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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1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09〕252號),設立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地    區
江蘇省
人員編制
54名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省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加強全省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省人口發展規劃,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二)負責實施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劃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
(三)貫徹執行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起草人口和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羣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職責,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在教育、衞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佈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佈有關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指導省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具體實施有關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處)
組織協調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聯繫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審核提出計劃生育藥具需求計劃;指導、監督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服務網絡建設規劃;指導、審計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行政複議、信訪工作;推動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處
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事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的統計分析、信息綜合、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佈人口和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承辦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相關工作;指導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四)流動人口處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工作規劃、規範、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治理工作;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
(五)宣傳教育處
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佈;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六)科學技術處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研究項目;擬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管理規範並實施監督;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實施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七)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員編制

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54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主任)19名,其中正處長(主任)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11名。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