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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秉之

鎖定
江秉之(公元381年至—公元440年),字玄叔,濟陽考城(今河南蘭考)人,江逌之孫。生於晉孝武帝太元六年,卒於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年六十歲。
江秉之在京都所在地擔任縣令。任職期間,執法嚴格,明察善辨,把京畿一帶治理得井然有序,清平無事。後任山陰縣令,人多事雜,積案如山,江秉之公平執法,以簡御繁,很快理清積案,被提拔為太守。江秉之為官特別清廉,一份官俸領罷,再別無所圖,甚至還常常將自家之物,充作公用。他還經常把薪俸用以賙濟貧困親友,弄得家人難免飢寒。
少孤,弟妹七人,並皆幼稚,撫育姻娶,盡其心力。歷烏程、建康、山陰令,累遷新安、臨海太守。所至皆有政績,以簡約稱。
玄叔
所處時代
宋代
出生地
濟陽考城
出生日期
381年
逝世日期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
本    名
江秉之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江秉之史籍記載

江秉之,字玄叔,濟陽考城人。江秉之少孤,弟妹七人,並皆幼稚,撫育姻娶,罄其心力。初為劉穆之丹陽前軍府參軍。高祖督徐州,轉主簿,仍為世子中軍參軍。宋受禪,隨例為員外散騎侍郎,補太子詹事丞。少帝即位,入為尚書都官郎,出為永世、烏程令,以善政著名東土。徵建康令,為治嚴察,京邑肅然。殷景仁為領軍,請為司馬。復出為山陰令,民户三萬,政事煩擾,訟訴殷積,階庭常數百人,秉之御繁以簡,常得無事。宋世唯顧覬之亦以省務著績,其餘雖復刑政修理,而未能簡事。以在縣有能,遷補新安太守。
元嘉十二年,轉在臨海,並以簡約見稱。所得祿秩,悉散之親故,妻子常飢寒。人有勸其營田者,秉之正色曰:“食祿之家,豈可與農人競利!”在郡作書案一枚,及去官,留以付庫。十七年,卒,時年六十。

江秉之為官清廉

江秉之出身官宦世家,然而不幸的是他少年時父親就病故了。七個弟妹還年幼,家庭的擔子落在江秉之肩上。他起早貪黑,省吃儉用,盡心盡力地把弟妹全部撫養長大。在江秉之的悉心照顧下,七個弟妹個個知書達理,成家立業。江秉之也因毫不遜色於一位父親的表現,受到鄰里的交口稱讚,在地方有良好聲譽。
南朝宋少帝時期,江秉之當了幾任縣令。在烏程令上,他以優良的政績聞名於東部地區,因而被徵召到京城擔任建康令。在建康令上,江秉之為政嚴明,部屬對他十分敬畏。
後來,江秉之又擔任山陰令。山陰經濟繁榮,人口眾多,有居民3萬多户,是全國著名的大縣。由於人多事雜,積案如山,來官府告狀、上訪的每天達幾百人。之前的縣令加班加點,事情仍舊處理不完。江秉之到任後,一方面對屬僚推心置腹,嚴格約束,要求他們恪盡職守;一方面體恤民情,合情合理化解各種矛盾,教化民眾互相禮讓,社會風氣為之一新。山陰的各種社會問題與矛盾逐漸消失,官府門庭也變得清靜。江秉之用簡約的辦法處理繁雜的政務,把山陰縣治理得井井有條。
因為才能出眾,政績突出,江秉之升任新安太守。幾年後,轉任臨海太守,後來在任上去世。
江秉之平日所得俸祿,常用來接濟貧困親友,妻兒不免常受飢寒。有人勸他經營田產,他正色回答:“我是拿朝廷俸祿的,怎能與老百姓爭利益呢?”他任太守時曾製作過一個書桌,讓下屬登記在案,離任時留下交給官庫。 [1] 

江秉之家族成員

祖逌,晉太常。父纂,給事中。
子徽,尚書都官郎,吳令。元兇殺徐湛之,徽以黨與見誅。子謐,升明末為尚書吏部郎。元嘉初,太祖遣大使巡行四方,兼散騎常侍孔默之、王歆之等上言:“宣威將軍、陳南頓二郡太守李元德,清勤均平,奸盜止息。彭城內史魏恭子,廉恪修慎,在公忘私,安約守儉,久而彌固。前宋縣令成浦,治政寬濟,遺詠在民。前鮦陽令李熙國,在事有方,民思其政。山桑令何道,自少清廉,白首彌厲。應加褒齎,以勸於後。”乃進元德號寧朔將軍,恭子賜絹五十匹,谷五百斛;浦、熙國、道各賜絹三十匹,谷二百斛。

江秉之個人著作

秉之有文集四卷,《隋書經籍志注》行於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