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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淮陰市行政區劃設立地級宿遷市並將灌南縣劃歸連雲港市管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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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淮陰市行政區劃設立地級宿遷市並將灌南縣劃歸連雲港市管轄的通知(蘇政發〔1996]94號 1996年8月6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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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淮陰市行政區劃設立地級宿遷市並將灌南縣劃歸連雲港市管轄的通知通知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國務院批准,對淮陰市行政區劃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淮陰市行政區劃。撤銷縣級宿遷市.設立地級宿遷市.將淮陰市的沐陽、泗陽、泗洪3個縣劃歸宿遷市管轄。
二、宿遷市設立宿豫縣和宿城區。宿豫縣轄原縣級宿遷市的順河、耿車、皂河、埠子、大興、來龍、蔡集、王官集8個鎮和駱馬湖、龍河、關廟、黃墩、陸集、羅圩、丁嘴、保安、曹集、曉店、塘湖、仰化、三棵樹、侍嶺﹑新莊、洋北、卓圩、趙埝、南蔡19個鄉,縣人民政府駐順河鎮黃運東路。
宿城區轄原縣級宿遷市的宿城鎮和井頭、支口、雙莊、果園4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宿城鎮黃運路。
三、宿遷市人民政府駐宿城區宿城鎮中山路。
四、調整後的淮陰市轄淮陰、漣水、金湖、洪澤、盱眙5個縣和清河、清浦2個區,代管淮安市。
五、將淮陰市的灌南縣劃歸連雲港市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和機構設置均應本着“小政府、大社會”和“精簡、效能”的原則進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