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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

鎖定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於1995年8月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為省水利廳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1997年8月經省人事廳批准參照公務員管理。其前身是江蘇省京杭運河續建工程指揮部和江蘇省水利重點工程指揮部(正廳級)。1997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199727號)明確省水利工程建設局主要職責。
中文名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
地    區
江蘇省
所在地
南京市
單位性質
參公單位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參與省水利重點工程立項前的前期規劃、論證工作,負責承擔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核轉和審批;
(二)負責組織實施省水利重點工程,並對工程建設進行管理;
(三)負責審批省水利重點工程施工圖及預算;
(四)負責省重點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五)完成省水利廳交辦的其它任務。
2005年12月29日,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蘇編辦復[2005]83號文同意局工務處增掛安全監督處,負責全省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水利工程建設局內設辦公室、政治處、項目處、工務處、財物處5個處室,另設監察室、分黨組紀檢組(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2005年12月蘇編辦[2005]83號同意工務處增掛安全監督處。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文書、檔案、信訪、信息、會議、總務及治安工作。
(二)政治處
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老幹部、黨務、羣團、紀律檢查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黨總支工作。
(三)項目處
參與省水利重點工程立項的前期規劃、論證工作;負責承擔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核;擬定工程建設年度計劃。
(四)工務處(安全監督處)
負責工程建設的施工管理;負責審核施工圖及預算,負責施工計劃安排、徵地拆遷和施工質量、進度的監督檢查工作;參與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安全監督處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政府有關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省各級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檢查活動以及組織考核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督人員等。)
(五)財物處
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調度及基建財務管理及審計;負責在建工程材料、物資的供應、轉換及管理;負責外貸資金的引用及管理。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人員編制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人員編制為全額拔款事業編制61名(蘇編[2003]10號文同意增加事業編制1名,用於安排2002年度軍轉幹部)。領導職數為局長(副廳級)1名,副局長2名。正副處長(主任)10名,其中處長(主任)5名,副處長(副主任)5名。2005年12月蘇編辦復[2005]83號文同意增加副處級領導職數1名。1998年3月,省人事廳《關於同意省水利工程建設局等部門非領導職務設置的覆函》(蘇人復[1998]43號)同意設置調研員2名,助理(副)調研員3名。

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0年2月6日,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項目處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江蘇省水利廳授予“江蘇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