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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
鎖定
汕頭經濟特區歷史沿革
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在市區龍湖片區試辦經濟特區。
2014年9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1]
汕頭經濟特區特區變遷
汕頭經濟特區範圍變遷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批准國務院提出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中指出,為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廣東省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分別劃出一定區域,設置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深圳特區由廣東省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直接經營管理;珠海、汕頭特區設立必要的辦事機構。
[11]
1985年,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報1985年第2期《國務院批覆同意汕頭經濟特區區域範圍作適當調整》中指出,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對外開放政策,適應汕頭經濟特區發展的需要,方便規劃和管理,國務院批覆同意汕頭經濟特區的區域範圍作適當調整。調整後的汕頭經濟特區分為兩片,共五十二點六平方公里。其中龍湖片二十二點六平方公里,東以新津河為界,西以外環公路(不含公路)為界,北以龍湖加工區至辛厝寮一線為界,南以榕江為界,幷包括媽嶼島;廣澳片三十平方公里,東、南兩面以海岸為界,西面以濠江為界,北面以達濠鎮(不含鎮)沿公路至埭頭,並從埭頭傍青雲山向東北延伸到馬山一線為界。
[15]
1991年11月01日起,依據《國務院關於擴大汕頭經濟特區範圍的批覆(國函〔1991〕20號)》,汕頭經濟特區的範圍擴大到當時汕頭市區。擴大後的汕頭經濟特區界線是:東部以韓江支流新津河為界,南部以海岸線為界,西北部以桑埔山分水嶺為界,西南部以濠江為界,北部以龍坑山分水嶺為界,總面積約二百三十四平方公里。原達濠區的棉花村、馬滘街道辦事處、潯洄村以及北部的葫蘆市地區,因不便監管,劃在特區範圍之外,但仍屬汕頭市管轄。同時,當時汕頭市的行政區劃需作相應調整並提出具體方案報國務院審批。
[2]
2011年05月01日起,依據《國務院關於擴大汕頭經濟特區範圍的批覆(國函〔2011〕30號)》,汕頭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當時汕頭全市(參考:《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汕頭市行政區劃的批覆(國函〔2003〕11號)》
[16]
)。經濟特區範圍擴大到汕頭全市後,新納入汕頭經濟特區範圍的區域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不享受《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税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規定的過渡性税收優惠政策。
[7]
汕頭經濟特區政策變遷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決議中指出,汕頭劃出一定區域,設置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特區鼓勵外國公民、華僑、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客商),投資設廠或者與我方合資設廠,興辦企業和其他事業,並依法保護其資產、應得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
[11]
1986年05月20日,依據《關於廣東省汕頭市享受沿海開放城市待遇問題的覆函(國辦函〔1986〕24號)》,關於汕頭市市區享受沿海開放城市待遇問題,有關文件都對汕頭市市區在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和開辦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的生產性企業的税收、關税等方面,都規定了與十四個沿海開放城市一樣的優惠政策,應繼續執行。
[10]
1988年04月08日,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汕頭經濟特區試辦國營外幣免税商場的覆函(國辦函〔1988〕11號)》,國務院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內試辦國營外幣免税商場。免税商場以經營國產出口商品和特區自產產品為主,少量經營進口商品,供應對象只限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華僑、外國人和特區境外員工。
[3]
1987年9月14日,依據《關於汕頭市、珠海市人民政府在京設立辦事處的批覆(國辦函〔1987〕70號)》,國務院辦公廳同意汕頭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珠海市人民政府在廣東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內各設一個辦事機構,編制均不超過七人。
[6]
1989年01月01日起,依據《國務院關於調整經濟特區和三個試點行業外匯留成比例的覆函(國函〔1988〕124號)》,汕頭經濟特區除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機電產品和軍品仍實行自負盈虧、全額留成外,其他一律實行自負盈虧、“倒二八”分成(即留成80%,上繳中央20%)。原五個特區上繳中央外匯基數的辦法停止實行。
[19]
1996年0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授權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其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在汕頭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授權汕頭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並在汕頭經濟特區組織實施。
[4]
2008年01月01日起,依據《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税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對汕頭經濟特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完成登記註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8]
2014年09月15日,依據《國務院關於支持汕頭經濟特區建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有關政策的批覆(國函〔2014〕123號)》,國務院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試驗區處於汕頭經濟特區核心地帶,區位條件優越,比較優勢突出,具備加快發展的條件和潛力。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充分發揮華僑華人資源優勢,把試驗區建設作為汕頭經濟特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户的重大舉措,積極開展先行先試,為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探索新路。
[5]
汕頭經濟特區特區經驗
汕頭經濟特區行政經驗
汕頭經濟特區立法經驗
- 立法軌跡
1996年1月初,汕頭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於要求提請全國人大授予汕頭市立法權的報告》。
1996年3月27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汕頭市特區立法權。
2001年2月,市人大常委會決定設立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
2011年2月,市人大常委會首次聘請立法諮詢顧問,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為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和實效性,2017年8月,市人大常委會出台了法規立項工作規定、立法公開工作規定、立法後評估工作規定三項制度。
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首次召開條例表決前評估會,為汕頭開門立法、科學立法開闢了新途徑。
全國首部個人獨資企業地方法規 | |
全國首部保護華僑房地產權益的地方法規 | |
全國首部預防腐敗的地方法規 | |
全國首部社會工作者條例 | |
率先在全國通過立法形式確認了行政複議委員會制度和相對集中複議權運行機制 | |
《關於促進和保障濠江區行政體制綜合改革工作的決定》 | 在國內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對市區權責法定化、政府預決算公開、社會組織分類管理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 |
全國首部關於消費品質量促進的地方法規 | |
全國首創執法清單公開制度,以“負面清單”形式重點整治不文明行為 | |
省內第一部規範村務公開的法規 | |
省內首部農村集體“三資”立法 |
汕頭經濟特區特區成就
1995年12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和原鐵道部在汕頭舉行典禮,慶祝廣梅汕鐵路全線通車和汕頭海灣大橋建成通車。前者結束了粵東地區不通火車的歷史,後者則是中國第一座大跨度懸索橋,創造了同類型橋樑的世界紀錄。它們均在1991年動工興建,1995年建成通車,是汕頭“八五”計劃中的兩個貫穿始終的重磅工程。
[36]
汕頭經濟特區自然條件
汕頭經濟特區地理
汕頭經濟特區氣候
汕頭經濟特區地形地貌
汕頭經濟特區基礎設施
汕頭經濟特區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供水、供電設備得到改良,供水充足,電力自給有餘。電信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已實現了國際、國內程控、直撥服務、可與世界246個城市和國內2100多個城市直撥電話,郵電綜合實力躍居全國中等城市第三位。汕頭金融建設迅速發展,全市共有金融機構(網點)1282個,證券機構5家,外資銀行分行(代表處)5家,汕頭的陶瓷、抽紗、超聲電子、食品加工、食品機械、感光材料等工業產品也聞名遐邇。
汕頭經濟特區通訊
汕頭是國內3個擁有國際海纜登陸站的城市之一,國際海纜登陸站出口帶寬佔中國大陸國際出口帶寬的34.3%。2021年5月,獲工信部批覆同意設立區域性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2021年10月,汕頭區域性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成立。
[26]
2022年完成郵電業務總量234.78億元,增長10.5%,其中郵政業務總量176.93億元,電信業務總量57.84億元。年末全市固定電話用户70.23萬户,移動電話用户652.77萬户,其中4G用户410.3萬户、5G用户222.15萬户。年末固定互聯網寬帶用户173.95萬户,移動互聯網用户584.77萬户。
[26]
汕頭經濟特區市政
粵東城際鐵路開工建設,海灣隧道、汕北大道、中陽大道、陳沙大道建成通車,牛田洋快速通道、南澳聯絡線加快建設,梅潭大橋、潮汕大橋、汕南大道潮南段、澄饒快速路開工建設。黃河路與泰山路快速化改造試通車,金砂中路、長平路等主幹道完成改造,海濱路東延二期等8條“斷頭路”打通。
[27]
2022年完成海綿型公園綠地、道路廣場、管網泵站等48個項目建設,整治易澇積水點67處;推進老舊小區改造182個,完成供水提壓改造20.5萬户,升級改造市人民廣場、潮人碼頭廣場,新建“口袋公園”1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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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供水供電
汕頭經濟特區環境保護
2022年全市水質綜合污染指數同比下降16%,國省考斷面、飲用水源、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練江流域生態環境全面改善,新建綠地公園86個、管網733公里,275條二、三級支流基本消除黑臭。新建“萬里碧道”85公里。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達90%。青澳灣入選全國首批美麗海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超95%,PM2.5下降1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以上,新建成每日可焚燒50噸危險廢物處理設施,滿足全市危險廢物處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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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社會事業
汕頭經濟特區體育
汕頭有中國體育“世界冠軍搖籃”的美譽,2022年在國內外各項重大體育比賽中,汕頭體育健兒共獲得獎牌48枚,其中在國際和全國比賽中獲得金牌19枚、銀牌15枚。當年有等級運動員90人。擁有中國跳水隊汕頭訓練基地、中國汕頭乒乓球訓練基地,以及省帆板、船艇、射擊等訓練基地。
[30]
汕頭經濟特區教育
2022年各級各類教育招生34.41萬人,增長3.3%;在校生130.45萬人,增長2.4%;畢業生32.42萬人,增長2.7%。其中,普通、職業本專科招生1.15萬人,在校生3.48萬人,畢業生0.61萬人;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2.02萬人,在校生5.37萬人,畢業生1.32萬人;普通高中招生5.16萬人,在校生14.52萬人,畢業生4.63萬人。
[31]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廣東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學,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廣東省首家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實驗示範校,廣東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試點高校,也是全球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資助的公立大學。設有13個學院,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生,並設研究生學院和9個住宿學院(書院)。現有專任教師1256人,全日制在校生逾17000人,已為社會培養出各類人才逾14萬人。現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設置“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崗位,博士後科研流動站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9個。
[31]
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是由以色列理工學院與汕頭大學合作辦學的一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大學,2016年12月5日由教育部批准正式設立,2017年開始招生,2021年6月成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是我國第一所引進以色列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大學,也是我國與以色列在教育領域合作的代表性項目。2018年被列入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計劃”,開設6個本科專業。
[31]
汕頭經濟特區衞生
2022年,全市共有衞生機構2126個,增長8.3%,其中醫院63個、衞生院32個。年末全市衞生技術人員3.14萬人,增長5.5%,其中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1.23萬人,註冊護士1.4萬人。醫療衞生機構牀位2.23萬張,增長4%,其中醫院1.98萬張、衞生院0.17萬張。全年總診療人次2335萬人次,出院59.75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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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勞動保障
至2022年底,全市參加社會保險人數526.99萬人,下降4.5%。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75.41萬人,增長4.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237.6萬人,增長7.9%。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91.68萬人,增長10.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402.91萬人,下降8%。參加失業保險人數56.34萬人,增長3%。參加工傷保險人數76.74萬人,下降2%。參加生育保險人數67.46萬人,增長12.9%。
[33]
2022年年末,全市共有9.48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其中1.53萬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7.96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共有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47個,其中養老機構41個、兒童福利和救助保護機構2個。共有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牀位3445張,其中養老服務牀位3223張,兒童福利和救助保護機構牀位60張,收養救助人員814人次。年末共有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和設施1172個,其中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71個。
[33]
汕頭經濟特區交通網絡
汕頭經濟特區的交通發達,素有“華南要衝,粵東門户”之美稱。
港口方面,現已初步形成海陸空相互配套的立體交通網絡,是中國18個樞紐港之一。全特區擁有5000噸級以上的泊位18個,其中萬噸泊位6個。貨輪直通國內沿海港口和80多個國家及地區160多個港口,客輪通達廣州、海南等地,每天往返汕頭與香港。
鐵路方面,廣梅汕鐵路與京九鐵路連通,貫穿全國各地,成為全國鐵路幹線的又一出海口。廈深鐵路串聯汕頭、深圳、廈門三個經濟特區,是中國東部沿海重要的客貨運輸通道。廣汕鐵路和深汕鐵路相繼開建,將大大加快汕頭與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的步伐。
航空方面,汕頭外砂機場現已停止民用服務,只保留軍事用途。潮汕國際機場(機場IATA:SWA,沿用汕頭外砂機場的代號),是廣東省內繼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和深圳寶安國際機場之後第三大幹線機場。中國南方航空汕頭航空有限公司基地機場,距離汕頭市中心28公里。從機場通過高速公路到汕頭市中心需約40分鐘的車程。
汕頭經濟特區國際交往
國家/地區 | 締結城市 | 締結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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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城市 | |||
1 | 於1990年06月02日締結為友好城市 | ||
2 | 於1997年02月28日締結為友好城市 | ||
3 | 於2005年08月01日締結為友好城市 | ||
4 | 於2015年12月16日締結為友好城市 | ||
- | 友好交流城市 | ||
5 | 曼谷市(首都) | 於2000年03月02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6 | 於2003年03月25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7 | 於2005年04月26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8 | 新山市 | 於2011年11月04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9 | 費德勒爾市 | 於2013年03月12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0 | 於2014年07月22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1 | 於2015年08月14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2 | 利伯維爾市(首都) | 於2015年11月05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3 | 雷利亞市 | 於2018年10月12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4 | 大南島市 | 於2018年10月15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15 | 於2019年03月21日締結為友好交流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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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相關活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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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務院關於支持汕頭經濟特區建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有關政策的批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户網站.2014-09-19[引用日期2014-09-22]
- 2. 國務院關於擴大汕頭經濟特區範圍的批覆(國函〔1991〕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91-04-06[引用日期2023-03-12]
- 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汕頭經濟特區試辦國營外幣免税商場的覆函(國辦函〔1988〕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88-04-08[引用日期2023-03-12]
- 4. 關於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各自的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96-03-18[引用日期2023-03-12]
- 5. 國務院關於支持汕頭經濟特區建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有關政策的批覆(國函〔2014〕1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4-09-15[引用日期2023-03-12]
- 6. 關於汕頭市、珠海市人民政府在京設立辦事處的批覆(國辦函〔1987〕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87-09-14[引用日期2023-03-12]
- 7. 轉發國務院關於擴大汕頭經濟特區範圍批覆的通知(粵府函〔2011〕9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04-28[引用日期2023-03-12]
- 8. 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税收優惠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7-12-26[引用日期2023-03-12]
- 9. 火炬10日將在汕頭市傳遞 傳遞路線彰顯海灣風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8-05-09[引用日期2023-03-12]
- 10. 關於廣東省汕頭市享受沿海開放城市待遇問題的覆函(國辦函〔1986〕2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86-05-20[引用日期2023-03-13]
- 11.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的決議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1980-08-26[引用日期2023-03-13]
- 12. 圖表:中國經濟特區汕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3-11-08[引用日期2023-03-13]
- 13. 行政區劃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2-03-30[引用日期2023-03-13]
- 14. 汕頭經濟特區概況 .廣東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3-13]
- 15. 國務院批覆同意汕頭經濟特區區域範圍作適當調整 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户網站 .廣東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3-13]
- 16. 國務院關於同意廣東省調整汕頭市行政區劃的批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70-01-01[引用日期2023-03-13]
- 17. 谷牧同志視察汕頭市和汕頭經濟特區 .廣東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3-20]
- 18. 姚依林副總理視察汕頭經濟特區 .廣東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3-20]
- 19. 國務院關於調整經濟特區和三個試點行業外匯留成比例的覆函(國函〔1988〕12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88-10-15[引用日期2023-03-20]
- 20. 時政新聞眼丨廣東之行第二天,習近平為何赴汕頭考察 .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央視新聞.2020-10-14[引用日期2023-03-20]
- 21. 鑑往知來——跟着總書記學歷史|歷史在這座城市留下的開放啓示 .新華社.2020-10-15[引用日期2023-03-20]
- 22. 科學立法 為經濟特區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 變遷•特區腳步 .汕頭日報.2020-10-29[引用日期2023-03-21]
- 23. 放權賦能:用好“兩個權”發展三大特色經濟 .南方新聞網.2020-09-08[引用日期2023-03-21]
- 24. 行政區劃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2-03-30[引用日期2023-03-21]
- 25. 自然地理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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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市政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28. 供水供電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29. 環境保護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30. 體育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31. 教育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32. 衞生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33. 勞動保障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3-04-04[引用日期2023-04-19]
- 34. Welcome To Shantou .Webste Of Shantou Governmnet.2019-06-20[引用日期2023-03-21]
- 35. 華僑華人 .汕頭市人民政府.2022-03-30[引用日期2023-04-19]
- 36. 特區40年輪丨1995:打開通道,一批重大基礎設施積蓄髮展勢能 .南方網.2020-08-27[引用日期2023-04-24]
- 37. 汕頭經濟特區 建立40週年大事記 .羊城晚報.2020-08-26[引用日期2023-05-09]
- 38. 汕頭經濟特區30年人與事:特區改變汕頭 .新浪財經.2011-08-24[引用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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