建議,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市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恭層羣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改革創新;指導開展城鄉社區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全市民政事業費的預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資、基建等計劃的落實情況;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池州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池州市民政局局長:朱芸芸 [4] 
池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潘曉東
池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洪大保 [2] 
池州市民政局副局長:李慶祥 [3] 
池州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盛(試用期一年) [5] 

池州市民政局歷任領導

原副局長:楊國剛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