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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紅十字會

鎖定
江蘇省紅十字會成立於1956年。南京,蘇州、無錫、江陰、武進等地區建立紅十字組織並開展救護、賑濟活動已有90多年的歷史。新中國成立後,在政府關懷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紅十字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大力倡導和實踐救死扶傷、扶危濟困、尊老助殘、助人為樂的精神,積極為政府分憂、為羣眾解難,在備災救災、羣眾救護、社會服務、推動無償獻血、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台灣事務服務、增進國際友好交流和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方面起到了政府和其他團體不可替代的作用。江蘇省紅十字會多次被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稱號”。
中文名
江蘇省紅十字會
成立時間
1956年
榮    譽
先進集體稱號
職    能
大力倡導和實踐救死扶傷

江蘇省紅十字會機構簡介

江蘇省紅十字會 江蘇省紅十字會
紅十字會是國際性人道救援組織,與聯合國、奧委會並稱三大國際組織。江蘇省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分會。江蘇境內建立紅十字組織並開展人道救援活動已有100多年曆史。江蘇省紅十字會成立於1956年,在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紅十字事業得到迅速發展。全省各級紅十字會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大力弘揚“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努力當好政府人道工作助手。在備災救災、社會救助、羣眾救護、社區服務、紅十字青少年活動、推動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幹細胞、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台港澳事務、增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某些方面起到了政府和其他團體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江蘇省紅十字會多次被中國紅十字總會和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辦法》頒佈實施後,全省紅十字事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紅十字事業是造福社會、惠及後人的崇高偉大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關心、支持和參與。目前,全省13個省轄市、106個縣(市、區)都建立了紅十字會,分佈在全省各條戰線上的5400多個基層組織和385萬會員正高舉人道博愛奉獻旗幟,為建設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江蘇省紅十字會組織機構

江蘇省紅十字會機關設5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部、監事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本會機關和 [3]  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計算機網絡建設、離退休幹部服務和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的管理及國內外捐贈款物的審計監督。
主 任:郝 寧
(二)賑災救濟部(應急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定備災救災、人道救助、應急救援相關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災情考察,根據需要提出救災救助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業務培訓工作;組織羣眾開展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現場的自救互救;負責省紅十字會人道救助信息發佈;管理及實施本級人道救助基金及非定向捐贈款物。
部 長:聶 城
(三)衞生救護部(省人體器官捐獻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定應急救護、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造血幹細胞捐獻相關政策、規章制度;負責羣眾性應急救護培訓,普及防病和災難應急知識;推動造血幹細胞捐獻、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發動和表彰;負責南丁格爾獎章獲獎人選推薦工作;負責紅十字(會)醫療機構的冠名和開展人道救助工作。
部 長:王旭明
(四)籌資項目部
主要職責:擬定對外交流合作、籌資和項目工作相關政策、規章制度;開展與國際及港澳台地區紅十字組織的聯繫、交流和合作;負責國內外捐贈款物的募集、項目合作及項目資金的管理和實施;開展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負責省紅十字會籌資項目庫和捐贈人數據庫。
部 長:張 燕
(五)組織宣傳部
主要職責:擬定組織建設和宣傳工作相關政策、規章制度;負責會員、紅十字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和《江蘇省實施辦法》;傳播國際人道法和紅十字運動基本知識;負責紅十字理論研究、內外宣傳工作等。
部 長:丁玉琴
二、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書 記:徐國林
副書記:林鳳勇、仲朝陽

江蘇省紅十字會領導名單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一屆執委會領導名單(1956年—1962年)
主席:盛立
副主席:王慰曾、計雨亭、陳祖蔭、瞿立衡 [4]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二屆執委會領導名單(1962年—1981年)
會長:盛立
副會長:計雨亭、葉桔泉、吳漁邨、瞿立衡、王慰曾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三屆理事會領導名單(1981年—1985年)
會長:盛立
副會長:朱朱、於福厚、瞿立衡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四屆理事會領導名單(1985年—1990年)
名譽會長:陳邃衡、盛立
會長:楊詠沂
常務副會長:盛天任
副會長:沃丁柱、陳萍、馮嘉友、張秉鐸、候金鎬、許植之
秘書長:姚士春(1988年9月四屆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
副秘書長:陳學義(兼)、徐強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五屆理事會領導名單(1990年—1994年)
名譽會長:李執中、陳邃衡、盛立
會長:吳錫軍
常務副會長:盛天任
副會長:沃丁柱、陳萍、張秉鐸、蔣孝文、陳尚明、許植之、夏奉瑛、唐冠文、周德藩(1992年3月五屆二次理事會增補)
秘書長:姚士春(1993年退休)、張立明(1993年3月五屆三次理事會增補)
副秘書長:徐強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六屆理事會領導名單(1994年—2002年)
名譽會長:陳煥友
名譽副會長:張懷西、陳邃衡、盛立
會長:吳錫軍
常務副會長:陳萍
副會長:王湛、張連發、劉洪褀、張秉鐸、周加才、蔣孝文、周德藩、吳觀陵、許植之、李中和(1997年六屆三次理事會增補)
秘書長:張立明
副秘書長:徐強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七屆理事會領導名單(2002年—2008年)
名譽會長:回良玉、李源潮、陳煥友
名譽副會長:陳邃衡、盛立、胡毓曉(2006年6月七屆四次理事會聘請)
會長:吳錫軍
常務副會長:劉洪褀、周加才
專職副會長:張立明(2004年3月增補)
副會長:李一寧、周和平、趙順盤、趙慶俠、周珉、姜映梅、候學元、黃曉平、張肖敏、楊炤明、叢建國、許仲梓、黃峻、劉沈林、陳堯(2005年七屆三次理事會增補)、郭興華(2005年七屆三次理事會增補)、丁曉昌(2006年6月七屆四次理事會會增補)、秦軍(2006年6月七屆四次理事會增補)、陳光標(2006年6月七屆四次理事會增補)
秘書長:張立明(2004年3月擔任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單加海(2006年6月七屆四次理事會增補)
副秘書長:徐強(2007年退休)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八屆理事會領導名單(2008年——2014年)
名譽會長:梁保華、羅志軍
會長:吳瑞林
常務副會長:潘宗白、張立明
專職副會長:單加海(2008年至2011年3月)
專職副會長:李新平(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
副會長:朱步樓、徐金萬、周 琪、周和平、陳 堯、王曉明、王漢春、丁曉昌、秦 軍、凌 航、黃曉平、徐文寶、黃祖瑚、孫 彬、許仲梓、楊 休、陳光標、吳國平、馬嘉樑、孫達華、高曉東、張衞東(2011年1月八屆三次理事會增補)、胡金波(2011年1月八屆三次理事會增補)、莊同保(2011年12月八屆四次理事會增補)、王少邦(2011年12月八屆四次理事會增補)、陳勵陽(2011年12月八屆四次理事會增補)
秘書長: 李玉寧
辦公室主任:馮 德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九屆理事會領導名單(2014年3月31日——2019年12月18日)
名譽會長:羅志軍、李學勇(2014年3月31日—2017年1月9日)
李 強、石泰峯(2017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
婁勤儉、吳政隆(2018年1月15日—2019年12月18日)
會長:何 權
常務副會長:盛 放(黨組書記)(2014年3月31日—2018年8月8日)
常務副會長:齊敦品(黨組書記)(2019年4月8日—2019年12月18日)
專職副會長:徐國林(黨組成員)、趙 凱(黨組成員)、李培森(黨組成員)(2019年1月21日—2019年12月18日)
兼職副會長:朱步樓、莊同保、楊志純、周和平、黃曉平、陳勵陽、章大李、黃祖瑚、洪 流、胡萬進、張桂平、吳國平、孫達華、蔣加平、高曉東
兼職常務理事:楊慶國、李明傑、劉建東、趙 兵、孟 非、惲建新、顧建清、馮攀台、張學才、李玉寧
秘書長:趙 凱(兼)
江蘇省紅十字會第十屆理事會領導名單(2019年12月18日——)
名譽會長:婁勤儉、吳政隆、信長星、許昆林 [7] 
會長:夏心旻 [7] 
常務副會長:齊敦品(黨組書記)
專職副會長:徐國林(黨組成員)、趙 凱(黨組成員)、李培森(黨組成員)
掛職副會長:陳小兵(黨組成員)
兼職副會長:王思源、洪 流、沙維偉、沈益鋒、朱從明、李少冬、王寧生、胡萬進
常務理事:馬朝羣、王 文、王寧生、王思源、公永剛、朱從明、齊敦品、池子華、湯明海、李少冬、李培森、沙維偉、沈益鋒、張 傑、張曉北、陳小兵、陳星鶯(女)、林鳳勇、周葉春、趙 凱、趙 俊、荊 晅、胡萬進、洪 流、徐國林、魏學黨
秘書長:林鳳勇(黨組成員)

江蘇省紅十字會入會須知

一、入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的第三條中已對入會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凡承認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並交納會費的,可以自願參加紅十字會。”因此只要是中國公民,無論其是哪個民族、什麼膚色的人種,無論其有何種信仰等等,只要本人自願並遵守章程,都可以入會。這一入會條件充分反映了中國紅十字會組織接納成員具有廣泛性,同時也體現了紅十字組織的中立性和普遍性。
二、入會程序
會員入會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入會申請表,經基層紅十字組織批准,報縣級以上(含縣)紅十字會備案,發給會員證,確認其會員資格;團體單位入會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以上(含縣)紅十字會批准,發給證書和標牌,確認其團體會員資格。
入會的幾點説明:第一、在本單位尚未建立紅十字組織的情況下,個人要加入紅十字會可以到其所在單位的上級部門紅十字會或向地區紅十字會提出申請;第二、在我國的外籍人員若要參加所在單位基層紅十字會的活動,可以紅十字志願工作者的身份參加,但不可加入中國紅十字會成為會員;第三、在校學生參加紅十字會,為紅十字青少年會員;第四、對紅十字事業有較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含縣)紅十字會可以直接接受為會員。
三、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會員的權利:
1、參加紅十字會的有關會議;
2、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紅十字會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佩戴紅十字標誌;
5、團體會員的權利由法定代表人承擔。
會員的義務:
1、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
2、遵守《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3、按期繳納會費。會費標準按《中國紅十字會會費收繳與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4、參加紅十字會舉辦的活動,完成紅十字會交辦的任務;
5、維護紅十字會的合法權益。

江蘇省紅十字會所獲榮譽

2021年6月,江蘇省紅十字會第二黨支部被確定為江蘇省級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2] 
2021年10月,江蘇省紅十字會籌資項目部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脱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