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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鎖定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2018年汕頭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汕頭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 
中文名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隸    屬
汕頭市人民政府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市政、環衞、園林綠化及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擬定城市管理規劃,負責城市管理規劃的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市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等服務行業資質核准;負責對關閉、閒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以及城市建築 垃圾處置的核準;負責城市垃圾車輛準運證的核發工作;負責環衞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市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衞生管理工作。
(三)負責臨時佔用城市公共綠地、砍伐、遷移城市樹木的審批工作;負責城市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星級園林式單位”組織評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市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區義務植樹活動。
(四)負責市區臨時開挖、佔用城市道路和城市排水許可的審批;負責中心城區城市景觀照明建設、管理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户外廣告設施的設置許可和監督管理;參與市政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鄉垃圾管理工作;擬定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監管、建築垃圾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市級環衞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的相關統計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督促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管理運營及設施建設工作。
(六)負責編制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污水處理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項目的建設以及污水處理費管理工作;指導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考核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城鎮污水處理建設及管理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有關工作進行統一指揮、協調和督查;根據市城管委的部署,負責對城市管理責任單位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督辦和考評;指導、協調和監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八)擬定城市維護項目年度計劃;擬定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城鄉社區事務項目支出經費預算計劃,並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設12個科(室):
(一)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日常工作的協調工作;承辦重要會議的組織及協調工作;負責文秘、收發、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通訊報道、政務公開、民兵、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計算機網絡管理、資產管理工作。
(二) 人事科(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合署)
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和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考核任免、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審核、申報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紀律教育、制度建設等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
(三) 計劃財務科
負責組織制定局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算、決算工作,擬定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項目支出經費預算計劃;負責局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以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審核局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承辦有關規費的收繳工作。
(四)法制宣傳科
負責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會辦和擬製立法建議;負責對全市城管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業務培訓和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對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事前合法性審查;負責對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化的監督、指導;承辦城市管理方面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報道和普法工作;負責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城市管理方面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五) 市政設施管理科
編制市政設施發展規劃和科技進步規劃;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市政設施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綜合管溝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工程經濟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參與市政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六)市容環境管理科
負責編制城鄉環境衞生事業發展規劃及擬定城市容貌標準;負責對城鄉市容環境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督促;負責對中心城區城市景觀照明建設和規範化管理的協調工作;負責對中心城區户外廣告設施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容環境衞生行業管理制度,指導市容環境衞生行業協會;參與環境衞生設施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園林管理科
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建設計劃;負責城市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城市綠化工程的竣工驗收和“星級園林式單位”的組織評選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城市園林綠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區義務植樹活動;指導市園林綠化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指導市園林綠化行業協會和市園林學會。
(八)城管綜合科
負責對城市管理責任單位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督辦、考核;負責全市性城市管理重大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城市管理方面跨區域、跨部門的熱點難點問題;承辦市城管委和市城管辦的日常工作。
(九)城鄉垃圾管理科
負責城鄉垃圾管理工作;擬定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監管、建築垃圾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市級環衞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的相關統計工作;指導、協調、檢查督促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管理運營及設施建設工作。
(十)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本局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承擔市級城市管理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行政服務窗口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一)污水處理管理科
指導、協調、監督城鎮污水處理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污水處理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污水處理項目的建設以及污水處理費管理工作;指導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的運營考核工作。
(十二)市政工程管理科
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市政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市屬道路、橋樑、排水、涵閘、溝渠、路燈、管網等市政設施改造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市政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的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工作。 [2]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人員編制

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55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9名,後勤服務人員數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12個,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4正(含專職工會主席1名、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兼黨委辦公室主任1名)14副。 [2] 

汕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王江鋒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