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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氣象局
鎖定
江蘇省氣象局主要職責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按照職責權限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劃;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彙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佈。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教育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各市人民政府對市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領導;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江蘇省氣象局內設機構
江蘇省氣象局歷史沿革
1950年1月,華東氣象區台在南京市中山北路西流灣(原國民政府中央氣象局舊址)成立,同年搬至北極閣2號,為華東地區的氣象業務領導中心。
1953年1月,成立江蘇省軍區氣象科,負責領導與管理全省軍事系統及政府建制的氣象台、站。
1953年8月,遵照中央軍委、政務院關於軍事系統氣象部門轉為政府建制的命令,原省軍區氣象科於10月移交給江蘇省人民政府,作為省農林廳的內設機構。
1954年11月,省人民政府決定改設“江蘇省人民政府氣象局”。1958年以前,全省氣象台站一直屬垂直系統。1958年四季度起交由各級政府主管,氣象業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1963—1970年,全省各級氣象台站實行業務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
1971—1972年,省氣象局又劃歸省軍區領導。
1973年3月,經中央軍委、國務院批准,氣象部門重新劃歸政府,全省氣象局、台、站同時劃歸當地政府領導。
1980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央氣象局關於全國氣象部門實行氣象部門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氣象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同年7月,經省政府批准,對全省氣象部門進行調整,從1981年起地方氣象部門實行省氣象局與地、市、縣政府雙重領導,以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
1983年2月,國家氣象局會同省政府對省氣象局體制進行了調整,省氣象局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既是中國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主管氣象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建制。
江蘇省氣象局直屬單位
江蘇省氣象台
江蘇省氣候中心
江蘇省氣象信息中心
江蘇省氣象探測中心
江蘇省氣象服務中心
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中心
江蘇省氣象創新研究院
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
江蘇省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
江蘇省氣象局地市機構
南京市氣象局
無錫市氣象局
徐州市氣象局
常州市氣象局
蘇州市氣象局
南通市氣象局
連雲港市氣象局
淮安市氣象局
鹽城市氣象局
揚州市氣象局
鎮江市氣象局
泰州市氣象局
江蘇省氣象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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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南京市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聰
黨組成員、副局長:嚴明良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紅昇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衞東
機關黨委書記、二級巡視員:顧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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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氣象局辦公地址
江蘇省氣象局獲得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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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構領導 .江蘇省氣象局[引用日期2020-11-07]
- 2. 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 .中國文明網[引用日期2020-01-21]
- 3. 江蘇省氣象局工作職責 .江蘇省氣象局[引用日期2022-02-20]
- 4. 機構與職能 .江蘇省氣象局[引用日期2022-02-20]
- 5. 名單公示! .新華日報[引用日期2022-04-06]
- 6. 江蘇省總工會關於表彰2022年省五一勞動獎和省工人先鋒號的決定(含名單) .江蘇工會[引用日期2022-05-02]
- 7. 中共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張晶和翟武全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中國氣象局[引用日期2023-06-19]
- 8. 中共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張晶和于波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中國氣象局.2023-10-11[引用日期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