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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崇本

(湖北省烈士)

鎖定
江崇本,男,漢族,宜都(今湖北省枝城)人,1906年生,1928年7月15日犧牲。
中文名
江崇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宜都(今枝城)
出生日期
1906年
逝世日期
1928年7月15日
畢業院校
湖北省立宜昌第三師範學校
性    別

江崇本基本信息

姓 名:江崇本
性 別:男
民 族:漢族
籍 貫:湖北宜都(今枝城)
出生年月:1906年
犧牲日期:1928年7月15日

江崇本人物簡介

出生於一個富有之家。父江雲清,年收租五、六百石,為人心狠,有長工終年不得工錢,為人所憎恨。他自幼秉性剛烈,有一年,佃户張士榮、李直清等因旱歉收,求江雲清免租不允。他見狀,遂磨快刀一把,遞與父説:“你要窮人的命,就先要了我的命!”其父無奈,只好免租。1926年,畢業於湖北省立宜昌第三師範學校。讀書期間,他尋求革命真理,立志革新社會,拯民眾於水火,並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同年夏,返回宜都,與共產黨員胡敵、羅光翟取得聯繫,在雲蓋寺小學以教書為掩護,秘密組織農民協會。12月,龍窩一帶農民紛紛揭竿而起,打擊土豪劣紳,支援北伐軍。他往返於縣城和龍窩之間,一邊參與組建國民黨宜都縣黨部,一邊在鄉里組織發動減租退田運動。1927年2月,以共產黨員為骨幹的國民黨宜都縣黨部成立,他被選為執行委員。3月,建立了中共宜都縣委,當選為縣委委員,負責主持“宜都縣懲辦土豪劣紳委員會”的工作。他組織人員調查核實,查明土豪劣紳劉沛之、李鏡如、陳古軒、鄧弼成罪大惡極,決定沒收其財產,並在陸城舉行萬人大會進行了公審。同年5月8日,國民黨革命軍獨立十四師夏鬥寅部叛變革命,夏秘密指使宜都所部勾結當地土豪劣紳、地痞流氓,搗毀了國民黨宜都縣黨部和中共宜都縣委,大肆捕殺共產黨人和革命羣眾,製造了震驚全省的“宜都五八慘案”,江崇本等共產黨人被捕。他受盡酷刑,但始終堅貞不屈,後由川軍押至重慶附近的木洞關押。1928年7月15日,被敵殺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