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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省

鎖定
江南省,原為明朝直屬應天府南京南直隸,清朝入關後,於清順治二年(1645年)沿明制設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廢除南京為國都的地位,巡撫衙門設於江寧府(今江蘇省南京市),清康熙初年,改承宣布政使司為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為江南省。
江南省的範圍大致相當於今江蘇省上海市安徽省全境以及浙江省北部、江西婺源縣湖北英山縣。無論是明朝的“南直隸”,還是後來清朝的“江南省”,皆為當時全國最富裕的地區之一。
清初時,江南一省的賦税佔全國的三分之一,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數就佔了全國的近一半,於是有“天下英才,半數盡出江南”一説。江南省是當時中國最發達的省份,經濟繁榮,文化昌盛。由於江南省地域廣大,政務繁重,故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將江南省拆分為“江南右”與“江南左”,即後來的江蘇省、安徽省。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新《清會典》修成,除順天、奉天兩京府外,為“十有八省”,不再是舊會典的“十四省布政使司”或“直省”,從法律層面確定了順治末、康熙初江南等三省分省的結果。 [1]  [3]  雖然如此,但是“江南”作為省名或承宣布政使司名,部分情況下一直被沿用至清末,如嘉慶八年鐫立的“署江南直隸通州正堂泰興縣勘界碑”、道光年間編纂的《江南直隸通州志》以及光緒年間鑄造的“江南省造光緒元寶”。整個清代是江南省向江蘇省過渡的階段,民元之時方徹底使用“江蘇”而非“江南”之名。 [4-8] 
中文名
江南承宣布政使司
外文名
Jiangnan Province
行政區類別
行省
所屬地區
華東地區
地理位置
跨淮河中下游、長江下游地區
面    積
約 250000 km²
下轄地區
江蘇安徽上海全境、浙江北部、江西湖北部分縣
政府駐地
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市)
氣候條件
亞熱帶季風氣候、温帶季風氣候
方    言
吳語、江淮官話、南京官話、中原官話
存在時間
公元1645年~公元1661年
科舉考場
江南貢院
江南省系統
分江南和江北系統,按長江劃分

江南省歷史沿革

光緒初年出版的《江南省全圖》,仍將江蘇、安徽合稱為“江南省” 光緒初年出版的《江南省全圖》,仍將江蘇、安徽合稱為“江南省” [8]
元朝屬江浙行中書省、淮南江北行中書省、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龍鳳元年(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平路改置太平府;
龍鳳二年(1356)集慶路、鎮江路、廣德路分別改置應天府江淮府、廣興府;同年宋置江南行中書省,治應天府,轄應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廣興府、常州路、揚州路、廬州路、安慶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鎮江府
龍鳳三年(1357)常州路改置長春府,尋更名常州府寧國路徽州路分別改置寧國府、新安府來屬;揚州路改置淮海府
龍鳳六年(1360)信州路改置廣信府,與鉛山直隸州來屬;
龍鳳七年(1361)寧國府更名宣城府池州路改置九華府,尋更名池州府來屬;安慶路改置寧江府;淮海府更名維揚府饒州路改置鄱陽府來屬;
龍鳳八年(1362)寧江府更名安慶府;鄱陽府更名饒州府,與廣信府、鉛山直隸州另屬江西行省;
龍鳳十年(1364)置中書省,省江南行省入,所轄直屬中書省,俗稱直隸;同年置江淮行中書省,治廬州府,廬州路改置廬州府來屬江淮行省
龍鳳十二年(1366)維揚府、宣城府分別更名揚州府宣州府;淮安路、高郵府、安豐路來屬江淮行省;同年省江淮行省入中書省,同時安豐路、淮安路分別改置壽春府、淮安府;同年湖州路、嘉興路分別改置湖州府、嘉興府來屬;
吳元年(1367年)壽春府降散州,濠州臨濠府;新安府、宣州府分別更名徽州府、寧國府;平江路改置蘇州府,與松江府來屬;
洪武元年(1368)高郵府降散州;同年定應天府南京,為國都;
洪武二年(1369)定臨濠府為中都,泗州、壽州分別升泗州直隸州壽州直隸州
洪武四年(1371)泗州直隸州、壽州直隸州俱降散州;廣興府降廣德直隸州;
洪武六年(1373)臨濠府更名中立府;七年(1374)中立府更名鳳陽府
洪武十一年(1378)改南京為京師;
洪武十三年(1380)廢中書省,中書省直轄府州改為直屬六部,仍俗稱直隸;
洪武十四年(1381)徐州升為徐州直隸州;湖州府、嘉興府另屬浙江行省;
洪武二十二年(1389)和州、滁州分別升和州直隸州、滁州直隸州
永樂十九年(1421年)改京師為南京直隸改稱南直隸
洪熙元年(1425年)復改南京為京師;
正統六年(1441年)復改京師為南京;
萬曆末年常州府更名嘗州府。
清朝入關後,於清順治二年(1645年)沿明制設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廢除了南京為國都的地位,巡撫衙門位於江寧府(今南京),後改承宣布政使司為行省,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即改為江南省。
公元1661年(順治十八年),將江南省一分為二,東稱“江南右布政使司”,西稱“江南左布政使司”。
公元1667年(康熙六年),改江南右布政使江蘇布政使司,江南左布政使為安徽布政使司。江蘇取江寧、蘇州二府首字而來,而安徽取安慶徽州二府首字而來。
乾隆二十九年,新《清會典》修成,除順天、奉天兩京府外,為“十有八省”,不再是舊會典的“十四省布政使司”或“直省”,從法律層面確定了順治末、康熙初江南等三省分省的結果。乾隆《清一統志》將江蘇與安徽兩省分開,目錄中已經全部為“以上某某省”。至此,江蘇、安徽兩省行政區劃大致與今日相同。 [1] 
清後期江蘇省實際管轄範圍絕大部分處於長江以南,故清後期江蘇省實際為二省,故也以江南地區別於江北地區,而江蘇省其它地區則由兩江總督(今南京)直轄,南京也設有相應省級使司,清末曾有正式分立江北省之議,但未正式實施。
19世紀中葉,太平天國在建國後,改清廷“省、府、道、縣”的行政區劃方式為“省、郡、縣”三級制,即取消“道”,改“府”為“郡”。 太平天國文獻中提到過的省份分別是 :
江南省(首府為江南,即今南京)、安徽省江西省、天浦省(僅含天浦一縣,即江浦縣。)、蘇褔省(“福”字左側的“示”字旁改為“衣”字旁,又作蘇馥省。首府為蘇州,即今日蘇南東部)、桂褔省(“福”字左側的“示”字旁改為“衣”字旁,轄區不詳,有學者推測系廣西東南部,但證據不足)、浙江省、湖南省、福建省、河南省、山東省、山西省、罪隸省(定於佔領後改為“遷善省”,即直隸,今日之京津地區、河北)、廣西省、廣東省雲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陝西省、甘肅省、奉天省(今日之遼寧)、吉林省、黑龍江省、伊犁省(今日之新疆)。
其中江南省(首府為天京,今南京周邊地區) 置有3 郡13 縣:江寧郡治江寧。領6縣:江寧、句容溧水高淳六合、尚元(由清上元縣改)。鎮江郡治丹徒。領4 縣:丹徒、丹陽金壇溧陽揚州郡江都(此郡控制時間較短)。領3縣:江都、儀徵、甘泉。
雖然康熙年間已存在把“江蘇”、“安徽”和浙江、山東等其他省份並列的情況,也有着更為直接的“江蘇省”的説法,但作為省份名稱的“江南”的使用卻一直很活躍。無論是在康熙六年後還是乾隆二十五年之後,仍然廣泛存在把“江南”和浙江、山東等其他省份並列的情況,也存在不計其數的在江蘇府、州、縣名稱前面冠以“江南”的情況,如康熙十二年皇帝下諭户部的一份文告提及“江南蘇、松、常、鎮、淮、揚六府連年災荒”,作為省份性質的“江南”仍在使用。在蘇州碑刻博物館,能更直觀地感受到這一點——幾乎所有清代碑文在“蘇州府”之前寫着“江南”而非“江蘇”,哪怕是光緒、宣統年間的也是如此。
雖然康熙六年出現了江蘇與安徽兩大布政使司的分立,但其全稱裏仍有“江南二字”,而江蘇按察使司的全稱為“江南江蘇等處提刑按察使司”,同樣把“江南”置首。至於總督名稱,始終是“江南江西總督”,江蘇與安徽的名稱沒有進入總督稱謂中,另外江南貢院也一直保持着“江南”稱號。
總之,在康熙六年後,“江蘇”和“江南”是混用的,實際規範性不強。且僅就“江蘇”而言,也是“江蘇布政使司(藩司)”、“江蘇省”混用。由此可以大致理解,整個清代是江南省向江蘇省過渡的階段。徹底使用“江蘇”而非“江南”,當為民國開元之時。 [8] 

江南省經濟文化

江南貢院 江南貢院
江南省設於清順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於江寧府(今江蘇南京)。 清江南省前身是明朝的“南直隸省”。江南省的範圍大致相當於今天的江蘇省上海市安徽省
無論是明朝的“南直隸省”,還是後來清朝的“江南省”,皆為當時全國最富裕的省份之一,清初時,江南一省的賦税佔全國的三分之一,而每期科考,江南一省的上榜人數就佔了全國的近一半,於是有“天下英才,半數盡出江南”一説,明清時期半數以上官員皆出自江南貢院

江南省江南分治

江南省劃分
江南省劃分(6張)
由於清朝初期,天下尚未完全統一,東南有朱氏南明,西南又有其它割鋸勢力,再加上清朝皇室內部自身矛盾尖鋭,鬥爭不斷。而作為清廷主要的財源和人材庫之一的江南省,其穩定性和安全性就至關的重要了,因此,順治皇帝決定將江南省分而治之,一來以便更強有力的管理,二來以防再有第三方勢力利用富裕的江南省作大作強而危及朝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