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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公安局

鎖定
汕頭市公安局是汕頭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汕頭市政府、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中文名
汕頭市公安局
局    長
黃海 [1] 

汕頭市公安局機構設置

(一)指揮中心
汕頭市公安局 汕頭市公安局
負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敵情、社情和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和局日常工作。
(二)警務保障處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財務工作;統一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各項經費、費用和中心城區三個分局部分公安業務經費、特費;計劃、購置發放全市警服、裝備;負責市局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三)科技信通支隊
統籌全市公安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公安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系統集成平台和業務應用系統的統籌規劃、運行管理、應用開發和維護工作,並具體承擔市局公安信息中心的值機、管理和維護工作;統籌全市公安有線、無線、應急通信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公安通信、視頻監控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統籌全市公安科技、技防管理、推廣和應用工作。
(四)宣傳科(公共關係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安機關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警察公共關係、和諧警民關係工作,組織開展各種警察專題公關活動、文化活動;負責管理市局公安政務網站工作,參與組織實施涉警輿情應對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法制支隊
指導公安法制建設,開展法律研究工作;起草、修訂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組織、指導公安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辦理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工作;組織本局行政案件聽證工作;負責刑事強制措施、經濟案件立案、治安行政案件、勞教案件、收容教育案件、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核把關。
(六)刑事警察支隊
負責全市刑事偵察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組織、指揮或直接偵辦重大、特大跨區域刑事案件;指導、協調基層開展偵察破案工作;負責協調相鄰市、縣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刑事犯罪情報資料、特情建設、管理、使用;負責刑事技術建設、使用。
(七)交通警察支隊
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導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導、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指導、監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和駕駛員的考核及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核發和管理;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
(八)治安巡警支隊
負責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開展日常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常住人口、外來暫住人口的管理,查處違反户口、居民身份證管理的案件;指導、實施全市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的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的核查、查驗,查處影響較大的使用假居民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協助偵辦非法制作、銷售假居民身份證的犯罪案件;負責全市公民身份號碼編制的管理;發放户口證件;組織、指導全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九)特警支隊
負責中心城區的治安機動巡邏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巡防打擊路面搶劫搶奪犯罪活動等專項任務;負責全市反恐、防暴和處置突發性事件等特殊任務;負責對危險物品和爆炸物品的檢查處置工作;負責參與大型羣眾活動的安全保衞和大型羣體性事件的處置。
(十)禁毒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禁毒工作,組織、指揮對走私、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調查、研究和偵查工作;負責對麻醉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禁吸、禁種毒品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支隊(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辦理本市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的審批工作;承辦和管理口岸簽證工作;負責來汕外國人、無國籍人的入境居留、過境、出境簽證管理;負責對涉外案件、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辦理偽造、變造、出售出入境證件、騙取出境證件等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和出入境違法犯罪案件。
(十二)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全市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及上級交辦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協調、督導全市經偵部門的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研究並組織實施預防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協查外地公安機關經濟犯罪案件;承辦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網絡警察支隊
負責互聯網信息安全監察工作,整治網上安全秩序;組織、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查處計算機和互聯網犯罪案件。
(十四)人民警察訓練學校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初任培訓、警銜晉升培訓、專業培訓和知識更新培訓工作。
(十五)便衣偵查支隊
負責組織、指導各區縣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城市公共區域現行違法犯罪和公共交通行業治安管理、安全防範、維穩反恐、刑事治安案件查處等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案件。
(十六)看守所
負責關押管教市轄區內未決犯以及部分低刑期留所改造人犯。
(十七)收容教育所(汕頭市拘留所)
負責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法律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勞動生產及進行性病檢查、治療;負責對被裁決治安拘留處罰的人員執行拘留;對違反其他行政管理法律被裁決行政拘留的人員執行拘留;對外國人、無國籍人執行拘留處罰和拘留審查;對人民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員執行拘留。
(十八)強制隔離戒毒所
負責收管教育吸毒人員,對初吸人員實行強制戒毒。
(十九)監所管理支隊
負責全市公安監管場所情報信息的收集、研判,建立健全全市公安監管場所工作規範;檢查、指導、監督全市公安監管場所的安全管理、醫務管理、執法勤務、協助破案和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指導全市公安監管場所信息化建設、應用,查處監所事故;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全市監管民警隊伍建設;對駐看守所武警部隊執勤業務實行指導。
(二十)食品藥品與環境污染犯罪偵查支隊
負責承辦市局黨委和上級交辦的食品藥品和環境工作相關重大事項,牽頭組織全市公安機關或直接偵辦食品(含保健品)、藥品、環境、醫療器械等領域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研究擬定全市公安機關食品藥品和環境安全保衞工作規範和基礎建設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落實,落實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和跨部門、跨地域案件偵辦協調聯動機制,承擔《食品安全法》《環境保護法》等賦予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職能,分析研究食品藥品和環境違法犯罪規律、特點、發展趨勢及提出對策。
(二十一)打擊走私支隊
研究起草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規劃和政策;收集掌握打擊走私工作情況、動態,收集、分析、研判有關走私、反走私的情報資料,分析研判反走私形勢,組織調查研究打擊走私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報告和建議;聯合督辦、組織查處跨地區跨部門走私販私有關案件,協調處置阻撓緝私、暴力抗拒緝私等重大突發事件;牽頭建立完善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協調機制等。 [2] 

汕頭市公安局職能介紹

教育培訓科職能
負責組織本地公安民警訓練、民警學歷教育和公安警察院校管理工作;負責本地區公安機關的政治理論學習、紀律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有關專題思想政治教育活動;負責開展民警心理健康工作;負責本地公安機關的表彰獎勵,協助宣傳部門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審核、指導各業務系統開展的階段性表彰活動;負責因工傷亡民警的撫卹、慰問工作;負責本地公安系統的體育工作和前衞體協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警察體育交流;承辦上級機關和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科職能
負責廳機關幹部職務考察、任免、安排幹部交流輪崗、掛職鍛鍊、廳機關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出國(境)政審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機構編制,承辦廳機關人員調配、撫卹、接收軍轉幹部和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全市統一招警及部屬院校畢業生分配協調,審核審批全市首授和晉升人民警察警銜,全市人民警察證監製、管理和警號分配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做好雙重管理幹部的考核工作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指導和組織全市公安機關選派優秀大學生到基層培養鍛鍊、績效考核、專業技術幹部管理工作;五、負責廳機關工作人員慰問撫卹、全市公安人事訓練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等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汕頭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
主要職責是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監察、安全保護工作。
科技科職責
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安科技工作的規劃以及組織公安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價、交流和推廣。
禁毒處職能
掌握全市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情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研究制定毒品犯罪預防、管理和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協調有關警種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開展禁毒情報工作,偵查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指導開展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和易製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的管制工作,聯絡、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指導開展禁毒民警業務培訓工作和禁毒宣傳工作,推動全市禁毒隊伍正規化建設。
法制科職責
主要職責是規範、起草、修訂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並組織、指導公安執法監督檢查。
宣傳科職責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外宣傳工作以及組織開展全市公安隊伍內部文化活動。

汕頭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汕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黃海 [1]  [4-5] 

汕頭市公安局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工作部署。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落實。
(二)掌握、分析、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相應的對策。
(三)負責刑事案件的偵察破案工作,依法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活動。
(四)負責治安秩序管理,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五)負責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機動車、駕駛員,查處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維護交通安全。
(六)負責保安行業管理。
(七)負責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八)負責出入境簽證工作和來汕的外國人管理工作。
(九)負責刑事案件的預審工作和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
(十)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消防、邊防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港口、森林、民航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十三)規劃公安通訊、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建設,為基層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四)負責公安機關內部計算機的安全監管和社會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五)負責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十六)指導、檢查、督促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幹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協助領導和管理本市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武警支隊、邊防支隊、消防支隊)。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3] 

汕頭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2年5月,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湖大隊二中隊被表彰為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集體。 [6-7] 

汕頭市公安局辦公地址

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黃河路88號
參考資料