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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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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江蘇省水利網絡數據中心)(以下簡稱省水文局)是江蘇省水利廳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縣處級事業單位。 其前身為江蘇省水文總站,1996年,更名為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05年,增掛“江蘇省水利網絡數據中心”牌子。2012年, 成立江蘇省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現有在職職工800餘人,局機關內設13個職能科室,管轄13個省轄市分局和19個水情中心。全省已建成水文、水資源、水生態、 水環境等項目齊全的監測站點3800多處,佈設水文站150個、水位站137個、雨量站237個、泥沙站21個、蒸發站35個、墒情站27個、地下水監測站1150個、 水質監測站2000多處,已積累了13萬站年的水文資料。
省水文局負責全省水文行業管理,負責全省水文站網規劃與建設,具體承擔全省水文信息收集、處理、監視以及水雨情分析和水文預報, 全省主要江河湖庫及地下水水量與水質的監測、分析和評價,以及全省水文監測資料匯交、保管與使用,科研技術開發、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等任務, 為防汛防旱和水資源管理提供決策支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文服務。同時,省水文局還承擔全省水利信息工程管理與建設、網絡維護管理等職能。 [2]  2023年2月10日,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蘇州崑山監測中心正式揭牌。 [5] 
中文名
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
外文名
Jiangsu Province Hydrology and Water Resources Investigation Bureau
別    名
江蘇省水利網絡數據中心
黨委書記、局長
辛華榮

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主要職能

1.根據《江蘇省水文條例》,負責全省水文行業管理;監督執行國家有關水文行業、水利通信與信息化的技術標準(規範)及相關政策法規,並擬定本省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2.承擔水利信息化規劃的編制工作,具體指導全省水利信息化業務建設,承擔省級水利信息化建設項目和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3.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為防災減災、水事糾紛、水行政案件裁決提供有關水文水資源方面的技術支持。
4.組織擬定並具體實施本省國家基本水文站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及水文測報設施現代化建設;負責全省水文信息的收集、處理、監視以及水雨情分析和水文預報。
5.負責水文水資源勘測調查評價資格審核或認證,負責水文資料使用審定。
6.承擔全省主要江河湖庫及地下水水量與水質的監測、分析和評價;組織開展水資源監測和調查評價工作;參與編制水資源公報,負責編制地下水季報和年報;組織開展重點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和突發性水污染事故跟蹤監測,負責編制全省水質簡報和重點水功能區通報。
7.負責省廳網管中心、全省水利信息骨幹網、重要水利數據庫、重要應用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承擔為省級防汛抗旱服務的通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8.指導全省無線電管理工作;受廳委託負責省水利廳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省水利系統省級無線電台站的管理工作。
9.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站網的規劃;具體承擔全省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信息的監測、分析評價和年報編制。
10.負責全省水文、水利通信與信息化科研、技術開發與交流、職工培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以及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承擔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3] 

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內設機構及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1.負責局工作計劃及總結,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督促檢查有關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
2.組織開展水文行業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
3.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工作,組織協調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工作;
4.負責信息宣傳、水文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信息維護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全系統檔案、保密、信訪等工作;
6.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和日常辦公用品、重大物資儀器設備的採購工作;
7.負責接待、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及局機關安全保衞、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1.負責全省水文系統機構編制工作;
2.負責機關人事管理並指導全系統人事工作;
3.負責幹部的培養、選拔、考核、任免,指導全系統職工隊伍建設;
4.負責並指導全系統職稱評聘、教育培訓、競賽等工作;
5.負責機關勞動工資並指導全系統勞資工作;
6.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等。
(三)財務審計科
1.指導全省水文系統財務會計和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文的財務和資金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和措施;
2.指導全省水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實施對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等方面的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監督;
3.負責全省水文系統資金的計劃、使用、管理和監督;
4.負責全省水文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5.承擔省局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等核算工作。
(四)黨委辦公室
1.負責黨委日常工作;
2.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3.牽頭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並指導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局機關共青團工作;
4.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5.督促檢查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執行上級黨組織和局黨委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
(五)紀律監督室
1. 負責全省水文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查處黨員和幹部職工違反黨紀政紀案件;
2.負責全省水文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計劃,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
3.受理信訪、來訪及電話舉報,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監察對象不服從政紀處分的申訴;
4.參與幹部選拔任用、公開招聘、財務審計和專項檢查的監督,參與大宗物資採購和基建工程項目招投標的監督;
5.承擔省局紀委日常工作。
(六)水資源評價科
1.負責全省水資源調查評價、水文分析與計算、地下水分析評價、水資源論證;
2.負責全省水文分析與計算信息化建設;
3.負責開展全省水量信息編制;
4.負責全省水文試驗小區運維與測驗方案審定;
5.歸口管理全省水文科技研究、成果轉化等工作;
6.負責研究生基地日常管理。
(七)站網科
1.負責全省水文(站點管理、)站網規劃和水文巡測計劃的編制,下達年度站網計劃,編制下達測站任務書;
2.組織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業務並指導水文儀器檢測、率定等工作;
3.負責全省水文資料的複審、彙編和刊印等工作;
4.承辦省水利廳有關水文站的設立、遷移、撤銷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核工作;
5.負責有關測繪管理工作等。
(八)水情科
1.指導全省水文情報預報工作;
2.負責全省水情報汛站網規劃和報汛任務管理;
3.負責全省水情報汛信息交換;
4.負責組織全省實時雨水情分析評價;
5.負責組織全省水文預報及預報方案編制與審查;
6.負責組織全省重要水情事件會商;
7.負責全省水情旱情預警指標修訂及預警產品製作。
(九)水質科
1.負責全省水質監測站網的規劃與管理,審批下達年度水質監測站網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省水質監測資料的整彙編;
3.組織開展省水環境監測中心(含各分中心)計量認證工作和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
4.組織開展全省水環境調查與分析評價,編制省級水功能區通報、飲用水水源地水文情報;
5.組織開展突發性水污染事故調查、監測及信息編髮工作;
6.承擔有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改善方面的規劃和研究等。
(十)規劃建設科(安全生產監督科)
1.負責組織全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水文現代化規劃的編制工作;
2.組織全省水文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開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的編制與申報;
3.組織全省水文設施建設工程管理制度修訂,承擔工程建設、合同、進度、質量、安全及階段驗收管理;
4.指導督查全省水文設施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收集、整理、驗收和歸檔工作;
5組織全省水文設施(信息化)維修養護專項管理制度修訂,項目彙總、審核及監督管理;
6.承擔水文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7.組織或參與制定水文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規程規範;
8.督促檢查水文系統安全生產政策、決策、部署、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9.組織重大水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通信網絡科
1.指導全省並負責省級水利信息網絡、防汛通信系統、水文自動測報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等規劃、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2.指導全省水利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省級網絡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廳保密辦做好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工作;
3.負責全省水文監測站點數據傳輸保障工作;
4.承擔省水利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省無線電管理局做好全省水利系統無線電台站管理工作等。
(十二)信息應用科
1.指導全省並負責省級各類水利基礎數據庫,水利水文信息應用系統,主機系統,機房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2.負責省級主機系統、數據庫系統、應用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3.歸口管理各類水文水資源基礎信息以及水利基礎空間數據的提供和服務。
(十三)水土保持監測科
1.負責全省水土保持監測站網的規劃與管理,下達年度監測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監測資料的複審及彙編;
2.負責全省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及消長分析,編制省級水土保持監測年報,定期編制水土保持公報;
3.承辦廳委託的水土保持監督、信息化監管工作;
4.承辦省級水土保持方案技術審查並協助審批工作;
5.承擔全國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統、省級水土保持監測與信息管理系統的信息管理。 [4] 

江蘇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所獲榮譽

2022年1月,榮獲“全國水旱災害防禦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1]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