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江楷鑫

鎖定
江楷鑫,男,漢族,廣東普寧人,1965年4月出生,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21年5月,江楷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 
2021年12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江楷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6] 
中文名
江楷鑫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普寧
出生日期
1965年4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江楷鑫人物履歷

2006年04月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7年12月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1年10月任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其間:2005.03-2008.07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班學習,2005.09-2008.06中央黨校法學理論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14年07月任佛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7年06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
2018年10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1-5] 
2021年5月被免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職務 [6] 

江楷鑫人物事件

江楷鑫違紀被查

2021年5月, 據“南粵清風”消息,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5] 

江楷鑫依法雙開

2021年12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江楷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江楷鑫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安排民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搞權色、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競拍、項目開發、案件查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江楷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江楷鑫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8] 

江楷鑫公開通報

2021年12月,廣東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江楷鑫長期違規使用管理服務對象場所吃喝玩樂等問題。2018年至2020年,江楷鑫先是使用某私營企業主租用的公寓,後又授意其租用一套住房,內設影音室、按摩室、茶室,配備廚師、保潔人員,專門用作個人休閒娛樂,舉辦家庭、朋友聚會。2013年至2020年,江楷鑫多次收受4名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36.8萬元,長期喝年份茅台酒和名貴紅酒,抽進口雪茄,飲高檔陳年普洱茶。江楷鑫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