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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鎖定
根據《中共汕頭市委、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汕頭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市發[2009]14號),設置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地    點
汕頭市
屬    性
非營利性
性    質
事業單位

目錄

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領導

陳春松 局長 [1] 

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佈經濟信息。 [2]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產業轉移工作。
(三)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性的行業規劃、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組織實施各級財政挖潛改造、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裝備製造業等專項資金技術改造年度投資計劃,審查、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商引資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五)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服務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
(六)宏觀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件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羣發展規劃。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
(八)擬訂規範商品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和執行國內貿易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依法對酒類專賣及生豬屠宰進行監督管理。
(九)指導和協調經濟技術協作工作;指導和組織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指導和組織本市會展業工作;聯繫閩粵贛協作區和“泛珠三角”協作區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絡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協助推進國家、省及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引導與扶持軟件與系統集成業和信息資源業的發展。
(十三)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歸口協調、管理郵電、通信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汕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管轄區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