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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旅遊局

鎖定
江門市旅遊局是江門市人民政府主管旅遊業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江門市旅遊局
性    質
政府主管旅遊業的工作部門
內設機構
3個
所屬機構
江門市人民政府主管

江門市旅遊局主要職能

江門市旅遊局是江門市人民政府主管旅遊業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劃;擬定旅遊業管理的辦法、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制訂旅遊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
四、組織實施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公司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旅行社的審核報批及業務年檢;指導和監督旅遊飯店及旅遊設施的質量規範和管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國旅遊,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旅遊和邊境旅遊的規範、管理及協調工作;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江門市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議、文電、信息、信訪、保密、後勤等工作;研究擬訂旅遊業管理的辦法、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體制改革;指導和聯繫旅遊行業社會團體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勞資、保衞工作;負責黨羣、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旅遊統計工作。
二、資源與市場開發科
擬訂旅遊行業和景點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 實施;指導旅遊景點、旅遊度假區的規劃和建設;積極開拓旅遊市場,研究、組織旅遊產品(商品)的開發;組織旅遊市場的調研和預測;制訂旅遊宣傳促銷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江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對旅遊企業的市場促銷工作進行指導。
三、質量與規範管理科(與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合署辦公)
負責旅行社的審核、報批及業務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國遊,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旅遊和邊境旅遊的規範、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星級旅遊飯店星級評定的審批或審核、報批;對旅遊車船公司、旅遊定點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制訂旅遊培訓教育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指導監督旅遊安全工作;參加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